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签订恋爱赠与协议,其中包含哪些内容?
在恋爱期间,如何处理财产问题?尤其是当金额较大时,分手时很容易发生纠纷。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金额较小的物品,一般会被认定为增进感情的一般性赠与,无需返还。但是,对于金额较大的物品,法院通常会认为它们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或彩礼。
如果结婚目的没有实现,女方没有依据获得这些财产,因此应该返还。如果双方签订了赠与协议,明确约定不附加任何条件,也不要求返还,通常会按照协议执行,从而避免纠纷。
恋爱赠与协议通常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 明确双方处于单身状态,以避免被误认为是“小三”。虽然签订的恋爱赠与协议可能被认定为无效,但可以证明自己无过错,并在财产返还时获得适当的考虑。
· 在赠与协议中明确赠与给女方的财产是无偿的,不附加任何条件和目的,不以结婚为前提。男方承诺不要求女方返还已支付的财产。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法院通常会认为男方的赠与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因此判决返还财产。
· 协议中应明确赠与财产的范围,包括签订协议之前已赠与的财产和签订协议后可能赠与的财产。
· 如果赠与的财产用于共同消费,协议中应明确消费掉的部分不需要返还。
· 不能立即交付的财产需要办理公证,否则对方可以撤销赠与。
· 如果赠予的房产、车辆存在贷款,协议中最好明确这部分贷款由谁承担。
· 赠与财产可能产生的债务问题,最好明确约定由赠与方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