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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呼中区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宾馆酒店、洗浴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提示

作者:呼中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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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呼中区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宾馆酒店、洗浴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提示
【安全生产】呼中区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宾馆酒店、洗浴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提示

呼中区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

关于宾馆酒店、洗浴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提示

呼中区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提示宾馆酒店、洗浴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防范! 要注意以下几点:

宾馆酒店、洗浴的业主或相关负责人要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

1.建立健全防火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制度;

2.配齐并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器材;

3.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整改火灾隐患;

4.每年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5.制定灭火和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

6.及时报火警,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

7.从业人员应熟悉岗位消防职责和要求做到“一懂三会”。

入住旅客需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1.熟悉入住环境,清晰了解逃生路线,熟知安全出口方位,如遇火灾能够正确快速逃生;

2.了解消防设施, 注意灭火器、消防栓摆放位置,熟悉防毒面具、应急手电筒使用方法;

3.切勿卧床吸烟、乱扔烟头,不超负荷使用电器,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住酒店、民宿;

4.一旦发生火灾,要保持冷静,听从工作人员引导逃生,同时避免发生踩踏。

人员密集场所火灾危险性:

1.人员集中,疏散困难,易造成重大伤亡;

2.室内装修、装饰大量使用可燃、易燃材料;

3.用电设备多,着火源多,不易控制;

4.发生火灾蔓延快,扑救困难。

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防范措施:

1.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场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管理人员,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场所消防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应当向消防救援机构报告备案。

2.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组织开展消防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在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严禁擅自改变建筑物结构和用途,严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商场、市场和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严禁违规施工,营业结束时应按规定关闭电源、气源,消除遗留火种。

3.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按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当持证上岗,保证24小时双人值班。

4.严格用火用电用气管理。组织对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及其线路、管路进行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严禁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照明。严禁违规进行电焊、气焊操作,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热设备、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5.严格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严禁违规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禁止个人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严禁在建筑内燃放烟花爆竹。

6.开展全员消防培训演练。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开展消防演练。员工应懂得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逃生和自救。

7.确保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人员密集场所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不得举办。

8.严格超员使用并控制好人流。严格控制营业期间的人流,并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人员密集场所严禁违规住人。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不得超过额定人数。

9.配备疏散逃生器材。人员密集场所可以根据人员数量,配备逃生绳、防烟面罩、应急手电筒等辅助疏散逃生器材。

呼中区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4年1月19日

【安全生产】呼中区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宾馆酒店、洗浴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提示

监制:张彬彬 审核:李振凯 责任编辑:冯宏伟

编辑:白 玉 供稿:呼中区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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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呼中区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宾馆酒店、洗浴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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