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天是交通事故的高发天气
但是有人说了
“车好不怕路况差”
真的是这样吗?
5月10日,阴雨天气。16时40分,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大队接到报警,S52平那高速171公里加400米处发生一起单方道路交通事故,无人受伤,请出警处理。
接警后,值班警组立即赶到现场,只见路面损坏了约四十米长度的护栏,顺着护栏寻找,最后在高速路的路基的草丛中发现一辆翻车的黑色小车。
经询问,司机黄某称其驾车带女友从柳州赶往南宁,行驶至事发路段时,轮胎水滑,车辆失控,就撞断护栏然后冲出高速飞下路基。
好在2人都系好了安全带,仅黄某颈部受轻微伤。
高速路跟路基的高度差约7米,现场小车,外壳皱得就像揉皱的纸皮一样,裸露的零部件均有不同程度的变形,前后保险杠钢材直接裸露在外,后窗玻璃甚至都无影踪。
据悉,眼前的车是黄某刚刚到手还不到一周时间的爱车,正是新鲜的时候,却因黄某不顾安全底线的驾驶行为毁于一旦,真是令人唏嘘!
车上几个人?系了安全带吗?
两个人。都系好安全带了。
雨天,你车速多少?
140左右,135这样吧!
我没有达到(超速)20%啊!
劫后余生,黄某竟还觉得自己超速不算快!
民警严肃批评教育黄某,雨雾天气非但没有降低车速谨慎驾驶,反而自恃车辆性能好就开飞车,还自作聪明以为不超过很多就不会被罚,雨天超速行驶的后果他已经尝到。
黄某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以后一定小心谨慎驾驶,遵守交通规则。
黄某雨天驾驶车辆上高速公路行驶,未按规定降低行驶速度确保安全行驶,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公安机关依法认定其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并且,对于黄某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予以相应处罚。
来宾交警温馨提醒
雨雾天气高速公路行车
要合理规划行车线路
做到“降速、控距、亮尾”
不可自恃车辆性能好就开飞车
谨慎驾驶 安全第一
┃ 终 审:谭晶晶┃ 二 审:李丽妮┃ 责 编:周 茉┃ 来 源:高速大队 何 辰
请问你可以我吗
因为我不想在茫茫人海中失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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