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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强奸自己犯法吗?”,B站的罗翔老师,太上头了……

作者:文章先生Gekp

在一个刑法课上,有人突然问道:“一年给你2000W,这种赚钱的速度,你想不想做二奶?”另一人回答:“老实说,我是想的。尊严又算什么嘛,对吧?”这看似不正经的对话实际上发生在中国政法大学的一堂刑法课上。如果你最近有在B站上逛,可能会发现有一个独特的老师,他把刑法课讲得像段子一样风趣幽默,这位老师就是罗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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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翔,中国政法大学的教授,他在B站的昵称是“罗翔说刑法”。从他发布的第一条视频起,仅仅二十天的时间里,他已经拥有了近350万的粉丝,第一条视频播放量已经超过600万。尽管法律一向被认为是严肃的学科,但罗翔却能将枯燥的刑法案例变成幽默的段子,吸引人们越听越着迷。他的粉丝不仅包括法律专业的学生,还有其他专业的人,这使得他在B站的影响力远超法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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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翔之所以能在B站走红,部分原因在于他把法律案例讲得生动有趣。他提出了一系列令人瞠目结舌的案例,比如:“趁女生洗澡抱走财物衣服内衣内裤定什么罪?”这个案例涉及抢劫罪;“把假钱扔河里,有人去捡结果淹死了,要不要承担责任?”这个案例讨论了持有假币问题;“张三的狗咬我,我把狗咬死了属于正当防卫吗?”则探讨了紧急避险情况下的法律问题。这些案例展现了罗翔老师独特的讲课风格,他的视频标题也常常充满创意,让人难以抗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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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罗翔老师的魅力远不止于此。他的课堂不仅仅是段子的聚集地,更是法律与人性深刻思考的舞台。他曾提出一个问题:“律师为什么要为坏人辩护?”虽然大多数人会对为犯罪嫌疑人辩护表示愤怒,但罗翔老师强调律师的职责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优先法律判断而非道德判断。这种深刻的思考引发了对法律与人性关系的深刻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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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罗翔老师以他独特的方式,不仅让法学专业的学生受益匪浅,也让非法学专业的人们在他的视频中获得了法律知识。他用幽默与深刻相结合的风格,将法律普及推向了新高度。正如他所说:“也许我只是一个在海滩拾贝的拾贝者,想借助这个平台能够让同学们看到海边那些贝壳的美丽,更重要的不是炫耀我手中的贝壳,而是希望同学们能够看到贝壳后面的大海是那么广袤和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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