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彬彬有礼的强盗—约翰·尼维森,1676年。
地点:英国肯特郡,盖茨山庄(罗切斯特附近)
据说约翰·尼维森(John Nevison,1639—1684年)在其最有名的一次拦路抢劫作案被证实后,曾被国王查尔斯二世戏称为“敏捷大盗”。
尼维森在肯特郡罗切斯特附近抢劫完一名旅行者后,为制造不在场证据而制订了一个狡猾的计划。
他在一天之内穿越泰晤士河,骑马前往远在320公里外的约克郡,然后邀请约克市的市长面谈,用保龄球比赛打赌。
尼维森确保市长知道他去的时间(晚上8点)。
这个诡计的确得逞了,市长在尼维森被审判期间成为了其不在场的证人。
陪审团无法想象,一名男子能有体力在一天内骑行如此长的距离,所以判其无罪释放。
尼维森是参加1658年敦刻尔克战役的老兵,擅长骑马和使用各种兵器。
他很有礼貌优雅,自认为这是其高于普通盗贼之处。
《纽盖特日历》(The Newgate Calendar)是一本详述知名罪犯作案过程的杂志,其评价尼维森因有礼貌,自成风格而“十分受女性喜爱”。
这提高了他的知名度,被他抢劫成了一种荣誉。
此前
1491—1518年,汉弗莱·基纳斯顿(Humphrey Kynaston)是出身高贵的英国拦路抢劫大盗,他抢劫什罗普郡的旅客,并将财物施舍给穷人。
之后
18世纪10年代,被称为“弹药桶”的路易斯·多米尼克·加特豪森(Louis Dominique Garthausen)在巴黎市和周边地区拦路抢劫。
1735—1739年,拦路抢劫大盗迪克·特平(Dick Turpin)在大伦敦区实施了一连串抢劫活动。
1739年,迪克因盗窃马匹被捕,被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