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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纠纷缠身:原房主无理取闹,刘女士维权艰难

作者:狐白白呀

云南昆明九年前的房子拆迁原房主反悔?

近日云南昆明,9年前,刘女士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并且现在该房屋即将进行拆迁,她因此获得了一笔补偿款。

爆料!纠纷缠身:原房主无理取闹,刘女士维权艰难

然而,原房主却上门找到刘女士,声称当初出售房屋时价格过低,要求刘女士给他一部分补偿款。

在无奈之下,刘女士支付给了原房主54600元,但原房主并不满足,采取了堵门、砸门的行为,并对刘女士进行辱骂和殴打,声称见一次打一次。

刘女士本意是为了解决家庭住房紧张问题,于是决定购买一套二手房。她看中了一个地段不错的小区,觉得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都很方便。

当时卖房的是一位70多岁的老人,交易过程顺利进行,刘女士一次性付清了房款,双方迅速办理了交房手续。老人收到钱后很快搬离了房子,刘女士经过简单装修后开始居住,之后双方再没有接触。

不料,刘女士购买的房子被纳入了改造计划,刘女士因此获得了一笔丰厚的补偿款。她和家人从未想过,仅仅是买了一套二手房,竟然能实现富贵之梦。

然而,好景不长,刘女士一家打算用这笔补偿款购买一套更大的房子,却遭到了原房主的骚扰。

有一天,刘女士家的房门被砸得震耳欲聋。她透过猫眼看到一个面熟的人,于是打开门,原来是原房主和他的儿子。

刘女士把他们请进屋,正准备询问他们来的目的,但老人先开口了:听说你们家因为房子被纳入改造计划,得到了一大笔补偿款?

刘女士并没有隐瞒,将事情的经过简要地说明了。

然而,老人却声称这个房子是他的,作为原房主,应该拿到一部分补偿款。

这番话让刘女士非常震惊,她表示自己与你没有任何关系,为什么要给你一部分补偿款?老人躺在沙发上说:我当初以太低的价格卖了房子,你必须再支付我差价,否则我们之间的事情还没完!

刘女士感到非常愤怒,但她知道不能冲动地面对一个老人。她耐着性子说:“这套房子已经卖了九年了,我没有欠你任何钱,现在你要求补偿差价有些过分!”随后,刘女士表示当初购买房子时所有手续都是合法办理的,没有任何强迫行为,现在他们上门要钱她绝对不会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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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的儿子更直接地说:“他们想要一部分补偿款,因为当初老人卖房太便宜了,现在钱早就花光了,老人现在无处可住,你必须负责!”

刘女士坚持辩驳说:“现在房产证上写着我的名字,产权属于我,补偿款是我应该得到的,与你们没有任何关系,现在请你们离开!”

刘女士坚决拒绝了原房主的要求,并且对他们的言语非常恶劣,她一气之下将他们赶出了家门。

然而,刘女士出门时发现,原房主竟然住在楼道里,堵住了她家的门,而且老人的儿子也和他一起住在那里。

刘女士觉得这种人真是无法无天,她觉得不应该理睬他们,因为越理他们越纠缠不清。所以她尽量躲避他们,甚至外出住了几天。

然而,刘女士的忍让并没有使他们收敛,反而变本加厉。原房主不断敲打刘女士家的门,声音非常大,闹得邻居们都心烦意乱。

面对邻居的劝解,原房主还理直气壮地要求邻居们去找刘女士理论,只要刘女士不表明态度给钱,他就会一直住在那里。

刘女士被这些骚扰困扰得非常厌烦,但事情并没有结束,老人看到刘女士不理睬他,变得更加愤怒。

老人用拐棍每次见到刘女士就打她,有时候她抱着孩子老人也毫不留情地打击,如果刘女士不跑得快,孩子可能会受伤。

经过调查了解,老人卖掉房子后,将钱交给了他的儿子和儿媳,但儿子一家并不愿意与老人同住,甚至将老人赶出来,现在老人无处可住。

刘女士认为老人无家可归是他儿子不孝顺的结果,与她没有关系。现在老人不断纠缠不休,影响了刘女士一家的日常生活。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打发走老人,恢复正常生活并维护社区和谐,刘女士不得不给老人54600元。

然而,刘女士原本以为老人会满足于得到钱后离开,并不再骚扰他们。但事实证明,老人并不满足,仍然每天追着刘女士进行打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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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女士意识到自己的姑息迁就只是放纵老人行为。因此,她明确表示不会再给他们一分钱!

从法律角度来看,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根据《民法典》规定,所有民事主体都必须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在实体法上不得采取欺诈等恶意行为。

首先,刘女士已经全款购买了这套房屋,并且办理了相关手续,房屋产权归刘女士所有,补偿款也是刘女士应该获得的,与原房主毫无关系。

因此,老人无家可归并不是要求分得补偿款的合理理由。这种无理取闹的行为法律不会支持。

其次,老人对刘女士家进行堵门、打骂已经影响到他人的日常生活,涉嫌寻衅滋事。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有寻衅滋事行为的,将被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并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者,将被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并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然而,考虑到老人年龄已经80多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她不太可能被处以行政拘留。

从法律角度看,刘女士已经合法购买了房屋并获得了补偿款,老人的行为属于无理取闹和寻衅滋事,应该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刘女士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护自己和家人的人身安全,并报警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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