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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酒驾车运输1680公斤炸药和48发雷管等民用爆炸品,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刑拘

作者:九派新闻

平时在路上见到大型车辆,无论是行人还是开车之人,都会有意识地与其保持距离,更不用说大型车辆中被称为“行走的炸弹”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若危化品运输不当或行车途中发生事故,不仅是对驾驶员自己,还极大可能对周围车辆、人员及环境造成严重伤害。

在如此严管高压态势下,仍有驾驶员铤而走险,置自身和他人安全于不顾,醉酒后驾驶运载有爆炸品的危化品运输车上高速行驶。

12月13日8时01分许,漳州高速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接群众举报:一部运载爆炸品的危化品运输车驾驶员存在酒后驾车情况,正从平和往漳州方向行驶,准备从长泰收费站下高速。

接警后,支队指挥中心立即指派四大队民警在长泰收费站口进行拦截布控检查。

8时52分,闽E96**号嫌疑车辆出现在长泰收费站出口,驾驶员发现民警正在进行检查时,走走停停不敢向前,将车停靠在广场右侧,下车假装检查车辆。

民警立即对车辆安全员进行酒精测试,未发现其有酒驾嫌疑,此时驾驶员正假装若无其事的在车后检查车辆,在民警的劝说及要求下,驾驶员曾某接受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和血液检验鉴定,结果为83.2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违法行为。

男子醉酒驾车运输1680公斤炸药和48发雷管等民用爆炸品,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刑拘

在事实面前,驾驶员曾某交代,前天晚上喝了一些酒,以为睡一觉就没事,便驾驶该车(装载1680公斤炸药和48发雷管)上高速行驶,殊不知安全责任重大,曾某最终将为自己的无知付出沉重的代价。

目前,曾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刑事拘留,并将面临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罚。

男子醉酒驾车运输1680公斤炸药和48发雷管等民用爆炸品,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刑拘
男子醉酒驾车运输1680公斤炸药和48发雷管等民用爆炸品,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刑拘

12月14日,漳州高速交警四大队约谈此案相关公司负责人,并联合长泰区公安局、交通局、工信局等部门到区应急局通报此案件情况。

漳州高速交警提示

危化品即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放射性等特征,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毁而特别需要保护的化学物品,所以在运输危化品的过程中需要更加的小心谨慎,而这就对司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为每一次偶然的、侥幸的交通违法,都可能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漳州高速交警提醒:营运车辆驾驶人承担着比非营运驾驶人更多的责任,切勿抱有侥幸心理,触碰酒驾“高压线”,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来源:平和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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