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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小说!复盘倚天屠龙记:金庸胜出古龙一大秘笈是法律思维助攻

作者:金庸法律江湖

【按:江湖并不是没有任何规矩。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江湖规则。童年一直渴望仗剑走天涯、行侠仗义,后来一直想成为外交官的查良镛,最后成为著名新闻媒体人。尽管法学为第一学历背景,金庸一生中并未从事法学专业工作,但鲜衣怒马中的刀剑江湖,却又时时显示出深厚的法学功底和独到的法律思维。】

法制小说!复盘倚天屠龙记:金庸胜出古龙一大秘笈是法律思维助攻

龙年伊始,我们的【金庸法律江湖】系列正式上线,将以法律人的视角怀念金庸大侠,从法学的角度解读金庸武侠,以法律思维纵横金庸江湖,相信大家会别有一番收获和情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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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金庸小说突破了江湖传统上的快意恩仇,盗亦有道。

其次,金庸武侠小说可谓富含依法办事、诚信守法的精神。

具体而言,金庸江湖规则有多种表现形式,比如威望,比如誓言,比如约定,都成为江湖中人共同遵守的规则。大家如有违反,就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其中,众多名门正派明文颁发的各种规定更是鲜明的例子。如鹿鼎记中,陈近南让韦小宝加入天地会,第一件大事就是要他学习帮内的各项制度法规。

甚至于被外界视为歪魔邪道的明教,其门规也非常严厉,其立教宗旨(其法律地位类似于明教的宪法)更有大格局大慈悲,足以秒杀五岳剑派华山派岳不群他们的七大门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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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金庸小说很大程度上,完全可以视作各种法律纠纷、法律故事和刑事案件的有机整合,只是披上了江湖武侠的外衣,格外生动有趣,所以不易被我们发现或破解罢了。

之所以能做到这点,原因可能很简单,当年金庸先生也是法律科班出身,为东吴大学法律系肄业生(因为抗战时期战乱无法正常毕业)。后来金庸更是梦想成为新中国的一名外交官,活跃于国际舞台、排解国际纠纷,只是因家庭出身等因素最终未遂,但金大侠由此也在国际法等法学领域积淀颇深。

所以金庸先生后来即使拿起笔来写小说,依然是豪气凌云,侠气满怀,追求公平正义、排解各类纠纷的步伐从未停止,他将法律思维和法律理念巧妙注入江湖纷争的排解中,再披上武侠故事的新装,倾诉自己内心的价值追求,武侠江湖从此摇曳生姿,蔚为大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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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金庸15部小说中,涉及到各类法律原则和法律精神的内容非常丰富,如《天龙八部》中的合同履行、婚姻出轨、刑讯逼供、卧底侦查、权力制约等;《鹿鼎记》和《射雕英雄传》中的共同犯罪、重婚、玩忽职守、技术合同、婚约效力、证人证言等;《倚天屠龙记》中的知识产权、押运合同、刑事纵火、强制医疗等内容,不一而足。

(——甚至包括金大侠在三联版序中强调,自己的作品可以首字联成一个对联:“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以此提升读者的分辨度,维护作品版权。其法律意识可见一斑。)

当然,仅仅对故事情节层面进行解读,意味着停留在法律诠释的初级阶段。金庸江湖的背后,更隐含了人格独立、爱国情怀、中庸心态和淡泊风骨,这是在道义上的高层次、深角度的飞跃和升华。这些,我们都将【金庸法律江湖】系列中详细分解。

现在就让我们从倚天屠龙记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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倚天屠龙记堪称金庸法律江湖代言人,特别是主角张无忌一家三口,几乎都是在普法路上。

故事一开篇,即由一桩陈年的知识产权盗窃案引爆:

首犯临终前良心发现,托路人甲何足道传言受害方少林,告知赃物(九阳真经)窝藏所在。

话说我们的当事人,也就是被委托人何足道年轻气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哪怕是全程免费甚至自掏车马费,照样依照民法典约定的诚实守信原则,不远万里,履行了该合同中的委托责任(——当然,他也藏了顺路挑战少林寺,扬名立万的私心,可以理解哈);

与此同时,早年分立出去的分公司西域少林三大再传弟子,也闻风而动,不期而至。加上到处打听杨过大哥哥消息的迷妹郭襄,各种势力各路人马,借机挑战(或观摩挑战)中原顶级品牌少林寺(尺度控制不好,就接近于现代刑法中规定的寻衅滋事情形),都试图借势少林寺这个顶级平台大闹一场,建功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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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时正是少林品牌中衰数十年的大好时机,何足道这个西域新兴个人品牌,本来拥有绝对实力,可以趁机压倒少林,打破少林对武林市场的垄断地位,一举为《反垄断法》正名。

毕竟,少林品牌独家占据的江湖份额过大,对武林市场发展,也不是什么好事哈。

不曾想,本来稳操胜券的他,竟然接下来无意中输给了少林旗下一个无名小卒张君宝。

这也罢了,委托合同履行完毕,故事至此只是一个开始:

何足道与张君宝的一场PK,竟然引发一场巨大的知识产权案件争议案:

此案直接导致当事人觉远大师、张君宝等仓促逃下山,后来更催生了武当这个新品牌、也是少林的副品牌(类似于现代公司法中的公司的分立),民事案件、刑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等众多案件交织在一起,可谓蝴蝶效应,一波又一波,精彩纷呈:

案中案,就是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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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江湖瞩目的知识产权案件争议的源头,首先是少林寺内部的火工头陀,偷学了少林集团内部的高深武功(少林专利、核心技术资源),引发了一场少林内部大风波,从此少林集团颁布了对内法规,严禁内部员工不仅师傅传艺而暗中偷师。

既然有此规定,少林集团上下员工自然要严格遵守。因为违法成本太大,谁也不想去尝试。少林集团也由此坚守住了他的72项绝技的核心机密,70年来再也不曾外泄,成为江湖中捍卫知识产权的典范代表。

谁曾想,后来有个编制外的员工,叫张君宝,意外得到了桃花岛文旅地产集团公司第三代传人、郭襄郭二小姐的青睐。

侠三代就是任性。她自作主张,将出自少林寺的一桩核心技术专利、自己16岁的生日礼物之一的机扩对打罗汉拳机器人,随手送给了少林临时工张君宝(属于民法上的无条件赠与)。

这个铁罗汉转了一圈,等于又回到了梦开始的地方。

作为外部人士,郭襄本人的赠与行为自然合法有效。

如果张君宝学习能力稍微差一点,也啥事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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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他短短十几天就学会了个中精髓。

接下来的实战中,张君宝更是抓住机遇,一举成为狙击何足道的绝对大功臣。

殊不知,张君宝已触动了少林集团的特殊规定:

没有少林正式编制的张君宝,无意间因此构成了盗窃本公司内部核心技术机密的重罪。

根据集团公司内部法规,他必须受到严厉处罚:

轻则禁闭30年以上(无期徒刑甚至终身监禁),重则处死(死刑、立即执行那种)。

即使这小子刚刚为集团立下奇功,也不能将功抵罪。

即使友军无色大师也试图从这个角度作出司法解释。

其实法律不外乎人情,这里少林集团有点矫枉过正、不可理喻了。

本案具体由戒律院来执行,这也是少林集团能领袖江湖上千年的重要原因:

依法治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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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林品牌不仅有高出一筹的法律意识和立法制度,更有常备的执法机构——

戒律院,是和达摩院、罗汉堂并列的三大顶级权力机构之一。

其执行有力,闻者足戒。

作为张君宝的师父,九阳真经被盗案直接受害人、主要当事人和责任人,正在接受少林内部处罚的觉远大师,深知自己集所有因果关系于一身,为此不惜触犯法律(窝藏包庇罪)、牺牲自己,直接将张君宝运送下山,从此逃脱了少林集团的惩罚。

接着有桃花岛三代传人郭襄的引荐,张君宝本来可以投奔襄阳,成为靖蓉公司的得力助手。

谁知道张少年人小志气大,不愿意一辈子做打工人,没有学过公司法的他,靠自学成才、自创了新公司,继而将之打造成一个伟大的新品牌——武当派。

铺垫不要太多,倚天屠龙记的故事由此才正式拉开帷幕。

有太多精彩的法律小故事等待我们开启,静待下文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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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小侠感言】:

当然,以快意江湖为更鲜明特色的古龙小说,同样在致敬金庸的现代精神,少数作品如楚留香传奇,也流淌着一定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

比如楚留香在无花败于他手下时,楚留香竟然说:

我只能揭穿你的秘密,并不能制裁你,因为我既不是法律,也不是神,我并没有制裁你的权力!

——仔细品味,楚留香传奇作品个中的法律思维甚至有超越金庸江湖的势头,但总体而言,金庸江湖的法律底蕴比古龙小说更强,其法律思维对作品故事的助攻成就也更有力。

对此,您怎么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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