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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总督调任刑部尚书,是提拔重用,还是降级使用?

作者:脑洞外星人

清朝总督调任刑部尚书,是提拔重用,还是降级使用?这个问题是我在后台收到的一个读者私信,今天就借着这次机会,跟大家聊聊这个问题。

清朝总督跟刑部尚书之间的关系,其实在不同历史时期,有过一些比较大的变化。清朝起自关外,以八旗制度糅合明朝制度。在朝廷中枢中,承袭了明朝的六部内阁,也包括刑部。

清朝总督调任刑部尚书,是提拔重用,还是降级使用?

在地方上,承袭了明朝在地方设立总督、巡抚的制度。这里必须说明一个问题,总督在最初设立的时候,实际是一个京官,临时委派到地方处理军务政务的官职,后面出于处理政务、办公等实际需要,才逐渐演变为地方封疆大吏的。

而在清朝初期,总督跟刑部尚书相比,还是差了点意思。首先,从品级上来说,总督在清朝处理是正二品官阶,而刑部尚书是从一品,这里就差了一些。而且,清朝初期,中枢还是沿袭是六部内阁的制度,刑部本身的权力,主管刑狱和司法,在六部当中也是分量较重,地位较高的。

清朝总督调任刑部尚书,是提拔重用,还是降级使用?

另外,在清朝处理,总督所掌握的实权也比较有限,主要以提督军务粮饷为主,个别地方的总督可能会被皇帝授予一些特别的事权,比如说兼任驻地省份或地区的巡抚事务,或者是茶马事务等,但仍不是常制。

但是到了雍正年间开始,清朝诸多制度进行了较大调整。在中枢当中,军机处被设立起来了。这是一个皇帝的秘书机构。虽然在康熙年间,康熙皇帝也设立了一个南书房作为秘书机构,协助自己处理政务,但南书房并没有像后来的军机处那样取代内阁中,成为新的中枢,更没有延续长久,由一个临时机构,成为陪伴清朝末年的长期机构。

而军机处的设立,对原本的六部内阁权力压缩极大。虽然名义上来说,朝廷的内阁大学士、六部尚书堂官仍是朝廷的高级官职,但如果没有入军机处,实权也是大打折扣。

与之相反的就是总督在地方上实权的不断扩增。雍正年间开始,朝廷开始让总督兼任兵部尚书与都察院右都御史的职位。朝廷授予总督这两个官职,主要还是为了让总督可以更好节制辖区内的兵权和监察下属官吏。有了兼任这两个官职,总督不仅实权可以扩张许多,更重要的是,品级与刑部尚书相同,都为从一品。

清朝总督调任刑部尚书,是提拔重用,还是降级使用?

而且,经过雍正、乾隆以后,总督的这种兼任就成为常态。这种时候,如果说把总督调任到京城去担任刑部尚书,除非是再被调入军机处任职,不然只是平级调动。这个情况,在真实历史中也是有对应案例的。在《清史稿》记载,乾隆年间,皇帝就把李卫从刑部尚书的职位上调动到直隶总督的位置上。

但是到了清朝后期,刑部尚书跟总督的权力之间,就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这个变化的背后,实质是清朝中枢与地方的权力之间的此消彼长。

清朝总督调任刑部尚书,是提拔重用,还是降级使用?

清朝从乾隆末期开始,朝政腐败,地方不时有叛乱发生,到后来反清声势浩大,朝廷无力弹压,只能委任地方团练,赋予总督巡抚等地方大员更大的临时权力。后来虽然清朝压制了反抗力量,曾国藩等人也主动解散湘军,以示对朝廷忠诚,但地方权力扩大的情况已经成为趋势。

清朝总督调任刑部尚书,是提拔重用,还是降级使用?

尤其是两次鸦片战争以后,朝廷又多了一个必须跟外国人直接打交道,为图自强兴办洋务之后,地方总督开始多了外交权力,可以跟外国直接打交道,办洋务、练新军,如李鸿章、张之洞、袁世凯等人,虽身在地方,权势之大,一般中枢大员也不敢开罪他们。他们也乐得在地方施展拳脚。

尤其是甲午海战之前,李鸿章手握北洋,位列直隶总督、北洋大臣的职位,别说是刑部尚书,即便是军机大臣,也未必可以满足他的野望。更别说一般的外国人更是对李鸿章的了解,多过绝大部分王公大臣。即便是其他职位的总督,也往往会兼任一些盐政、河道等缺位,不仅是实权大,更是厚利。

清朝总督调任刑部尚书,是提拔重用,还是降级使用?

也就是说,到了清朝后期,虽然品级上总督与刑部尚书仍是平级,但在这种下的调任,除非是入了军机处,或者兼任其他职位。否则更多是一种隐形降级使用了。不过,刑部尚书的职位,在光绪年间就被裁撤,而总督这一职位则陪伴到清朝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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