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龙门县第十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委员长黄志光、陈瑞玲、李金绵、邓国平、于国森、刘建辉等龙门县第十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龙门县常委常务副校长于涛出席会议。
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命事项,决定免去袁成志县公安局局长,任命张卫平为龙门县公安局局长。
黄志光为新任命的人颁发了任命证书。
记者:林文东
通讯员:龙门县传媒中心
作者: 林文东
资料来源:南方报业媒体集团南方+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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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龙门县第十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委员长黄志光、陈瑞玲、李金绵、邓国平、于国森、刘建辉等龙门县第十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龙门县常委常务副校长于涛出席会议。
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命事项,决定免去袁成志县公安局局长,任命张卫平为龙门县公安局局长。
黄志光为新任命的人颁发了任命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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