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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机关动态】第一百二十二期

作者:三门峡政法
【政法机关动态】第一百二十二期

三门峡市检察院

“小记者”走进检察院

争做普法小先锋

6月3日,三门峡广播电视台100余名小记者走进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体验了一场揭秘检察院的神奇之旅,接受了一次别开生面的法治教育。

上午9点,小记者们背着书包,蹦蹦跳跳走进检察院大厅。在未检干警的指引下,大家排着队伍,有序参观了院里的荣誉室、图书室、书画室、心理疏导室等,体验心理宣泄系统和放松躺椅设备。

“未检是没有检查的意思吗?”“法警是抓坏人的吗?”每到一处,小记者们都会抛出许多古灵精怪的问题,检察官对这些问题一一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参观结束后,检察官为小记者们精心准备了法治课堂,通过生动鲜活的案例、诙谐幽默的语言,详细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当遇到侵害时应怎么保护自己。“同学欺负我怎么办?”“在学校我被人起外号,我该怎么办?”……小记者们争相发言,纷纷向检察官提出自己的问题,检察官耐心聆听,一一解答,并希望小记者们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善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现场互动不断,气氛热烈。

【政法机关动态】第一百二十二期

灵宝市法院

院长到案发地执槌审案

守护一方碧水

6月5日,在卢氏县汤河乡大山深处,响起了清脆的法槌声。在“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灵宝市人民法院法官走进案发地——卢氏汤河小沟河村,开庭审理一起水污染责任纠纷案。

2021年12月21日,逯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油罐车,行驶至卢氏县汤河乡杨庄村路段,撞到路边防护栏后侧翻,造成公路附属设施破坏及所载汽油外泄,流入路边的小沟河,造成河道水体污染。卢氏县汤河乡人民政府立即组织机械在河道挖坝拦截,人工使用吸油纸吸取汽油,安排群众值班防止汽油造成火灾。三门峡生态环境局卢氏分局委托技术公司对河道水质定点监测,12月底水质得以恢复。

卢氏县汤河乡人民政府请求逯某、车辆所属河南河南海明物流有限公司及投保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市中心支公司赔偿物资损失56400元、车辆及挖掘机租金63984元、人员工资169200元,共计289584元,向灵宝法院提起环境资源民事诉讼。

灵宝法院作为全省18家环境资源集中管辖法院之一,受理该案后及时研判。2023年5月25日,梁森林院长带领合议庭成员进行实地走访,了解到被污染的小沟系南水北调工程水源涵养地,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为更好地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态环保意识,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该案定于世界环境日当天在案发地开庭。

整个庭审在合议庭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有序进行了举证、质证,围绕合议庭总结的争议焦点展开辩论,充分表达各自意见。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审,各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形成了书面的调解协议并现场进行签字确认。被告自愿赔偿汤河乡人民政府损失289584元,于十五日赔偿到位。庭审结束后,灵宝法院联合属地法院卢氏县人民法院,现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政法机关动态】第一百二十二期

卢氏县法院

巡回法庭进山村审理建房纠纷案

横幅一拉,桌椅一摆,庄严的国徽下,一个简易的“巡回法庭”被搬进了村委会的院子,搬进了老百姓熟悉的地方,一场简易却不失庄严的庭审就这样开始了。

近日,卢氏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团队法官来到沙河乡杨家村,以“接地气”的方式现场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杨某与被告张某某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当地乡、村干部、群众代表旁听庭审,接受普法教育。

2019年11月,杨某与张某某签订建房合同,约定由张某某为其施工建房。房屋建好后,杨某认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双方产生矛盾纠纷,杨某将张某某告上法庭,要求判决被告张某某对房屋进行修复或者赔偿损失。

卢氏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为更好地解决矛盾纠纷,起到以案普法的社会效果,遂决定运用巡回开庭的方式办理此案。为了查明案情,厘清纠纷,开庭前,办案法官会同院技术室工作人员,组织原被告双方及其代理人来到纠纷房屋现场,围绕原被告对房屋建设中存在的争议问题进行了实地勘察。

当天下午3时30分,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响,庭审正式开始。近两个小时的庭审中,依次进行了法庭调查、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原、被告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后,法庭宣布休庭,组织双方调解。法官采取面对面、背靠背的方式,邀请村组干部和村里的“法律明白人”参与调解,耐心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最终因双方要求差距较大,没有当庭达成调解意见,法官将在庭后再行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努力化解双方矛盾纠纷。

“这样的庭审形式非常好!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消除了当事人的疑虑,增加了群众对法院的信任。希望法院经常开展这样的巡回审判,多深入基层进行普法宣传,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认真旁听了庭审后,沙河乡副乡长陈丹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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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公安局示范区分局

成功救助2名被困群众

近日,面对持续降雨带来的防汛压力,三门峡市公安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严格落实各项防护措施,坚决筑牢汛期安全防线,确保群众安全度汛。5月29日,示范区分局阳店派出所民警成功救助2名被困河道群众,受到群众感谢和赞扬。

5月29日晚上,示范区分局阳店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该村一对父子下午进山找羊,至今未归。打电话一直联系不上,情况不明。接报后,值班民警携带装备迅速出警。

进入该村后,民警了解到:当天下午3时,该父子二人进入后山寻找丢失的羊,之后一直未归。面对恶劣的天气情况,民警不敢耽误,和该村村干部一起沿着泥泞的山路进行寻找。

暴雨如注,山路崎岖难行。民警打着手电,分头对父子二人可能会去的几道山沟进行仔细搜寻。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艰难寻找,终于在该村南沟找到了困在河中的父子俩。民警拿出救援绳索,成功将二人拉到了安全地段。确认被困群众身体无碍后,民警将其平安送回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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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正义三门峡、灵宝法院、中原经济网、大象新闻、大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