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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 |“草包支书”事件的警示

作者:春河月亮

无论是社区管理还是行政处罚,一切都要依法进行,如果滥用职权,突破法治底线,迟早要翻身

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行使公权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为人民服务。

各级党员干部要以此为警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改进工作方法,改善各主要群体的关系,同时加强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温|《瞭望台》新闻周刊记者刘伟宇红

由于小区不开户会让新房企通过试用期,贵州毕节某社区居民任女士在微信群中表示,社区支持书是"草包书",由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公司从贵阳跨城带走并行政拘留3天。

1月26日,毕节市公安局发布通知,经审查,传唤程序违法,依法撤销七星海关对任正非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七星分局依法处理后续相关事宜。涉案派出所所长和涉案警官已被停职调查。

对于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是否涉及相关案件和人身案件,地方纪委已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一篇"草包书"的批评,引发了一场"抓案""跨城抓人"现场剧,引起广泛关注。其中,需要澄清的是什么,Lookout Newsweek记者进行了一项调查。

瞭望 |“草包支书”事件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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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四个法律问题

2020年9月5日,碧节市兰园花园区产业总监女士在社区业主群中质疑,行业委员会允许新物业公司在不召开业主会议的情况下通过试用期,侵犯了所有业主的权利。社区刘分公司书对"开业主大会,如何开是行业委员会的事情"的回应。

于是,任女士在另一家车主权益团体截图中截取了刘晓波的话,并跟着一句话:"看看这本草包书怎么说。"

2020年11月3日,毕节公安局七星海关局洪山派出警察到任女士居住的贵阳,给任女士戴上手铐四个小时,将她带回毕节行政拘留三天。原因是任女士在社交媒体上发表的"看看这本草包书是怎么说的",公开侮辱了刘。

随后,任律师向公安局法制旅申请复议,并通过多种渠道提出投诉。

此事引起公众广泛关注后,1月26日晚,毕节市公安局通报称,"经复议后发现:微信群内任何人侮辱他人存在,七星分公司红山派出所在多次被多次告知派出所配合处理, 任何一个拒绝配合的人,七星分局洪山派出所被传唤到另一个地方。经审查,传唤程序违法,撤销七星海关局对任何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七星分局依法处理后续相关事宜。"

"草包"能否构成"跨城传唤"和"抓回案"?记者梳理发现,对于这一事件,有四个关键点需要澄清:

第一个问题:任女士在业主群体中提出这个问题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民法典》关于选择和解散财产公司决定权的有关规定?

本案中,任律师对社区内新物业公司不满,认为社区产业委员会未召开业主大会,允许新物业公司擅自通过试用期,侵犯了所有业主的权利。

任女士的提问合理吗?陕西圣多律师事务所周明涛律师解释说,根据《民法典》,物业服务企业的选择应由社区所有业主共同决定,经过面积和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加会议,参与面积和业主人数半数同意通过。 任律师的质疑是合理的,符合《民法典》关于选择和解散财产公司的权利的有关规定。

那么,业主大会应该如何召开呢?福建省泉州市企业法学研究会会长李伟珍解释说,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南》第21条,业主大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其中,业主大会的例会由业主委员会按照业主大会的议事规则组织。但是,如果有三种情况,即:1.如果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20%以上,并且占提议的业主总数的20%以上;2、重大事故或突发事件需要及时处理;3、当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管理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况发生时,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业主大会临时会议。换句话说,业主会议由业主委员会组织。

社区住房委员会应在调和社区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联系和分歧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社区业主开展罢免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解散等实际活动中,社区居委会起着关键的和谐作用。

多位受访专家告诉记者,从法律层面看,社区住房委员会对社区财产负有共同管理责任,但物业服务企业的选择应由社区所有业主共同决定,由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大会可以通过。社区支持个人无权决定是否召开业主大会。

第二个问题:"草包秘书"是否构成公然的侮辱?

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对"草包"有两种解释,一种是"一种织有草的袋子,又称草袋",另一种是"装草的袋子,比喻为一个不懂知识的人"。

行政拘留责骂刘子淑"草包"任女士,毕节公安处罚依据公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2款: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拘留5天以下或者罚款500元以下;

对此,周明涛认为,"草包"一词属于群众对社区领导工作的不满"评价",更像是一种呕吐行为,而不是"侮辱"。"正面和负面的评价是正面和负面的,负面评价势必对人的人格或名誉有害,但负面评价不能算是侮辱或恶意的性侵犯,所以把这种行为看成是法律意义上的侮辱,显然是不恰当的。

在众多受访法律从业者看来,"草包"一词不是正面评价,会对被点名者造成一定的精神伤害,但将此类轻微的不当言论归入公安机关管辖范围,显然是过分的。

《公安部关于严格依法办理侮辱、诽谤案件的通知》明确规定,各公安局应当准确把握侮辱、诽谤起诉案件的管辖范围和基本要素。根据《刑法》第246条的规定,侮辱、诽谤案件一般为自作自受案件,公民个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只有侮辱、诽谤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公安机关才能按照公诉程序立案侦查。公安机关不具备"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危害国家利益"基本要素的,不受公诉案件管辖。

因此,任女士骂"草书"是否构成侮辱,应是一个自我控诉的案件。刘晓波这样做的正常方式是上法庭。在这种情况下,警方的案件和惩罚缺乏事实依据。

第三个问题:异地传唤被认定为非法传唤程序,到底哪里违法?

多位受访法律工作者向记者解释,行政传唤是指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时,为了查明案件,通知违法犯罪嫌疑人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讯问,侦查执法手段之一。

《公安机关行政案件办理办法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对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的,可以到犯罪嫌疑人的住所、所在单位,也可以将犯罪嫌疑人传唤到所在市、县的指定地点。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条例》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需要异地传唤的,办案的公安机关应当持有传票证明、办案合作书和人民警察证明,联系合作地公安机关。 并在合作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进行传唤。合作场所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将犯罪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的指定地点或者其住所、单位进行讯问。

依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需要传唤犯罪嫌疑人侦查的,应当经公安派出所批准,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批准使用。 或者边防管制机关出入境负责人。

在这种情况下,任女士说,当地公安局的很多行为都存在问题。例如,警方跨市传唤,相关警务人员没有穿警服,记录供词时间过时,无视当事人的恳求,在释放拘留通知书24小时后没有联系当事人家属。

1月26日,毕节市公安局撤销对任女士行政处罚的决定,明确提到涉案派出所"传票程序违法"。

受访法律专家表示,毕节警方如欲传唤,应持有传票、案件合作函和人民警察证件,与贵阳当地公安机关、贵阳公安机关配合传票联系。因此,其异地传唤程序是非法的,应予撤销。

广东绿化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恩雄认为,警方使用手铐将任女士带走存在一些问题。根据《人民警察使用枪支和武器条例》,警察使用枪支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为原则。在此次事件中,使用警用枪械给任女士戴上手铐,违反了使用警用枪械的原则。

第四个问题:是否存在关系案件、人身案件和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在这次事件中,社区图书、社区业主、派出所三个关键词,然后很多分支:

据媒体报道,任女士提出:刘晓波的丈夫是七星派出所,所以当地公安应该避开。刘回答说:"虽然她的丈夫在公安局工作,但她从不回家说她的工作,她的丈夫对她报警一无所知。直到他被关押三天后获释的那天,一位同事才问他,他知道。"

1月26日,毕节公安局民警举报刘启书,"前夫赵某为七星警官,2014年7月10日离婚"。

涉案社区的前夫是当地民警,他在这起事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是否存在关系案件、人身案件等问题,是否存在滥用警察权力、执法之间是否存在关系、选择性执法?

对此,杨恩雄说,根据刑法,构成滥用职权,满足三个条件:一是主体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二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二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第三,国家机关的职权人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如果刘吉淑通过个人关系向公安局有关民警致意,要求按照这本"光标书"处理任女士,将任女士拘留,那么情况就符合上述前两个条件。

目前,对于存在关系案件、人案等违法违纪案件,七星海关区纪委已经成立了调查组介入调查,相信随着调查的深入,一定会是实事求是。

电源不能这样使用

一本"诅咒书"引发舆论,不断发酵。

"因为负面评论而感到愤怒并被迫召集整个城市的人是一种任性的权力行为。"北京航空诚信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说。社会各界对这一事件十分关注,从侧面反映出人们对私人利用公共权利、践踏公共权利的关切。

一方面,作为社区的一个分支,倾听业主的意见,回应业主的提问和不满,都应该是两码事。在这次事件中,面对群众的关切和疑虑,刘的回应并没有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敷衍了事地处理工作方式。

群众呕吐时,刘晓波选择报警,这种利用公权的方式很可能扩大矛盾。

另一方面,公安机关是国家力量的行使者。在现代法治原则下,国家的强制力应当坚持公民个人与公民个人之间小额个人冲突中的"谦卑"原则。换言之,如果适用其他法律足以制止犯罪并足以保护合法权益,则不应将其定为刑事犯罪;

因此,警察的执法权力不应被超越和滥用。在这种情况下,警察逮捕、拘留等不当行为,属于警察部队,滥用公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

多位受访专家分析,个别干部作风有共性,从最近在防疫中要求特殊对待大连的"王主任"到现在毕节被吐痰当成"草包"的"刘奇书",并没有清醒地意识到,公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干部行使公权力只有一个目的, 就是为人民服务。

使用的动机不纯,"动作"容易变形。北京大学诚信建设中心副主任庄德水、中共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戴彦军等专家接受采访认为,除了滥用职权玩官权外,还应该警惕利用特权钻孔, 权力越轨、玩忽职守,甚至权力实现腐败等权力下放。

"故意使用权力,不仅会损害人民的利益,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和信誉,而且会影响治理效率,使正常工作难以推进,甚至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戴彦军提醒,党员干部要牢牢把握正确的权力观,处理好公私分界线,避免在私下使用公权时犯错误。

给党员干部的公开课

从党员干部如何正确对待群众批评,到公权力如何避免私人使用,"草皮书"的案例,也是党员干部的一堂公开课。

"从这次事件可以看出,一些基层干部不善于在群众的监督下工作,不会正确对待群众的批评。"庄德水说。

在很多受访专家看来,刘晓波处理这本书的正确方式是公开面对。

听到群众的差评时,刘晓波首先要反思自己在处理工作和问题时,在办理程序中是否遵循了有关规定和规定。

具体来说,首先,当群众提出不召开业主大会"一字一语"改变物业是合理的问题时,刘启书不应做出"公开业主大会、如何公开经营委员会事项"等回应,而应查询《民法典》、《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相关规定, 依法作出回应。

其次,当矛盾加剧,群众产生情绪时,刘应该把保持干涸的群体关系放在第一位,保持冷静并据此解释,而不是直接"堵住"最后一句话"你认为违法可以起诉"。

中共中央党校教授朱立佳认为,干部要弯下腰去倾听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以群众批评为契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提高群众服务水平。

对于群众的意见,要耐心倾听,群众提出的正确意见,及时回应解决,如果群众不熟悉、不了解,应第一时间查阅有关政策法规,想办法解决,如果群众只是不满和情绪化, 党员干部还应具备包容、可理解、善于解决的能力,而不是压制群众的批评和批评。

中共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曹鹏飞认为,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是与群众接触最密切的人,他们心中最重要的事情应该是群众,只有以人民为中心,把服务的每一件小事、每一个细节付诸实践。我们能赢得群众的尊重和支持吗?

庄德水提醒,党员干部要主动加强自我监督和克制,及时吸取消极教训,明确权力界限,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