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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遭强奸后残忍报复施暴者:丝袜勒脖、用剪刀对其处以“宫刑”

作者:不知名浪漫家

女子被强奸后,对行凶者进行了残酷报复:被用丝袜勒死,并被判处剪刀“阉割”。 51岁的女子(王某)因故意杀人罪被起诉。在法庭上,王某声称自己被死者(陈某)强奸,并出于怨恨而将其杀害。这是为了报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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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详情审查:

2019年7月16日,王某回到陈某家,当时陈某正在吃饭。趁着陈某不注意,王某把自己准备好的安眠药放进了陈某的水杯里。吃完饭后,陈某端起水杯喝了水。很快,陈某就陷入了昏迷。这时,王某用事先准备好的丝袜勒住了陈某的脖子。之后,陈某的生殖器被剪刀剪掉,最后被勒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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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被警方抓获并审讯后,承认案发前一个月,她在陈某的房间里被陈某强奸。我一直心存芥蒂,最后为了给陈某报仇,残忍地杀了陈某。

目前,警方还在调查王某的言论,但即使她是出于报复而杀死了陈某,她的行为也是不可取的,也是违法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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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行为不属于有效辩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理防卫是受害人在受到侵害过程中给予的反击。王某称,她在六月份被陈某性侵,但她在七月中旬故意杀害了陈某,手段残忍。这不是正当防卫,应该是报复和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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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的规定,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构成犯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构成犯罪的,处死刑。如果王某说的是真的,那么她就从受害者变成了加害者。从道德角度来看,她的经历值得同情。但法律并不仁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王某犯了故意杀人罪,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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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此案,不少网友表示支持王某的做法,认为对作恶的强奸犯应该没收“作案工具”。也有一些网友认为,王某的做法太过极端。现在我们是法治社会,当我们受到侵害时,就应该寻求法律的保护。他们不是以暴制暴,最终会同归于尽。王某的遭遇虽然值得同情,但他的复仇手段太过残忍,不值得原谅。事实上,这两种观点也代表了社会对暴力案件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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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网友所说,现在是法治社会。当我们遇到不法侵害时,首先要保护自己,以免危及生命。其次,要选择合理合法的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选择极其暴力的手段进行报复,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那就得不偿失了。虽然最后我口臭了,但我又成了加害者,想要受到惩罚。

始终保持冷静,选择正确的方式来惩罚犯罪者。相信法律,相信警察,相信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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