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元素的分类:点元素和矢量元素两大类
点元素分两大类:
(1) 平面元素:可以用两个坐标来描述的元素 ( 如点、直线、圆、椭圆、方槽和圆槽 )。
(2) 空间元素:必须用三个坐标来描述的元素 (如平面、圆柱、圆锥和球 )。
点元素共8个包括:点、 圆、圆弧 、椭圆 、球 、方槽 、圆槽 、圆环;
只表达元素的尺寸和空间位置。
矢量元素(线元素)共4个包括:直线、平面、圆柱、圆锥;既要表达元素的空间方向同时也可能表达元素的尺寸和空间位置。
组合元素:只针对点性元素进行组合其它元素。
2. 几何元素概述
(1)名称:显示生成程序节点的名称和测量结果的名称。
(2)内外:包括自动、内、外三种形式,它是针对圆,圆 柱圆锥、方槽、 圆槽、球、圆环的实际内外存在的三种测量方式。
(3)实测值:显示实际的测量结果值。
(4)名义值:显示要测量元素的理论值。
(5)上/下偏差(正/负公差):显示元素的公差。
(6)圆和圆柱 计算方法:最小二乘法、最大内切法 、最小外接法三种方式,最小区域法。
(7)平面计算方法:最小二乘法、最高平面、最低平面。
(8)其它元素:用最小二乘法方式进行计算。
(9)矢量:若需要通过指定矢量来确定元素的测球补偿方向,则将指定矢量框选中,此时,可在矢量选择编辑框中选择矢量元素确定补偿方向,同时在I、J、K编辑框中自动将选中的矢量元素的矢量显示出来。
(10)投影:若需要通过指定矢量来确定元素的测球补偿方向,同时把元素投影到指定平面上,选择投影选项。
(11)手动增加辅助点:不选择时生成的程序路径自动在探测点间增加辅助点。( 注意:使用该功能,需先打开元素界面并选择后,再开始测量。)
(12) 订制:需要订制元素时,若将此项打勾,则当测量点数达到订制中的点数时,软件自动将这些测点做成元素。
(13)安全平面:若需要安全平面,选择安全平面选项,然后选择 你所定义的轴向或平面(必需打“√”激活)。
(14)矢量元素矢量方向的规定:向实体外的平面法线方向规定为该平面的矢量方向。除平面以外的矢量元素的矢量方向服从于当前坐标系下与矢量元素最靠近的坐标轴的正方向即矢量元素的矢量方向与最靠近的坐标轴的正方向接近,或从第一个测点(第一层截面圆)指向最后一个测点(最后一层截面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