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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你不要把我判给爸爸!”法庭外的孩子为何对法官说了这句话?

“求你不要把我判给爸爸!”法庭外的孩子为何对法官说了这句话?

“周法官,虽然判决没有支持我,但我依然感谢您!”日前,在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起离婚涉抚养权纠纷案件的当事人王小雅(化名)将锦旗送到少年庭法官周黎敏手中时,哽咽地说道。

这是一件普通的离婚案件,王小雅与丈夫李大同(化名)感情不和,双方都同意离婚,争议在两名小孩的抚养权上。因大儿子14岁、小儿子7岁,一审法院按规定征求大儿子意见后,考虑到双方均有抚养子女的强烈意愿,遂同意双方离婚,判决大儿子由母亲抚养、小儿子由父亲抚养。但王小雅无法忍受与幼子分离,坚持上诉要求抚养两个儿子。

案情并不复杂,一审判决也符合情理……然而,二审开庭后,7岁小儿子撕心裂肺的哭嚎,改变了法官周黎敏对这个案件的看法。

“不要把我判给爸爸”

和其他争夺抚养权的离婚诉讼一样,二审的庭审,双方各执己见。李大同坚定地认为大儿子长期跟随女方生活,已经被女方“洗脑”,又处于青春期,不会愿意跟他;小儿子虽然之前也跟母亲,但年龄小、可塑性更强,因此坚决要小儿子的抚养权。

而王小雅则哭诉,两个孩子都是她带大,尤其是早产的小儿子,她付出了更多心血。而李大同脾气暴躁,动不动就打人。一审判决后,小儿子跟随父亲生活,面临突然的变化,他出现了过激反应,夜里做梦经常边哭边喊“我不要跟爸爸,爸爸会打我。”因此,在小孩子的抚养权上,王小雅也是不肯让步。

庭审中的争执并不让人意外,但庭审结束后,法庭门口小儿子的哭嚎却深深地震撼了法官,他对着法官哀求道:“法官阿姨,求你不要把我判给爸爸。”“那一刻,很难想象是什么给了一个孩子在法庭门口等待两个小时的毅力,也很难想象7岁的孩子能如此清晰表达自己的想法。”周黎敏回忆道。

“求你不要把我判给爸爸!”法庭外的孩子为何对法官说了这句话?

“你考虑过孩子的情绪吗?”庭后,周黎敏找到李大同。“哭一哭就好了,就是他妈妈整天过来牵扯才会这样。法院已经判了,你叫她不要再来打扰我们了。”看着李大同不知是疲惫还是愤怒涨红的眼睛,周黎敏竟怔住了。庭审的情况、孩子的哭嚎、母亲的陈述、父亲的态度......不禁让她产生了疑问:维持一审判决固然不会有错,但真的好吗?

为了进一步理清思路,周黎敏向本院负责联系协调相关社会组织开展社会调查、社会观护、家庭教育、回访帮教等工作的“詹红荔工作室”征询了意见,大家讨论后统一了意见:孩子的抚养要衡量父母双方的条件,但本质还是要考虑孩子的成长。未满8周岁的孩子,表达内心真实想法不能仅依靠言语上,还需要借助孩子的肢体、表情、神态,作为法官应当充分探求家庭成员之间真实的情感状况。

于是,周黎敏把他们一家邀请到亲子活动室。透过双面镜,观察他们的一举一动:小儿子一见到父亲就躲躲闪闪,不肯靠近父亲,父亲一说话他就把耳朵蒙上;与母亲的相处方式则截然不同,走到哪都牵着妈妈,在妈妈身上撒娇......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

“涉及抚养权的离婚案件,关系的不仅是一个家庭,更是小孩今后的人生。”亲子活动室所见,让周黎敏更加坚定:这个案件,必须寻求更好的解决路径。”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子女已满8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但同时也明确了对于已满2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对于本案,一审法院经过调查后所作出的判决,并没有多大问题,但综合父母与小孩的陈述与表现,周黎敏隐约觉得不能简单地适用这一规定,而更应当采取“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而在此之前,必须查明一个情况:作为父亲的李大同,到底适不适合抚养小孩?

“求你不要把我判给爸爸!”法庭外的孩子为何对法官说了这句话?

法官和家事调查员开展走访调查

于是,周黎敏决定启动家事调查员制度——由家事调查员依据主审法官的要求,通过走访了解家事纠纷的起因和经过,向法院出具家事调查报告。此后的一段时间,周黎敏和家事调查员小陈一同走访了李大同的单位同事、邻居、朋友,但调查结果却再度让她陷入沉思。

在同事眼中,李大同是一个负责任的丈夫和父亲。李大同的父母已经去世,作为经济支柱,整个家庭开支基本由他负责。为了能够提高家庭收入,他利用单位的倒班制,在夜班之余充分利用白天的休息时间,同时兼职两份工作,还攻读了研究生学历;他对孩子的学习和生活非常重视,为了让孩子能接受更好的教育、过上更好的生活,购买了学区房,并承担起了大部分的房贷压力;但也是由于长期的夜班和经济压力的驱使,让李大同脾气容易暴躁,偶尔会对小孩有轻微的打骂,但这与所谓的“家暴”还是有区别,更多是家庭教育上的缺陷......

这份调查结果,让周黎敏对这位态度强硬的父亲改变了看法:“他对小孩子的爱依旧厚重,只是方式上出现了偏差。如果两个孩子都跟随母亲,对他是不公平的,甚至可能会否定他以往的努力,摧毁他的生活信念。”

“父母也需要学习和成长”

“清官难断家务事”,“难”不在案情,而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亲情。每对父母对孩子都充满爱,只是在爱的沟通、表达、呈现等方式上各有不同,需要家庭教育来引导。王小雅与李大同,也是如此。

“百合花开”馨课堂作为南平中院在全省法院首创的家庭教育品牌,由法院引入专业家庭教育机构,签约23名家庭教育专家,通过“指令+自愿”的方式引导家庭成员进入课堂,接受“家风家教、父母成长、和谐家庭”等系列课程的科学、系统指导,引导家长学员掌握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

“求你不要把我判给爸爸!”法庭外的孩子为何对法官说了这句话?

家庭教育专家在“百合花开”馨课堂指导家长进行科学的家庭教育

王小雅与李大同加入的微信群,正是由接受过“百合花开”馨课堂的学员组成的,其中有“新生少年”的父母、破镜重圆的夫妻等等,经常在群里分享心得、体会,以及家庭教育所带来的改变。

“周法官,我去试试。”李大同在群里其他家庭的感触下,同意与王小雅一起进入这个课堂。此后,专家的讲授让他们感受到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学员分享课的交流让他们受到了触动;“特殊家庭会议”让三句话就脾气上头的李大同开始磕磕绊绊地自我表达,王小雅也忍住了翻旧账的毛病......

一个月下来,王小雅和李大同的变化有目共睹。更让人欣慰的是,他们的大儿子在参加过“特殊家长会”后,目睹了这段时间父母的改变,这位14岁的小孩也愿意改变自己的选择,决定跟父亲一起生活,并称希望自己能为爸爸、妈妈和弟弟建起一座沟通桥梁。

“求你不要把我判给爸爸!”法庭外的孩子为何对法官说了这句话?

当事人向法官送来锦旗表示谢意

“只要孩子愿意,我都可以。两个都是我的儿子,我希望弟弟有空也多过来跟哥哥一起玩。”李大同不再那么坚决。“我也不想孩子因为我们离婚而失去父爱或母爱,既然大儿子愿意跟爸爸,我也同意试试。”王小雅也放下了原有的执念。

最终,二审判决对调了直接抚养对象,大儿子跟随父亲生活,小儿子跟随母亲生活。“我们都是第一次为人父母,都是新手,也是需要学习和成长的,对吧?”二审宣判那天,面对法官的结束语,王小雅和李大同都含蓄地点点头。

判决后不久,王小雅带着锦旗来到了法院。推辞不掉王小雅手中的锦旗,周黎敏顺手接过后,向她了解最近的情况。王小雅说,李大同现在脾气改了许多,学会了沟通,周末还经常带着大儿子出去看电影、打球,大儿子最近又考了班级第一名,李大同还接上弟弟去家里团聚,相处得挺好的……看着王小雅面带微笑地述说着,法官的嘴角也不自觉地跟着微微上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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