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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 敢 │话说潘金莲──《话说四个潘金莲》之《水浒传》里的潘金莲

作者:金学与明清文学
吴 敢 │话说潘金莲──《话说四个潘金莲》之《水浒传》里的潘金莲

潘金莲是中国知名度最高的典型形象之一,可以说家喻户晓。但真要解读她,却发现《水浒传》里的潘金莲,《金瓶梅》里的潘金莲,民俗里的潘金莲,与戏曲里的潘金莲,并不是一个潘金莲。

究竟是一个潘金莲,还是四个潘金莲,且容慢慢道来。

《水浒传》是元末明初与《三国演义》同时出现的一部长篇白话小说,写梁山好汉聚义、招安、征战、败亡的过程,乃英雄传奇小说的代表作。这部小说在流传的过程中,遗留下众多的版本,大体可分为文繁事简的繁本,与文简事繁的简本两个系统。

吴 敢 │话说潘金莲──《话说四个潘金莲》之《水浒传》里的潘金莲

《水浒传》书封

繁本系

统主要有一百回本、一百二十回本、七十回本三种本子;简本系统主要有一百十回、一百十五回、一百二十四回本三种本子。

目前社会上流通的,基本是繁本系统的几种本子。

在《水浒传》繁本系统七十回本的第二十三至二十六回(一百回本与一百二十回本为第二十四至二十七回),写的是武松、武大郎、潘金莲、西门庆一段故事。

说清河县人武松在阳谷县景阳岗打虎成名,被阳谷县知县参做步兵都头,巧遇在此挑卖炊饼的胞兄武大郎。不久,武松奉命去东京公干。

武大郎的妻子潘金莲,经茶坊王婆撮合,与破落户财主西门庆勾搭成奸。小贩郓哥发现奸情,告知武大。武大捉奸,却被西门庆打伤。

王婆、西门庆、潘金莲索性合伙鸩杀武大。

武松出差回来,从团头何九叔等处探明真相,乃杀嫂祭兄;又在狮子桥下酒楼杀死西门庆,遂去县衙自首。

知县与东平府尹哀怜武松是一个仗义的好汉,仅将其刺配二千里外,而将王婆判了剐刑。

在中国文学作品中出现潘金莲这个人物,《水浒传》是第一例。就是说,潘金莲作为文学形象,其首创权归《水浒传》。

现在来具体分析《水浒传》是如何塑造潘金莲这一文学形象的。

《水浒传》介绍潘金莲出场,是这样一段文字:

「那清河县里有一个大户人家,有个使女,娘家姓潘,小名唤作金莲;年方二十余岁,颇有些颜色。因为那个大户要缠她,这女使只是去告主人婆,意下不肯依从。那个大户以此记恨于心,却倒赔些房奁,不要武大一文钱,白白地嫁与他。」

「颇有些颜色」,长得漂亮,大户动了邪念。但她「不肯依从」,为什么呢?大概是嫌大户年老,但书中没说。

在那个时代,主人收用使女而为通房丫鬟,是社会惯例。《金瓶梅》中的庞春梅,就被西门庆收用。

吴 敢 │话说潘金莲──《话说四个潘金莲》之《水浒传》里的潘金莲

卡通版人物 · 潘金莲

此时的潘金莲,可能凭借几分姿色,有一个嫁人成家过正常日子的理想,所以她不愿屈就大户。在那个社会,出身低贱的她,哪里会有实现理想的幸运!

结果是被大户报复,嫁给了「身材短矮,人物猥獕,不会风流」的「三寸丁谷树皮」武大郎。

潘金莲的理想泡沫瞬间破灭。已为人妇的她,不可能再去恢复理想。很快,她经不住清河县浮浪子弟的引诱,「为头的爱偷汉子」。

《水浒传》这几回前后,写的都是武松,潘金莲只是个插曲,不可能展开写她,何况《水浒传》人物类型化、脸谱化的倾向还很鲜明呢。

就这样,《水浒传》几乎开门见山地把潘金莲钉上了「爱偷汉子」的「淫妇」耻辱柱。

「好一块羊肉,倒落在狗口里!」清河县浮浪子弟的叫声,也反映了《水浒传》作者对潘金莲不幸遭遇的一丝惋惜。

就在潘金莲失去希望和信心的当口,武松来到了她的面前。小说写道:

「(她)看了武松这表人物,自心里寻思道:『……我嫁得这等一个,也不枉了为人一世!……不想这段姻缘,却在这里!』」

「也不枉了为人一世」,说明潘金莲有一个人生价值的衡量,知道自己娇好,向往夫妻般配。但「却在这里」的「这段姻缘」,却不是夫妻,而是情人。

自从他们叔嫂见面,武松是一口一个「嫂嫂」,潘金莲是一口一声「叔叔」。潘金莲再是「欲心似火」,也深知她们之间的名分。

不能做夫妻,也要做情人,是潘金莲当时的必然选择。没有般配的夫妻,也要有可意的情人,是潘金莲当时的所有追求。

正是这一选择和追求,动员了潘金莲极大的热情,「烧洗面汤,舀漱口水,……洗手剔甲,……顿羹顿饭,欢天喜地伏侍武松」。

「爱偷汉子」,偷的是谁?不知道;偷了没有,也没明言。看后来潘金莲对武松的态度,「爱偷汉子」恐怕只是一句笼统的心理描写,潘金莲在武松之前,并未去偷过汉子。

这一次不同了,潘金莲要偷武松,她「却比半夜里拾金宝的一般」,不但「常把些言语来撩拨他」,而且关门上拴,「去武松肩胛上只一捏」,说:「你若有心,吃我这半盏儿酒!」

结果当然是自找没趣,被武松骂道:「休要恁地不识羞耻!」

如果武松接招,《水浒传》就要重写,潘金莲也就算不得淫妇了。因为潘金莲偷武松,既有爱(「若得叔叔这般雄壮」),又有情(「不信他不动情」),也有性(「哄动春心,那里按纳得住」),还有意(「莫不这厮思量我了,却又回来?」)。

吴 敢 │话说潘金莲──《话说四个潘金莲》之《水浒传》里的潘金莲

《水浒传》连环画

这一次偷情失败,是潘金莲真正成为淫妇的开始。

她倒打一耙,反说武松调戏她,「自妆许多奸伪张致」,以至在武松东京公干辞兄戒嫂时,她老羞成怒,喷出一段惊人的声口:

「我是一个不戴头巾男子汉,叮叮当当的婆娘,拳头上立得人,肐膊上走得马,人面上行得人,不是那等搠不出的鳖老婆!」

潘金莲这些话当然不是「心口相应」,她虽然「平生快性」,说得出这些响当当的语言,但她毕竟心虚理亏,只能说是虚张声势。

所嫁非人,所偷非情,潘金莲走进人生的死胡同,已经没有回旋的余地。因此,当机会再次面临她时,她决定铤而走险。

对潘金莲挑帘失手,叉竿滑倒,打在西门庆头巾之上一段描写,晚明书商余象斗评说:「非失手,乃……有意如此。」

明末文学评论家金圣叹也批道:「此一滑,我极疑之。」于是潘金莲、西门庆二人,「一个如迎,一个似送,一个轻怜,一个痛惜,一个低头,一个万福」【1】,不是「没巧不成话」,而是有巧不放过。

这才有茶坊王婆的「五件事」「十面光」,接下来依计行事,西门庆、潘金莲「两个言来语去,都有意了」。

潘金莲一路三十八笑,西门庆刚借拾箸之机,「去那妇人(潘金莲)绣花鞋儿上捏一把」,她便说道:「你真个要勾搭我?」西门庆这才一跪,「那妇人便把西门庆搂将过来」,「宽衣解带,无所不至」。

事情如果仅仅至此,对潘金莲也还无可厚非。

请看小说所写:「那妇人自当日为始,每日踅过王婆家来,和西门庆做一处,恩情似漆,心意如胶」。

吴 敢 │话说潘金莲──《话说四个潘金莲》之《水浒传》里的潘金莲

《水浒传》连环画

潘金莲终于有了一个感情归宿,她只有一个情人,「一心只想着西门庆」,投入了所有的热情,也鼓舞起十足的勇气。

武大郎捉奸,「西门庆便钻入床底下躲去」,而潘金莲「先奔来顶住了门」,对西门庆说道:

「闲常时,只如鸟嘴卖弄好拳棒,急上场时,便没些用,见个纸老虎,也吓一交!」

武大被西门庆「踢中心窝」,「口里吐血」之后,事情性质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武大一病五日,不能够起,更兼要汤不见,要水不见,每日叫那妇人不应」,「求生不生,求死不死」,而潘金莲依旧「浓妆艳抹了出去」,「只指望武大自死」。

不要说武大郎毕竟是潘金莲的丈夫,就是远亲近邻,对一个积弱待亡之人,也应有恻隐之心。

这时的潘金莲,「却自去快活」,已经从道义上失去了做人的资格。更有甚者,潘金莲、西门庆为了「长做夫妻」,竟然依照王婆之计,「药鸩武大郎」。

潘金莲色胆包天,走上了一条不归之路。她已经从一个道德的败类,变为杀人的凶手。

对「王婆计啜西门庆,淫妇药鸩武大郎」一回的描写,金圣叹批道:「西门庆如何入奸,王婆如何主谋,潘氏如何下毒,其曲折情事,罗列前幅,灿如星斗」!这是文学的评论。

如果是法律的宣判,杀人偿命,等待潘金莲的,只能是断头台。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武松杀嫂祭兄,潘金莲固是罪有应得。但《水浒传》叙写潘金莲,只在戏叔一节,她是主动人物;其余的,特别是和西门庆「入马通奸」,她都是被动人物。

小说写到最后,因为情节的需要,潘金莲已经是呼之即来,挥之即去。西门庆没有妻子,潘金莲知之在先,她与西门庆接情成奸,按照她的人生轨迹,应该向西门庆正式提出结婚的要求。但小说没再展开来写。

武大死后,「这婆娘过来和西门庆说道:『我的武大已死,我只靠你做主!』」除了这一句话还依稀可见潘金莲的性情心思,其余的,她成了一个符号。

吴 敢 │话说潘金莲──《话说四个潘金莲》之《水浒传》里的潘金莲

《水浒传》连环画

这个符号便是「淫妇」!

《水浒传》里的淫妇,前有阎婆惜,后有潘巧云,但潘金莲最出名。

勾奸夫害本夫,是因奸杀人的一大类型,是法律归类、民俗惊心的一个模式。潘金莲的出名,沾了这个光(这段故事附和在武松传中,也成就了潘金莲)。

《水浒传》的作者便是按照这一理念塑造潘金莲的。

明万历末容与堂刊百回本《李卓吾先生批评忠义水浒传》第二十四回开篇一律,诗曰:

「酒色端能误国邦,由来美色陷忠良。纣因妲己宗祧失,吴为西施社稷亡。自爱青春行处乐,岂知红粉笑中枪。武松已杀贪淫妇,莫向东风怨彼苍。」

武松所杀淫妇,即潘金莲。《水浒传》起首便给潘金莲定性为「淫妇」,所以写到最后,干脆直呼其为淫妇,如同后来但称潘巧云为淫妇一样。

《水浒传》的评者也是按照这一理解评判潘金莲的。

明清间芥子园刊百回本《忠义水浒传》第二十四回于潘金莲戏叔处评说:「写得极骚极肉麻,是个贱人要汉子的本事。」

明崇祯间贯华堂《第五才子书施耐庵水浒传》第二十四回潘传初始,在「有个使女」后,金圣叹批道:「可见来历不正」。

使女出身,有何不正?《西厢记》的红娘,《牡丹亭》的春香,不都是享誉妇孺的丫鬟?前文讲过,潘金莲使小戏叔,是对婚姻不满的一种抗争,是对命运不甘的一种追求。

吴 敢 │话说潘金莲──《话说四个潘金莲》之《水浒传》里的潘金莲

《水浒传》连环画

她没有高深的文化修养,她不可能靠矜持和韵致打动武松,他只会用热情与主动传情。称这时的潘金莲为「贱人」,只能是戴着「淫妇」的有色眼镜读书看人。

这便是《水浒传》中的潘金莲,一个出身低微,颇具姿色,也有理想,不甘低贱,但不能自主,被嫁非人,心存不满,钟情武松,戏叔遭斥,转意西门,被西门算计,入王婆圈套,鸩杀武大,孤注一掷,获得短暂的感情与生理的满足,落个身首异处和遗臭万年的淫妇;

一个为自己活着,被他人利用,嫁人与偷情为其生命全部的悲惨女人;一个附衬武松主传,没被充分展开,留下若干思考,尚可二度创造的文学形象。

《水浒传》的潘金莲,尚只是勾奸夫害本夫一类丑恶社会现象的代表,还算不上不朽的艺术典型。

民俗里的潘金莲,与戏曲里的潘金莲,都是带有一定色彩的潘金莲,姑且不论。

完成潘金莲典型形象塑造的,是《金瓶梅》。

《金瓶梅》里的潘金莲,是做了五娘、变成主子、有了身份的潘金莲,与寻求般配情侣的《水浒传》中的潘金莲不同,争宠求欢成为其生活主体,是一个「做张做致,乔模乔样」【2】的潘金莲。参见本书〈明清《金瓶梅》研究概论〉。

吴 敢 │话说潘金莲──《话说四个潘金莲》之《水浒传》里的潘金莲

《金学研究丛书》第二辑 吴敢、胡衍南、霍现俊 主编

注 释:

1 《水浒传》金圣叹批语。

2 绣像本《金瓶梅》第一回。

文章作者单位:徐州师范大学

本文由作者授权刊发,原文刊于《吴敢<金瓶梅>研究精选集》,2015,台湾学生书局有限公司出版。转发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