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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关于六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通辽市乡村振兴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20日至12月11日,六届市委第三轮第二巡察组对通辽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3月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通辽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工作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深入领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有关要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反馈问题主动认领,深刻剖析补足短板,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7次党组会议,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整改,切实形成了有效的整改合力。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深刻剖析原因,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通辽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关于落实六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针对巡察指出的所有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形成了反馈问题整改清单,明确责任。

(四)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局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不留盲区死角,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修订或新制定9项规章制度,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系统本领域系列讲话精神”方面。

1.深学悟透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完善学习机制,学用结合,细化实化具体任务举措。一是进一步完善并严格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和乡村振兴系列论述、全国两会精神等,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用好学习成果,指导实践工作。研究制定了《2023年通辽市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任务分工方案》、《通辽市乡村建设行动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通辽市乡村振兴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指导年度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不断完善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加强帮扶资金项目管理,守好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坚持抓常抓长,不断完善政策机制,持续跟踪扶贫资金形成项目资产后续规范管理,确保长期发挥效益。一是制定并印发了《通辽市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管理暂行办法》,明确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7500元,利用常态化和集中排查相结合方式,做好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精准识别监测对象,因人因户落实开发式帮扶和兜底保障措施,真正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二是紧盯财政衔接资金、京蒙协作资金项目,对项目实施有偏差、落地发挥效益未达预期的,及时纠偏正向;对存在扶贫(帮扶)资产流失风险的,及时收回另行谋划使用。三是扎实推进农村牧区户厕改建工作,年初完成2022年因疫情延后的户厕验收工作,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同时,研究印发了《通辽市农村户厕管护指导意见》,健全农村改厕后续长效管护机制。四是推进光伏收益发挥帮扶作用,督导各地集中式光伏项目及时分配收益,用于公益岗工资和义务教育学校基础设施改造。

3.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规范职能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一是立足“三定”方案,厘清职责明确科室分工,优化业务科室人员配备,项目库建设职能由规划财务科划归产业扶贫科。二是保持对革命老区工作力度,在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的前提下,加大对革命老区各类项目资金倾斜投入。三是指导革命老区促进会等社会团体,整合社会资源力量,为革命老区发展提供保障。

4.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防范化解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高度重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意义,将这条主线贯穿到各项工作中去。一是加强民族、统战、宗教理论学习。2023年3月30日,第10次集中学习会上就《宗教工作应知应会手册》内容进行学习。2023年4月13日,在第12次集中学习会上就《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内容进行学习。2023年5月31日,在13次党组会上学习了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二是开展“一周两月”宣传活动。2023年5月下旬,开展了“良法善治 凝心聚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同心筑梦”主题宣传活动,提高群众民族政策法规知晓率,弘扬民族团结主旋律。三是结合本职工作,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走深走实。研究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各民族互嵌式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举措,推进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工作落实落细。

5.提高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结合党组工作统筹推进。从完善制度、加强研判和总结发力,坚决守好意识形态工作阵地。一是制定了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在机关党建工作会议上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2023年2月17日,召开民主生活会,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班子年度述职报告内容。召开支部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更新完善意识形态“三清单”。定期对意识形态进行研判。

(二)聚焦“防范化解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重视程度”。

6.完善机关制度建设,加强“四资一项”管理。一是修订完善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落实,加强经费支出全流程审批监管。二是对近年经费支出进行“回头看”,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对遗留问题多方发力,妥善解决。三是组织开展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盘点工作,对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登记,及时更新固定资产系统登记信息;四是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固定资产管理。

7.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是2023年4月4日,召开2023年度党建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就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注重抓早抓小,紧盯“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新动向,重大节假日、节点专人发廉政提醒。二是完善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制度,并跟进监督。三是负责廉政提醒的相关工作人员做检查。四是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责任落实。提高政治站位,通过微党课等方式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五是压实机关文稿审核把关责任,提升文件质量,持续改善文风会风,不做表面文章。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到位,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

8.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更加规范。不断完善制度,规范人事议题会议组织,促进干部选拔进一步规范。一是加强选人用人工作理论知识学习。2023年2月2日,局机关集中学习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2023年3月16日,集中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二是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要求。对2020年以来提拔科级干部相关材料进行全面排查,就干部调整过程中缺少的材料档案进行查缺补漏。三是规范借调人员管理。根据借调人员管理相关要求,按照借调时限,要求借调人员完成工作要求后全部返回原单位。制定了局机关跟岗学习工作实施方案和调训人员管理办法,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限要求对跟岗学习人员工作学习情况给予评价。

9.基层党组织建设更趋完善。重视基层党支部教育引导,调动年轻干部入党积极性。一是加强党务工作学习培训。机关支部会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通辽市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手册》、《内蒙古自治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办法》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内容进行再学习。二是规范做好机关党建工作。安排党务工作人员参加全市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专题培训班,系统学习党务知识,取得党务工作者资格证书。指定支部组织委员及时收缴党费。三是大力推动年轻党员发展。对有入党意愿的优秀年轻同志,加强教育培养。梳理完成35岁及以下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干部名册(共5名),建立了支部委员与优秀青年5对结对带动关系。四是加强党建工作档案管理。对2018年以来党建工作档案进行“回头看”,及时差缺补漏。及时录入2023年党建工作“两册一书”及党建智慧平台动态信息。五是制定了《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市乡村振兴局党建工作任务落实清单》,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将每周四定为党建日,组织集中学习24次,党组中心组学习18次,均有学习计划、签到册,做到真学习。六是建立了“周记、月结、季评、年选”日常评比机制,完善评选工作方案,量化工作指标,制作宣传展板,已评选出前三季度模范党小组和模范党员。七是开展“领导干部走村入户100天”活动,现已全部完成。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经过3个月集中整改,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整改成效。下一步还需要持续深化推进。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成果。

(一)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二)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不懈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走深走实,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不懈改作风,力促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治理一个问题、健全一项制度,用机制制度巩固问题整改成果。在完善健全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肃执纪、严肃问责,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以持续有力的监督管理,传导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四)着力推动乡村振兴工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领导干部作风转变、激发干事创业激情的过程,努力把巡察反馈意见转化为真抓实干的实际行动,转化为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836751;邮政信箱:通辽市行政中心2号楼X301室。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也可以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农牧局纪检监察组反映,联系电话:0475-8415318。

中共通辽市乡村振兴局党组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