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两篇文章的补充
原创 李云飞
一,《官员的辞职和自杀》的补充
大到省级小到科级,只要是在权力部门工作过的贪官们,只要贪污数额比较大的,很多都会自杀。
因为自杀给家人带来的利益,要比被抓的利益大。
当然,他们并不是自愿去自杀的,主要分两种。
一种是长期焦虑导致的抑郁症,在收到相关信息之后崩溃自杀;
第二种则是长期遭到威胁和胁迫,不得已而从之的自杀。
至于官员的自杀是否属于畏罪自杀,我还是坚持原来的观点:以官方的公布(定性)为准。即使有人认为官方的公布不准确,那你得拿出不准确的证据。
二,对《官员为什么热衷于大兴土木》的补充
除了原文说的3点外,第4点就是不担心会被追责。
直到现在,无论是烂尾工程,还是“鬼城”,只要在建筑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无一有追责的事情发生。这就类同于公款吃喝盛行时期流传的口头禅:“不吃白不吃,吃了也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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