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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清代“科场之款”的嬗变

作者:依壹Talk
浅谈清代“科场之款”的嬗变
浅谈清代“科场之款”的嬗变

前言:

到了清中叶,才首次出现了全国性的“科场之款”。从此以后,直至清代末年,每年的“科场之款”维持在25~50万两的水平。经过雍正、乾隆两次修改后,此款之设置,彻底解决了明代晚期“费”与“役”并立之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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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以耗羡归公等方式规范地方公费,提高其额度,并通过明文规定,严格报销,使“科场之款”由国家来确定和管理。

一、清政府“科场之款”的数额再辨,清政府的科举总开支是多少?

汤象龙以《会典》为依据,推算出一年的科场开支在30万两左右。这一论断至今仍为学界所沿用,但细究起来,仍有诸多问题。首先,科场的资金无法以年为单位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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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明朝相比,清代的科举虽然偶尔也会有一些偏科,但基本上都是按照三年一次的科举制度来进行。

在湖南乾隆25年恩科及嘉庆5年“恩科文乡试”经费细目中,所列费用及名称均与《会典》中所载一致,主要包括科场费、贡院修理费、举人工坊费等。

其中,举人的坊费900两,大致相当于湖南中的920两“旗匾银”,表明《会典》中的“乡试”科目中,已将举人的“旗匾银”计算在内,因此,在统计时,不会出现重复的情况。二是有关数据不实效。在《会典》之前,清廷官方关于各地科举的款目记录,还可以通过乾隆《户部则例》中的一部分类法来进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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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唐、宋以后,科举制成为常规,花销巨大,却没有统一的经书制度。明中期,伴随着赋役制的改革和科举团体的兴起,地方也出现了科举相关经费的编征,但是还没有形成全国性的统一管理和核算体系。

从《则例》和《会典》的记载来看,到清中叶,国家对于科考经费已经有了一个比较清晰的认识,但经费来源不明,数字混乱,学界公认的“30万两”每年科考经费的数额,还有进一步计算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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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言之,要准确把握“科场之款”的性质,就必须对清代国家科场经费的形成、演变和管理进行梳理。

二、清朝“科场之款”的形成及其产生原因

清初,国家在科举方面的开支基本上遵循了明朝的惯例。湖广于顺治6年之间,按明朝《赋役全书》中的“旧额”征收了一万二千两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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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初,国家财政虽有规定,但由于财政上的困难,国家实际支出常常受到很大影响。顺治九年,广西乡试无望,于是仿照河南和广东的做法,在各府县中,寻了一处不烧庙宇的地方,稍加修缮,并将参加科举的人数减半,以节省经费。

顺治十一年的四川乡试,依旧例,于保宁府城的观音寺举行,所需的钱粮暂借粮仓,以牛种为准。顺治十五年,由于浙江科场收入被裁减,地方官员最终通过变卖家产和捐俸,完成了贡院的修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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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康时期,地方科考经费之裁减比例介于半裁与全裁之间,直至台湾收复后,才有所改善。经费不足,使得地方官员不得不通过“增征”的方式来维持地方科举的运转。

在个别地区,科场的经费还需由其他资金,例如调动薪俸工作来补助。雍正时期的财政改革,使顺康以来科举经费的窘迫得到了缓解。一方面,将顺康时期的外销和补贴部分,以“耗羡”的方式纳入到正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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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七年定下科场经费,顺治末年地方征用契税,入册报销。除了考官的考核费和考官的工钱,都是按人头发放的,都是固定的,不需要报上去,文武百官修葺贡院的费用,从八千五百两到九千九百两银子,加起来不到一万两银子。”

而江南会试,则是在雍正七年,由安徽每年拨出一千两银子,共六千两银子,作为会试之用。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也加大了开支。明代四川原为一万多两银子,顺治初将其减至三千两左右,并以此作为以后历次赋税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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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八年,由于应试人数超过录取人数,应当地官员的要求,增加了5000两银子。湖广科场在顺治年间削减经费后,仅余5200两银子;雍正二年“闱乡试”,湖北仅得二千八百二十八两银子,不够用,朝廷又加拨一千四百七十两银子,共计四千二百九十八两银子。

此后每一次请款,都是如此。地方财政收入相对较高,这一现象突出表现在科考经费的冒用上。雍正五年,山西奏报三科乡试文、武两科经费不足,共计一千四百八十二两银子,三科正、副考官共三千九百二十两银子,请从地方消耗的银子中支取,皇上朱批:“何须如此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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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查核之后,减银二千二百多两,一科减浮七百多两银子,足见地方奏报之虚伪。针对地方冒用,雍正朝采取的主要措施是通过对地方钱粮的清查,完善科场款的驳查制度,具体表现为:由各级地方官府向户部层层上解,并对已结、未结款做了明确的造报。

雍正五年,户部在安徽的一份奏折中,对“解司银”,“贡生旗匾花红”,“盘缠”,“征存县库”,“盘缠”,“未结贡花红”,共计四千一百六十七两银子,尚有二百四十两银子,但未结清,请总督魏廷珍尽快查清,并补齐漏掉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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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初年,因地方官员贪赃枉法,朝廷开始设立枉赃奏销制度。在这一背景下,科场支出形成了由地丁正项部分额编银和公有耗羡银共同分配的模式,这就是《则例》中所列数字的来源。

乾隆十五年,江南科场以雍正年间的花销为基础,定下了一千零二百两银子,再加上武则天的花销两千两银子,共一千二百两银子,与《则例》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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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时期科场款的管理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科场款的管理更加细致,每笔款的数量、标准甚至价格都有明确的标准。

雍正十三年,湖南科场提交了一份清单,工部仔细核对之后,发现贡院修葺之时,并无屋檐、门厅、牌楼等屋檐、围墙、栅栏等,也无长宽高厚之规定,木石、砖石、铁器、纸张等,也无规定,只有石料,没有重量,所有工匠都是一概而论,并不是按材料计算,于是要求地方再做一份清单,注明日期,到日再做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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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三年,湖南戊午科乡试,地方上报的支出为五千五百四十两银子,比原定的五千四百四十六两多出一千三百四十四两银子,经过工部和户部的商议,认为这次的支出有以下几个问题:贡院的修葺材料和工时没有记录在案,三科的题纸都是红色和白色的,每科的供应量比上科多了四百多两银子,另外还多出了一笔银子和一笔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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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对地方科场的供销制度进行改革,对科场的销售成本进行进一步的控制;清初财政紧张,使地方政府不得不以“行户”和“行头”为主要手段,通过“增编”和“征募”的方式来筹集物资。康熙年间,广东读书人要买考卷、烛火等入会之物,行商奸佞,往往勾结官府,先收了银子,再私吞,再以此为筹码,科派到全省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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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福建,文武乡试中的物资供应,都是供不应求,向闽侯所在的两个郡县,推举一两个人来掌管物价,名义上是典当行,但这些典当户却利用物价不足,肆派货物,给店铺造成了很大的损失。湖北和湖南两省,自雍正元年分闱以来,只取了一半名额,不够用,须命行户调剂,因“名额已满,各处官吏仗着行户之力,肆意挥霍……”

州县的行户,又转到各市的铺子,代收赋税,层层递进,每到一处,则合省的铺子,都要遭殃。”雍正十三年,乾隆帝登基后不久,便下了一道旨意,要求地方官员对乡试中的考官进行整顿,以确保考官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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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元年,又提议在准遇乡、会馆期内,让大兴、宛平两县先行查清会馆内所需的食物,并依时价制作一本细册呈上;而且,这一次的乡试,每一次都是六千人,每一次都是“按数加增”。纵观乾隆朝科场的奏报,除了偶有超支外,各地的奏报都是相对稳定的,这也是《会典》中有关“科场之款”的规定产生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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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朝廷与地方之间的奏折“角力”又显示,在“斤斤计较”的背后,朝廷对地方科举实际状况的漠视,“科场之款”的出现,并不意味着对科举运行成本的独立编制和调控。乾隆朝之所以能保持稳定,一方面是因为朝廷严明,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地方财政相对宽裕。嘉庆末年的财政困难,使这一平衡很快被打破。

三、嘉道以来“科场之款”的失控与规制

嘉庆道光年间,由于漕运、军需等方面的支出急剧增加,加之官吏腐败,地方财政出现了严重的赤字。雍乾时期建立起来的以地方财政收入和贡赋为支撑点的科场再也无法维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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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帝登基后,除了照例加强对钱粮的检查之外,还下令各省督抚,严惩官员,严加管束,严加戒备,以求节俭,不敢有丝毫怠慢。同时,他还以嘉庆皇帝的忌日为借口,“所有的宴席都取消了”。因此,各地上报的科场经费,比乾嘉时期少了许多。

道光元年的浙江乡试,他的奏折上写着:“除了不设宴席,挂红彩旗,挂锦帐,花灯,其余的都和往年一样,没有多余的。”道光六年的福建乡试,“壬午科文榜上有名,鹿鸣宴罢,八旗举人缺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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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免宴席”和“免金花杯”的银子,还剩下三千三百两银子,与乾隆年间的文场四千二百六十一两、武场七千八百八十八两银子相比,差了十万八千两。

山东账本的情况就更明显了,道光年间每科最少的账本只有一千七百多两银子。所以,从数字上来看,各地似乎都在遵从道光帝的“撙节用度”之意。但实际上,自嘉庆以来,科场上的摊捐现象已经发展到了无法遏制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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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庆25年,包世臣在谈及各省“承办科场铺垫的经费不足”时,提出:“一家之力不能独吞,而应齐心协力,在全省共担”。

道光五年,直隶总督蒋攸铦上奏陈顺天科场经费不足,请朝廷增拨,建议“以公济公”,将余款减除,以济科场。道光中期裕谦筹措宾兴资金,主张用“地方的钱来办地方的事”。同治年,左宗棠直言不讳,科场等经费不足,便从地方税赋、厘金和茶税中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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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摊捐到节流再到开源节流,虽然在朝廷制度下“科场之款”逐渐“失控”,但是地方上仍不缺乏积极的调控措施。

结语:

清代文献中关于“科场之款”的记录大致可分为“额入”和“实入”两类,通过对不同时期“科场之款”记录的梳理,我们推算出清代中后期国家科考经费在三年间分别为25万两和50万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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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场之款”在清代官方文书中的出现,标志着科举制度经过千余年的演变,到了清代中期,国家才第一次对其运行成本有了一个量化的认识和标准。

【参考文献】:

[1]徐世博:《清代贡院号舍添建活动考论》

[2].郜光先:《条议时政以重边省疏》

[3].刘琴丽:《唐代举子科考旅费来源探析》

[4].蒋宝麟:《从京师大学堂到学部:清末中央教育财政的形成》

[5].冯钤:《题报乾隆二十五年恩科乡试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