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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20元送回遗落手机,乘客反悔后,网约车司机做了这件事

作者:潮新闻

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丁伟

1月5日凌晨,广东东莞的一名女乘客将手机落在网约车上,其与司机约好,只要司机将手机送到指定地点,她将向对方支付20元钱,可当司机抵达后,该女乘客却反悔了。随后,司机直接开车将手机送到了18公里外的派出所。此事引发广泛关注。

6日,极目新闻记者从当事派出所了解到,失主已将手机拿走。当事司机称,有些乘客觉得手机落在车上了,司机就有义务给他们送过去,但他不觉得司机有这个义务。

协商20元送回乘客遗落手机司机抵达后,乘客却反悔

1月5日凌晨3时许,广东东莞的网约车司机陈师傅将几名女乘客送到了目的地。不久后,其中一人来电称,有手机遗落在了车上,希望陈师傅将手机送至3公里外的指定地点。当时,陈师傅与乘客协商,手机送达后乘客需向其支付20元钱的服务费,乘客在犹豫片刻后同意。

陈师傅到达指定地点与该名乘客会合后,陈师傅让其先扫码支付,不料乘客却说道:“你这有点违反什么了吧。”

随后,陈师傅便开车将手机送到了十几公里外的派出所。

协商20元送回遗落手机,乘客反悔后,网约车司机做了这件事

视频截图

此事在网上引发热议。大部分网友都表示,20元钱的服务费并不算多,陈师傅的做法没有错。

记者注意到,事后,陈师傅将完整的事发过程了社交媒体上,并称“手机遗落在车上,协商送回去收20块,到地方了又不想给钱,给你送去虎门太平派出所,夜间来回打车最少100块”。

6日上午,陈师傅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太平派出所距事先约定的会合地点有18公里的距离,夜间打车费差不多需要150块钱。陈师傅介绍,此前也曾多次遇到过乘客将手机落在车上的事,但双方都会说清楚,如果他将手机送回的话,乘客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如果同意给钱,我就送过去,如果不同意给钱,我就把手机送到就近的派出所”。

陈师傅坦言,他也曾遇到过本来双方事先协商好,只要他将手机送还,对方就支付约定费用,可等对方拿到手机后,却不给钱的情况,“我也奈何不了他们。”

“有些乘客就觉得打了我们的车,手机落在车上了,司机就有义务给他们送过去,但我不觉得我有这个义务。”陈师傅说,网约车平台的安全专家已经联系了他,对方并不认为他的做法有什么过错。

律师说法

6日上午,极目新闻记者致电太平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失主已将手机拿走。

网约车平台表示,若司机捡到乘客遗落的手机,可以直接将手机送还给乘客,也可以通过快递寄给乘客,但费用应由乘客承担。另外,司机也可以将手机交到派出所。

法学博士、云南刘文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文华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从该法条的规定来看,拾得遗失物,是由权利人上门领取,而非拾得人送物上门。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从该法条的规定来看,送物上门的费用,属于拾得人支出但应当由权利人承担的必要费用。更何况,本事件中,权利人与拾得人就将手机送上门的打车钱有约定,该约定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均应遵守。

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董文明律师也表示,本案中网约车司机听从女子指示,开车将手机运送归还给女子,依法依理女子应当向其支付费用以弥补司机的运费,况且在送回手机前,司机与女子已通过电话口头达成协议,该20元价格是双方协商认可的,这个费用女子依法应当支付。

协商20元送回遗落手机,乘客反悔后,网约车司机做了这件事

占小便宜只会吃大亏

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乘客将手机遗落在网约车上,是自己保管财物不当出现的问题,应该承担相应责任。司机应当返还手机,但送到乘客手上并非法律义务。不得不强调,送还过程中,司机是要付出成本的,20元钱是经过协商的结果,金额也不过分。

价格谈好了,司机将手机送到了,乘客又反悔,不仅是言而无信,恐怕是想拿到手机后不付钱,认为那时司机拿她没有办法。这里就有欺骗之嫌,令人生厌。

说起来是一件小事,而引起公众的讨论,就是因为生活中这样占小便宜的人还不少,容易引起网友共鸣。人们认为,手机没丢就很幸运了,司机愿意送回来应该心存感激。据当事司机表示,坚持先给钱是因为以前吃过亏。这就说明,自己丢手机让别人承担成本的人,还不是一个两个。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写得很详细,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给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第三百一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女乘客想占便宜的想法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司机将手机送到18公里外的派出所,事实上也没有违规。司机此举是顺路而为,还是为了报复女乘客让其付出更多代价不得而知。据了解,从约定地点到派出所,打车得上百元费用。

人与人之间,应该多些换位思考,少些以自我为中心的思想。网约车司机作为服务人员,虽然要满足乘客的合理要求,但也有相应的权利。司机很生气,是因为一片真诚得不到正面回报,反而让人心寒。无论如何,舆论还是希望司机能做好自己,真心实意继续为乘客服务。

近年来,出租车或网约车司机与乘客之间因为遗落手机问题,频频发生争议,时常引起公众关注。有的是乘客的问题,有的则是司机的责任。有乘客甚至要求司机开50公里免费送还,这显然不合理。还有的司机,想借乘客遗落手机的机会捞一笔。同样,不合理的要求不会得到满足。

前不久,澎湃新闻报道,一位网友在上海出差时不小心将手机落在了一辆出租车上,司机开过来3公里路,网友提出给100元的感谢费,司机却要求支付300元,遭拒后竟然拒绝接听乘客电话,有把手机据为己有的意思。最后,涉事出租车司机被公司开除。想占便宜,结果吃了大亏。

司机和乘客双方,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是不是有道理,既有法律法规来约束,同样也有社会舆论来评判,都不能任性而为。

来源:极目新闻(记者:丁伟 评论员:吴双建)

编辑:黄琳 陈曦紫

审核: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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