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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的遗产管理人是什么角色?与遗嘱执行人有何区别?

作者:刘佳佳律师Julianna

虽然房地产管理人制度在过去两年中才成为中国立法的热点,但现在还没有天翻地覆。

中国1985年的《继承法》建立了遗嘱执行人制度。该法第16条规定,公民在订立处置其个人财产的遗嘱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但没有关于遗嘱执行人的职责和义务的进一步规定。

与《继承法》相比,《民法典》的创新之处在于,在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管理人,明确遗产管理人的选举方式、职责、报酬、民事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赋予遗产管理人明确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

关于建立遗产管理制度的立法目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民法典(草案)》的说明指出,这是"确保遗产得到妥善管理和顺利分配,更好地维护继承人和债权人的利益"。

其时代背景是,一些人的个人财富实现了前所未有的爆发式增长,但社会意识相对滞后,提前妥善安排的财富所有者相对较少,导致大量遗产没有得到有效、及时的分配和处置。

根据《民法典继承法典》第四章关于继承处理的有关规定,遗产管理人的设立方式、职责、报酬、民事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如下:

一、生产方式

第一种是,自然人应订立处置个人财产的遗嘱,并指定一名遗嘱执行人,该遗嘱执行人应在继承开始后担任遗产管理人。

第二,在没有遗嘱执行人的情况下,继承人选举遗产管理人。如果未当选,继承人应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由继承人居住的民政部门或者村委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这意味着,从理论上讲,在继承开始后,所有遗产都应该有相应的遗产经理。

二、法定义务

遗产经理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 清理破产财产并列出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

(3)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破产财产的毁坏或损失;

(四)处理继承人的债权和债务;

(5)根据遗嘱或法律规定分割财产;

(6)进行与遗产管理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如果公司在解散清算或破产清算业务中处理过,可能会发现破产管理人与清算组和公司的破产管理人的职责相似。当然,在实践中,遗产管理可能不如公司的解散或清算那样详细和全面。由于公司的解散和清算需要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破产清算由人民法院控制,普通继承人可能没有能力监督遗产经理对所有遗产进行详细的调查梳理。

赔偿和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典》,遗产经理可以依法或协议获得报酬。同时,如果继承人、遗赠人或债权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受损,遗产管理人应承担民事责任。例如,屋苑经理知道继承人已经离开了一辆车,处理起来很慢,如果车辆严重折旧或损坏,由此产生的损失应由屋苑经理承担。因此,遗产管理实际上包含一定的法律风险,专业门槛并不低。

可以预见,对于高净值人群来说,未来的主流趋势应该是通过遗嘱和具有资产调查和清算能力的专业人士来任命遗嘱执行人,如会计师、律师、税务会计师等。

四、解决纠纷的方式

对遗产管理人的认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这意味着民事诉讼增加了新的起因,人民法院又负有了责任。

对于高净值人士来说,如果没有遗嘱,继承人很有可能在他死后争夺管理权。据信,很多人都在担心著名相声演员侯耀文的"传承风暴"——因为侯耀文的女儿和侯耀文的哥哥无法就庄园的分配达成一致,侯耀文的骨灰在八宝山埋了三年多才被埋葬。

因此,避免风险的最好方法是提前订立遗嘱,并指定您信任的人作为遗嘱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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