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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电动汽车整车动力性试验

纯电动汽车整车动力性试验

 纯电动汽车在行驶中,由蓄电池输出电能给电动机,电动机输出功率,用于克服电动汽车本身的机械装置的内阻力,以及由行驶条件决定的外阻力消耗的功率。与燃油汽车一样,纯电动汽车的动力性也可以用最高车速、加速性能和最大爬坡度来进行描述,但是与燃油汽车不同的是,电动机存在不同的工作制,如1min工作制、30min工作制等,即存在连续功率、小时功率和瞬时功率,因此在描述或评价电动汽车的动力性时要做说明。

  电动汽车动力性能的试验标准按GB/T 18385-2001《电动汽车动力性能试验方法》进行。测试的内容包括:最高车速、加速性能、最大爬坡度等评价指标。测试设备有五轮仪,现在国际上普遍采用的是非接触式传感器;记录和分析设备有日本小野、德国DA-TRON、瑞士KISTLER等公司的产品。

  1.道路条件

  1)一般条件

  试验应该在干燥的直线跑道或环形跑道上进行。路面应坚硬、平整、干净且要有良好的附着系数。

  2)直线跑道

  测量区的长度至少1000m。加速区应足够长,以便在进入测量区前200m内达到稳定的最高车速。测量区和加速区的后200m的纵向坡度均不超过0.5%。加速区的纵向坡度不超过4%。测量区的横向坡度不超过3%。为了减少试验误差,试验应在试验跑道的两个方向上进行,尽量使用相同的路径。

  3)环形跑道

  环形跑道的长度应至少1000m。环形跑道与完整的圆形不同,它由直线部分和近似环形的部分相接而成。弯道的曲率半径应不小于200m。测量区的纵向坡度不超过0.5%。为计算车速,行驶里程应为车辆被计时所驶过的里程。

  如果由于试验路面布置特点的原因,车辆不可能在两个方向达到最高车速,允许只在一个方向进行测量,但应该满足以下条件:

  (1)试验跑道应满足要求;

  (2)测量区内任何两点的高度差不能超过1m;

  (3)试验应尽快重复进行两次;

  (4)风速与试验道路平行方向的风速分量不能超过2m/s。

  2.试验车辆准备

  1)蓄电池充电

  按照车辆制造厂规定的充电规程,使电动汽车蓄电池达到完全充电状态,或按下列规程为蓄电池充电。

  (1)常规充电。

  在环境温度为20~30℃下,使用车载充电器(如果已安装)为蓄电池充电,或采用车辆制造厂推荐的外部充电器(应记录充电器的型号、规格)给蓄电池充电。不包括其他特殊类型的充电,例如蓄电池翻新或维修充电。车辆制造厂应该保证试验过程中车辆没有进行特殊充电操作。

  (2)充电结束的标准。

  12h的充电即为充电结束的标准;如果标准仪器发出明显的信号提示驾驶员蓄电没有充满,在这种情况下,最长充电时间为:

3×制造厂规定的蓄电池容量(kW·h)/电网供电(kW)

  (3)完全充电蓄电池。

  如果依据常规充电规程,达到充电结束标准,则认为蓄电池已充满。

  2)里程表的设定

  试验车辆上的里程表应设置为0,或记录里程表上的读数。

  3)预热

  试验车辆应以制造厂估计的30min最高车速的80%速度行驶5000m,使电动机及传动系统预热。

  3.30min最高车速试验

  30min最高车速的试验可以在环形跑道上进行,也可以在设定的底盘测功机上进行。

  将试验的电动汽车加载到试验质量,增加的载荷应合理分布。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准备。使试验车辆以该车30min最高车速估计值±5%的车速行驶30min。试验中车速如有变化,可以通过踩加速踏板来补偿,从而使车速符合30min最高车速估计值±5%的要求。如果试验中车速达不到30min最高车速估计值的95%,试验应重做,车速可以是上述30mi最高车速估计值或者是制造厂重新估计的30min最高车速。

  测量车辆驶过的里程S1,m。并按下式计算平均30min最高车速,V30,km/h。

V30=S1/500 (5-1)

  4.蓄电池完全放电

  完成V30试验之后,试验车辆停放30min,然后以V30的70%恢复行驶,直到车速下降到当加速踏板踩到底时,车速为(V30±10) km/h的50%,或直到仪表板上的信号装置提示驾驶员停车,记录行驶里程。计算总的行驶里程S30,包括预热阶段的行驶里程、V30试验时的行驶里程、完全放电时的行驶里程。

  5.最高车速试验

  1)标准试验程序

  将试验车辆加载到试验质量,增加的载荷应合理分布。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准备。在直线跑道或环形跑道上将试验车辆加速,使电动汽车在驶入测量区之前能够达到最高稳定车速,并且保持这个车速持续行驶1km(测量区的长度)。记录车辆持续行驶1km的时间t1。随即做一次反方向的试验,并记录通过的时间t2。

  按下式计算试验结果:

V=3600/t (5-2)

式中,V为实际最高车速,km/h;t为持续行驶1km两次试验所测时间的算术平均值(t1+t2)/2,S。

  2)单一方向试验程序

  当用试验路面进行试验时,两次试验的结果按下式计算,这里最高车速V是两次Vi的算术平均值。如果考虑风速,最高车速应该按下式修正:

Vi=Vr±Vv×f (5-3)

Vr=3600/t (5-4)

式中,如果风的水平分量与车辆行驶方向相反,选“+”;如果风的水平分量与车辆行驶方向相同,选“一”。Vr为每次测量的最高车速km/h;t为通过测量区的时间,s;Vv为风的水平分量,m/s;f为修正系数,一般取0.6。

  6.蓄电池的40%放电

  将试验车辆以(V30±5)km/h的70%的恒定速度在试验跑道或测功机上行驶使蓄电池放电,直到行驶里程达到Scot的40%为止。

  7.加速性能试验

  1)M1和N1类纯电动汽车加速性能试验

  (1)0~50km/h加速性能试验。

  将试验车辆加载到试验质量,增加的载荷应合理分布;将试验车辆停放在试验道路的起始位置,并起动车辆;将加速踏板快速踩到底,使车辆加速到(50±1)km/h;如果装有离合器和变速器,将变速器置人该车的起步挡位,迅速起步,将加速踏板快速踩到底,换入适当挡位,使车辆加速到(50±1)km/h;记录从踩下加速踏板到车速达到(50±1)km/h的时间;以相反方向行驶再做一次相同的试验。

  0~50km/h加速性能是两次测得时间的算术平均值(单位:s)。

  (2)50~80km/h加速性能试验。

  将试验车辆加载到试验质量,增加的载荷应(50分布km/h验车辆停放在试验道路的起始位置,并起动车辆;将试验车辆加速到(50±1)km/h,并保持这个车速行驶0.5km以上;将加速踏板踩到底,或操纵离合器和变速杆将车辆加速到(80±1)km/h;记录从踩下加速踏板到车速达到(80±1)km/h的时间或如果最高车速小于89km/h,应达到最高车速的90%,并应在报告中记录下最后的车速;以相反方向行驶再做一次相同的试验。

  50~80km/h加速性能是两次测得时间的算术平均值(单位:s)。

  2)M2和M3类纯电动汽车加速性能试验(M1、N1类车以外的纯电动汽车可参照)

  (1)0~30km/h加速性能试验。

  将试验车辆加载到试验质量,增加的载荷应均匀分布;将试验车辆停放在试验道路的起始位置,并起动车辆;将加速踏板快速踩到底,使车辆加速到(30±1)km/h;如果装有离合器和变速器的话,将变速器置入该车的起步挡位,迅速起步,将加速踏板快速踩到底,换入适当挡位,使车辆加速到(30±1)km/h;记录从踩下加速踏板到车速达到(30±1)km/h的时间;以相反方向行驶再做一次相同的试验。

  0~30km/h加速性能是两次测得时间的算术平均值(单位:s)。

  (2)30~50km/h加速性能试验。

  将试验车辆加载到试验质量,增加的载荷应合理分布;将试验车辆停放在试验道路的起始位置,并起动车辆;将试验车辆加速到(30±1)km/h,并保持这个车速行驶0.5km以上;将加速踏板踩到底,或操纵离合器和变速杆(如果装有的话)将车辆加速到(50±1)km/h;记录从踩下加速踏板到车速达到(50±1)km/h的时间,或如果最高车速小于56km/h,应达到最高车速的90%,并应在报告中记录下最后的车速;以相反方向行驶再做一次相同的试验。

  30~50km/h加速性能是两次测得时间的算术平均值(单位:s)。

  8.爬坡车速试验

  将试验的电动汽车加载到最大设计总质量,增加的载荷应合理分布。将试验车辆置于测功机上,并对测功机进行必要的调整使其适合试验车辆最大设计总质量值。调整测功机使其增加一个相当于4%坡度的附加载荷。将加速踏板踩到底使试验车辆加速或使用适当变速挡位使车辆加速。确定试验车辆能够达到并能持续行驶lkm的最高稳定车速,同时,记录持续行驶1km的时间t。调整测功机使其增加一个相当于12%坡度的附加载荷。重复试验。完成后,停车检查各部位有无异常现象发生,并详细记录。

  用下式计算试验结果:

V=3600/t (5-5)

式中,V为实际爬坡最高车速,km/h;t为持续行驶lkm所测时间,S。

  9.坡道起步能力试验

  1)原则

  坡道起步能力应在有一定坡度角a1的道路上进行。该坡度角a1应近似于制造厂技术条件规定的最大爬坡度对应的角ao实际坡度和厂定坡度之差,应通过增减质量△M来调整。

  2)试验规程

  将试验的电动汽车加载到最大设计总质量。选定的坡道应有10m的测量区,测量区前应提供起步区域。将试验车辆放置在起步区域。如果该坡道坡度与厂定最大爬坡度对应的坡度有差别,可根据以下公式通过增减装载质量的方法进行试验:

(5-6)

式中,M为试验时的车辆最大设计总质量,kg;R为滚动阻尼系数,一般为0.01;a1为实际试验坡道所对应的坡度角,( °);ao为制造厂技术条件规定的最大爬坡度对应的坡度角,(°)。

  △M应该均布于乘客室和货箱中。

  以每分钟至少行驶10m的速度,通过测量区。如果车辆装有离合器和变速器的话,应用最低挡起动车辆并以每分钟至少行驶10m的速度,通过测量区。

  3)ao的计算

  已知最大动力轴转矩,计算车轮的转矩:

Cr=Ca×T×ητ (5-7)

  已知轮胎动载半径,计算平衡力

Ft=Cr/r=M×g×(sinao+R) (5-8)

  从式(5-8)中可计算出ao,最大爬坡能力用tanao×100%表示。

式中,Cr为车轮转矩;Ca为最大动力轴转矩;T为总的齿轮传动比;ητ为齿轮传动效率;Ft为平衡车辆载荷所要的牵引力矩,N·m;r为轮胎动负荷半径,m;g为重力加速度,m/S2;tanao×100%为爬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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