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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党史 明真相】毛泽东一句“我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有无“轻视法治”?

作者:内蒙古网上辟谣平台

"僧伞——无毛,无法"是中国民间的后记,因为"发"和"法"一词听起来一样,又称"僧伞——无法无天"。

【学党史 明真相】毛泽东一句“我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有无“轻视法治”?

1936年,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Edgar Snow)在保安处为毛泽东的经典红星帽照片拍照。

毛泽东在1970年12月18日与中国的老朋友埃德加·斯诺(Edgar Snow)会面时引用了这句话。他说:"我不怕说错话,我不能无法无天,叫'僧伞',没有头发(法律)无法无天,没有头发,没有天。"他可能没有想到这一点,但随着历史的改变,一个笑话被解释甚至误解。

今天,一些文章和采访经常以此为依据,或得出结论,"毛泽东鄙视法治",因为他"自称是一个无法无天的僧侣",并暗示"毛泽东或人治",或者"毛泽东欣赏"那些玩伞不能"无法无天"的僧侣,不赞成法治, 关注法律,鼓吹"政策就是法律",或指出毛泽东"说他是'一个拿着雨伞的僧侣,无法无天',表明他基本上不愿意受法治的约束"。真的是这样吗?毛泽东能否断定他"鄙视法治",因为他说他是"一个没有雨伞的和尚",无法无天?恐怕我不能这么说!

值得指出的是,这种看似合理的观点长期以来在社会和学术界引起了很多模糊的混乱。翻开法治书籍,每当我们回顾改革开放前三十年的法制历史时,很多书往往既不做具体分析,也不做扩展,而是采取一种非常武断的态度——总之,它被总结为一把"僧伞, 无法无天",法治已经消失。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们必须回到四十多年前的那次谈话,仔细阅读毛泽东所说的话。

同一天,他特别高兴见到失散已久的老朋友斯诺。会谈持续了将近五个小时,从.m 9点到1点50分.m,当谈到文化大革命期间的个人崇拜时,毛泽东表现出清醒的头脑和坦率的态度,批评口号、肖像、石膏式的个人崇拜,并提出要冷静下来。他还问斯诺,科弗兰和阿德勒(在中国工作的美国专家)有没有和你谈过这件事?斯诺回答说:"我已经谈了一点点,但他们不像你那么坦率。毛泽东接着说:"是的,他们有点迷信,有点害怕说错话。我不怕说错话,我是无法无天的,被称为"和尚伞",没有头发(法律)无法无天,没有头发,没有一天。"这里毛泽东说'我离不天',显然是反对'迷信'、'恐惧'、'怕说错话'的情况说的,他试图说,他的头脑没有盒子,没有迷信,不怕说错话,也是为了缓解很多人对个人崇拜问题的担忧, 现实地处理这个问题。这是他一贯的想法,并不意味着要处理法治问题。

【学党史 明真相】毛泽东一句“我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有无“轻视法治”?

1970年10月1日,毛泽东和雪人在天安门广场合影留念

很显然,毛泽东说这句话并没有特别的用意,只是一位老朋友的亲切交谈随口做了一个类比,更多的是表达生动恰当,非常符合中国人的表达习惯。而且,"无法无天"一词在中国著名文学著作《红楼梦》中出现过很多次,比如书中第三十三次说:"你不在家里看书,怎么做这些不法之事。又是五十八后说:"上门几天,你不可能无奈,眼里没人。"毛泽东读《红楼梦》,其文学语言是手拉手的字母,到处精彩运用。在这里,他脱口而出"无法无天",原来是用"红楼之梦"的语言引用的吗?另外,曹雪芹在《红楼梦》中说"无法无天",在毛泽东看来,它是否包含反封建的意思(这里的"法律"指的是封建父权制,而现在的法治、宪法的概念完全不同),从而得到他内心的认可并引用呢?有可能。但无论如何,这与毛泽东经常引用和口语来澄清真相的情况是一样的,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时至今日,看来毛泽东原来使用"僧傘,无法无天"这句话,不仅没有帮助斯诺理解自己的意思(斯诺甚至将其翻译成"孤零零的僧人带着破伞云环游世界",在翻译史上引起了一则轶事),但后来有人向毛泽东画像, 以"不尊重法治"为依据,恐怕双方的谈话出乎意料。我们应该对历史采取负责任的态度,对开国元勋毛泽东这样贴标签、掰帽、捶打棍子的方式研究历史,显然是不真实的。

说毛泽东"蔑视法治"在历史上也是站不住脚的。以1954年毛泽东亲自主持起草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为例。为了起草宪法,毛泽东倾注了大量精力,阅读研究了世界上各种宪法和相关材料,并请中央政治局委员参与宪法草案的讨论,具体列举了详细的法律阅读书目。在将近七个月的时间里,毛泽东的起草小组共组成了一二十个草案,宪法起草委员会举行了九次全体会议,逐章讨论草案初稿。同时,全国政协和省市党政机关、军队领导机关,以及各民主党派和地方组织各人民组织,共计8000余人,历时两个多月讨论宪法初稿,提出各项修正案5900余项。宪法草案公布后,庄严地递交全国人民讨论协商,有1.5亿多人参加了宪法草案的审议。宪政表决后,毛泽东说:"这是一部比较完整的宪法。首先由中共中央起草,然后由北京的500多名高级干部,全国8000多人讨论,然后在全国人民中进行了三个月的讨论,这次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1000多名代表。宪法的起草是审慎的,每一条、每一句话都认真地参与其中。"1954年宪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型宪法,在中国法制发展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历史地位。新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都正式确立在本宪法中。毛泽东为新中国的法律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毛泽东非常重视宪法的作用,他在谈到宪法的含义时说,"一个群体应该有宪法,一个国家必须有宪法,宪法是一个总宪章,是一个根本法。以宪法为根本的法律形式,把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原则固定下来,使全国人民有一条清晰的轨道,让全国人民感到有一条明确而正确的道路可走,就能增强全国人民的积极性。"从历史发展的实际情况看,说毛泽东"鄙视法治"是不合理的。

毛泽东1970年的谈话丝毫没有贬低法治,这是一个简单明了的事实,但后来流传下来,被赋予了完全不同的含义。其起源值得深思。对真实历史情况的澄清,有助于我们全面客观地思考这个问题,不引起轻率模糊的判断,更要注意对那些真正颠倒、混淆视听言论观点的人的识别和独立分析判断。

在今天的中国社会,在"民主科学"的口号提出近百年后,毛泽东的"我是一个拿着雨伞的僧侣,无法无天"的短语推断出他"鄙视法治"。这种不尊重事实、希望文学的含义、张关李黛的历史描写,甚至直接适用于党和人民领导人的观点和做法,应该暂停!

资料来源:中共中央党史文献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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