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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预测

作者:谢湘舡

我已经预测了顺序——“中华马克思主义”的概念被官方采纳,党章新版本出台,之后党导立宪制理论明确体现在宪法里,“领导党”这个概念被明确,有一章专门规范党的领导,党章会附在宪法后面,宪法新版本出台,再之后立父母法。没有前提条件,父母法不可能立起来。国家立父母法之前,不妨碍认同父母法思想的人在心里先把父母法立起来。

​四元论中的一元是时间元,暂时无法达成共识的事到底谁对谁错,就让时间元裁判吧。不信仰共产主义的人可能会认为信仰共产主义的人是胡扯,也可能会赞异。

​我是应用型人才,我不是学术研究型人才。自己是否浪费时间,取决于自己认为是否值得,与别人无关。我只做我自己认为值得的事,当然,前提条件是不违反党规国法,前提条件很重要。学习,学习的方式,这是两回事。我一直在学习,只是我学习的方式有人不认同罢了。[捂脸]

最重要的学习是学习坚守底线和扩胸运动,因为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坚守底线的人都是好样的,都值得尊重。[强][强][强] 至于底线应该是什么,这么另外一个问题,另外探讨,但,无论底线是什么,“坚守底线的人都是好样的,都值得尊重”这一点永恒不变。尊重≠认同,而只是尊重而已。如果连尊重都做不到,认同是假的。坚守底线,人人有责。海纳百川,有容乃大。

​不谈主义≠反主义,有可能人家认为谈主义谈不清楚。不谈什么就认为是反什么,这种思维方式是幼稚的。事实上,每个人不谈的东西比谈的东西多得多,是无穷多。虽然我是力学科班出身,但我不谈力学了,因为我谈不清楚了,能说我反力学吗?不谈≠反,不谈=不谈,反=反。

​“中国逻辑思维普遍比较弱,是不能建构理论体系的原因之一”,这是别人的观点,我认同了,也就是我的观点。

我上大学时学到的专业知识全部还给老师了,但在学习专业知识的过程中训练出来的基本逻辑思维能力让我受益终生。基本逻辑思维能力我有,但高级逻辑思维能力我没有,所以我不能建构理论体系,我有自知之明,但不妨碍我坐享其成别人建构的理论,比如柯老理论。理论的终极目的应该是应用解决实际问题。如果不能应用解决实际问题,再好的理论只是摆设而已。

​自然科学再发达也不能解决人心问题,而社会科学就是解决人心问题的科学。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有同有异,同在于都是科学,异在于一个是自然,一个是社会。可以赞同,也可以赞异。自然科学家≠社会科学家。

​如果国家真立父母法了,如果我真依法和我父母解除了亲情关系,但我父母依然是我的血缘父母,我和我父母的血缘关系无法解除。血缘关系是生物学关系,亲情关系是社会学关系,性质截然不同。

​生育是生和育两件事,育就是教育。无论法律是否明确承认父母是教育工作者,“父母是教育工作者”这就是客观事实。

科学研究就是发现客观事实,进而发现客观规律。

科学立法就是尊重客观事实,进而体现客观规律。

每个人都可以也应该成为社会科学研究者(会系统论述研究成果的人则是科学家,否则不算科学家,但不妨碍成为科学研究者),因为每个人都是社会人,每个人都可以也应该自己研究自己,自己把自己基本上研究透了(即有基本的自知之明),就基本上懂社会了,因为有了基本的自知之明。如果连基本的自知之明都没有,可能懂社会吗?自知之明也是无止境,但有基本的自知之明就好。

​法律是每个人遵守的行为规范,健全法律是最大的行善。[强][强][强] 提健全法律的建议,就是参政议政的表现。健全法律包括两方面——1、改恶法为善法;2、改善法为更善法。每个人都可以提健全法律的建议,不同在于——法律人应该以专业水平提,而非法律人可以以专业水平提,也可以以业余水平提,无论专业水平还是业余水平,关键要善。如果法律人不要求自己以专业水平提健全法律的建议却要求非法律人以专业水平提健全法律的建议,这真的善吗?非法律人可以自我要求是专业水平,但法律人没资格要求非法律人是专业水平,这应该是法律常识吧。论法律常识,我不怵法律人。论法律专业水平,我怵法律人,因为我真没有法律专业水平,我有自知之明。

​我重点关注生育和家庭,所以我重点关注宪法第二十五条和第四十九条,提了健全宪法第二十五条和第四十九条的建议。

​​我建议宪法第二十五条修正为——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确保人口都是人才。

我建议宪法第四十九条修正为——婚姻、家庭、父亲、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每个人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法律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道德义务。

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破坏家庭,禁止虐待家人。

宪法第二十五条和第四十九条修改完善并细化,就是我构想的父母法(https://mp.weixin.qq.com/s/xsoWhsUJ3prAEq6vEt9RWQ)。正如我的国防科大同级不同系同学所言——“宪法各国各有,父母法是普世大法,凡宇宙之中涉子嗣繁衍的,均适用[得意] 大法出于宪法而高于宪法,这是我对大法的定位。”

“如果没有社会主义的前提,可能父母法也提不出来[抱拳]”,这是一个90后晚辈朋友的说法,这个朋友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说法,您认同吗?[抱拳]

​父母法永远不可能和宪法相抵触,因为,父母法明确要求父母带头(带头是关键,这是身教)并教育孩子(这是说教)自觉捍卫宪法权威。

​​既不忘记历史,也不纠缠历史,而是以史为鉴,面向未来,这样的未来才会越来越好。无论国家是否立父母法,请父母先在心里把父母法立起来了,自觉做好榜样作用了,否则会被历史淘汰,而只是血缘父母罢了。

​柯老也提了健全宪法的建议,他的提法是专业水平,我的提法是业余水平。无论专业水平还是业余水平,我认为我和柯老都是善的水平。

​柯老是谁?柯老就是通观经济学提出者、四元论提出者、党导立宪制理论创立者柯华庆同志。他是民盟盟员,我是中共党员,我们都信仰共产主义。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让同志重新神圣。[握手] 2024-01-24

我的预测

1、【柯华庆文集】论中华马克思主义 https://mp.weixin.qq.com/s/-PYnF8mhRtxmUCUad0N1Mw

2、为什么有人不认同党导立宪制?https://mp.weixin.qq.com/s/ROtyZBl3q7PSDNnl3XhjiQ

3、​父母和父母不一样 https://baner5.hand020.com/shareh5/index.html#/pages/linli/linli_share_h5?id=310887

4、​父母法思想是中华马克思主义的组成部分 https://baner5.hand020.com/shareh5/index.html#/pages/linli/linli_share_h5?id=314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