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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流动加油!罚款五万元!

作者:菏泽广电网

近日,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在侦查一起交通肇事案时,发现一货车改装的流动加油车在工地上非法贩卖柴油,这种情况就像定时炸弹一样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民警立即对司机进行了现场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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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车厢,被司机林某改装了四个塑料桶用来储存柴油。民警在现场查处这起非法加油车辆时,一位工人正在非法加油车加油时抽烟聊天,没有一点安全意识,如果不是民警现场查处,万一发生事故后果不可想象。更让人没想到的是,司机林某在做这件危险违法行为的时候居然还带着自己五岁的孩子。

非法流动加油!罚款五万元!

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 王通

刚才检查了他的车厢,车厢四处都渗着柴油,里面连个灭火器都没有,没有任何的安全措施,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经讯问,林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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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 林某

我本身从事危险品运输给加油站拉柴汽油,后来自己有工程机械车需要加油就买了一辆厢货车给自己加油,在厢货车里面放了几个塑料桶,加装一个加油机,自己拉油给自己工程车用,后来朋友知道以后就让帮忙代加。我知道危险,但是看到了蝇头小利,现在被交警教育以后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一定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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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林某的违法行为,交警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非法流动加油!罚款五万元!

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 王通

林某的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之规定,使用安全技术条件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车辆,运输危险化学品,我们给予林某行政罚款五万元的处罚。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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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常高原

柴油属于易燃易爆品,车辆未经许可非法运输柴油不仅违法,而且还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私自存储、销售危险物品,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春运期间,安全无小事,在此提醒广大司机朋友,给车辆加油请务必到正规加油站,如发现此类加油点,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消除这类公共安全隐患。

来源:曹县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