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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冰冰诉山寨主播获赔53万 撞脸明星再起争端

作者:鸟哥笔记

来源|直播观察

在中国的互联网内容生态中,一直盛行着一个奇怪的流量密码,那就是“一抄二改三优化”。

有人会摘抄热门内容的文案,有人会模仿爆款视频的布景,还有一个特殊的群体,那就是山寨头部明星或者主播。

因为已经形成了行业风气,所以很多明星和主播在面对山寨者时,只要山寨者做的不是特别过分,明星和主播都不会介意。

可是也有不少山寨者在利益的趋势下,到处走穴、商演、直播带货,这就引起了粉丝的强烈反感,一些正主也拿起法律的武器寻求帮助。

这不,人已不在江湖,但屡次被山寨的范冰冰最近又“拿下”了一位山寨者。

1山寨范冰冰要赔53.5万

明星范冰冰在这方面可以说是深受其害,其本人虽然因为偷税漏税被封,但是她姣好的面容始终有很多受众,不少主播就以范冰冰的名义直播来吸引网友关注。

之前就有媒体调侃,在不同平台的直播间里,至少有5个不同的山寨范冰冰在直播带货,清一色的欧式大双眼皮、尖下巴、高鼻梁、大红唇。她可以是“冰冰范”、“范爷冰”,也可以是“冰冰不是范爷”或者“金锁不是范冰冰”。

范冰冰诉山寨主播获赔53万 撞脸明星再起争端

这些主播依靠蹭范冰冰热度,可赚取大量流量。有的拥有粉丝近百万,直播时经常引发网友直呼“范冰冰你好”、“是范冰冰吗”等。

根据法院的消息,这次被范冰冰起诉的主播陈某某为武汉雅禾星烁旗下的主播,其在直播带货中通过妆容、服饰、造型等视觉元素模仿范冰冰形象,且搭配使用了与范冰冰别名近似的直播昵称。

范冰冰诉山寨主播获赔53万 撞脸明星再起争端

法院判处陈某某立即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范冰冰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3.5万元,被告武汉雅禾星烁对其中20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范冰冰第一次拿起法律的武器来起诉山寨者了。

2020年5月,范冰冰就委托了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将网络主播陈某(网名“范爷冰”)起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在受到法院的传票之后,范爷冰不仅没有收敛,还先后将自己的网名改为“李晨的前女友”、“范八亿的被告”、“也是范四十的被告”,以示“应战”。

后来,法院要求被告陈某向范冰冰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不过陈某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提起上诉。但最终并没有改变判决结果,而“范爷冰”也在改名后流量大受影响,直播间盛况不在。

此外,范冰冰也与另一位网络主播都某(网名“冰冰范”)产生过纠纷,最终在法院的调节下,都某向范冰冰公开赔礼道歉澄清事实并赔偿经济损失。

2撞脸明星是一条流量密码

在直播间中,“明星脸”可以说是最简单的财富密码。因为没有“范冰冰”这个标签,这些主播的直播间肯定不会那么热闹,也不会有那么多粉丝了。

相比模仿范冰冰的美妆主播们,娱乐赛道更是山寨的高发地。例如,撞脸赵丽颖的抖音网红“爱吃的绵er”,仅在抖音直播3天,就疯狂吸粉200万;撞脸迪丽热巴的“方兔兔”,光是对嘴型就吸粉700多万。

这些主播在撞脸明星之后,都收到了巨额的打赏收入。模仿紫薇抖音而一战成名的“夏紫薇”,IP名为“小林心如”,就曾在直播中提到:“除非火箭或者是嘉年华,才能治好我的眼睛啊!”

范冰冰诉山寨主播获赔53万 撞脸明星再起争端

此外,还有很周杰伦的模仿者,比如“周口杰伦”“雍杰伦”“粥饼伦”等。其中“雍杰伦”在2019年还开过演唱会,票价220元,几乎卖空。“粥饼伦”也在全国各地开启了“地表最强全国巡饼”,在一些活动现场“粥饼伦”还与当地品牌跨界合作,边卖煎饼边给合作品牌引流。

在众多山寨明星脸的主播中,还有一个不得不提的人是“鹿哈”,现在改名凌达乐,他的经历可以说是很多山寨明星主播都值得借鉴的,也让这类主播有了更多的变现模板。

范冰冰诉山寨主播获赔53万 撞脸明星再起争端

最开始的“鹿哈”和多数撞脸明星的主播一样靠“脸”吃饭,还与黄子诚、易烊干玺、王二博等人成立内娱山寨男团“ESO男团”。为了出名,几人做过不少“硬蹭”流量的事,也在多次登上热搜,却一度落得人人喊打的局面。

不过在闹剧收场后,“鹿哈”却依靠直播带货除了圈。虽然还是那张明星脸,但是“鹿哈”真诚的带货态度和边吃边播的态度很快吸引了大批的粉丝,GMV一路飙升。这让他顺利转型成了凌达乐,也摇身一变成为MCN机构老板。

当然,除了这些在互联网上留下过痕迹的山寨明星主播之外,更多的模仿者若昙花一现,还没来得及留下自己的名字,就已经消失于互联网。

3结语

毫无疑问,撞脸明星给这些模仿者们创造了“凭借长相谋生”的机会,可不管是平台还是网友,对于这种山寨风格的账号都有着复杂的情绪。

首先需要面对的就是网友的争议和质疑。粉丝进入直播间往往不是为了购物,而是为了观赏这种“撞脸奇观”,并对模仿者的外貌评头论足。

这种关注度虽然高,但负面评论也如潮水般涌来,因此很多账号销声匿迹不是明星本尊维权,而是经受不住网友的吐槽。

接着才是随时存在的法律风险。当模仿者的形象被用于商业活动时,可能面临肖像权侵犯的法律诉讼。除了范冰冰,汪峰、林俊杰等都是在方面提出过相应的维权。

另外,过气风险也是不容忽视的。凭借外貌取得的短暂热度远远不足以支撑长期的关注,即便是被模仿的明星本人,也难以一直保持当红时刻。在名人光环和阴影之下,模仿者更难以在这个竞争激烈的领域里稳固地站稳脚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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