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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美美:我认错,但不认罪!结果实打实服刑5年,未减刑1天!

作者:一念心缘

内容提要:

郭美美实打实坐满5年牢才出狱,一天刑期未减。为什么?因为:郭美美坚决不认罪。减刑的前提是认罪悔罪。郭美美说:“我认为我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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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3日,这是一个普通的日子,但却注定是个不平凡的日子。因为这天,是因炫富而引发红会风波的郭美美刑满释放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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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美美:我认错,但不认罪!结果实打实服刑5年,未减刑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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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美美:我认错,但不认罪!结果实打实服刑5年,未减刑1天!

7月13日凌晨2点,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528号,湖南省女子监狱门口。郭美美一个人走出来,戴着黑色口罩,穿着黑T恤、黑裙子,深色鸭舌帽压得很低。

一位中年女子(想必是郭美美的母亲郭登峰)从车上下来后,走向监狱大门接走她。门口有几位不明身份的人等候郭美美上车。郭美美见到记者拍摄无遮挡动作,十分淡定,随后迅速离开了监狱区域。

图03

郭美美:我认错,但不认罪!结果实打实服刑5年,未减刑1天!

图04

郭美美:我认错,但不认罪!结果实打实服刑5年,未减刑1天!

上图是郭美美出狱前即在网上流传的照片,确认后并非郭美美本人。

郭美美生于1991年。8年前红会事发,郭美美才19岁,正是青春年华。

5年前被羁押,郭美美才23岁,还有一个外国男友康奈德。

5年后出狱,郭美美已是28岁,孑然一身,同案的前男友已弃她而去(离境),干爹王军更是早就断绝了关系。

【郭美美实打实服刑五年,未减刑一天】

根据已公开的判决书,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9月10日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郭美美、赵晓来涉嫌开设赌场案,判决郭美美犯“开设赌场罪”,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刑期从自2014年7月14日起至2019年7月13日止。由于郭美美在判决前就已被羁押,所以判决前的羁押期折抵了刑期。

图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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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美美:我认错,但不认罪!结果实打实服刑5年,未减刑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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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美美:我认错,但不认罪!结果实打实服刑5年,未减刑1天!

直到判决书的2019年7月13日郭美美才刑满释放出狱,从这点可以确认,在长达5年的服刑期间,郭美美一天刑期都没有减。

要知道,这是非常的反常啊!在中国的监狱服刑,减刑是常态,不减刑是非常态。正常服刑者都会有减刑的机会的。

除非是刑期特别短或者判处终身监禁者(终身监禁是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的新规定,指对贪污、受贿行为,罪行极其严重,判处死缓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减刑、假释),才不得减刑。即使是限制减刑者(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的新规定),也有减刑的机会,只是减刑不得少于最低服刑时间,即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犯罪分子服刑不得少于20年。而郭美美不属于这两种情况。

根据《刑法》第78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法释[2016]23号),“可以减刑”的条件是两个:

一是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

二是有立功表现。

如果是重大立功,则是“应当减刑”。云南昆明的孙小果,就是在狱中购买了一项专利,套上了重大立功表现中的“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而骗取了减刑。

不谈立功,入狱服刑后,只要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就可以积分,正常情况下,积到一定分数,每半年就可以申请减刑。除了积分,如果服刑期间积极退赃、赔偿损失,也被认为是积极改造的表现。即便是社会危害性更大的毒品犯罪,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减刑,为什么郭美美却不能减刑呢?

【因为郭美美只认错、不认罪】

我认为大概率的原因,就是郭美美只认错、不认罪。

根据上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法释[2016]23号)第3条,减刑条件中的“确有悔改表现”的前提是“认罪悔罪”。而郭美美,从审判那天就是只认错、不认罪的。

在2015年9月10日的庭审中,郭美美承认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但对指控的罪名有异议,认为自己构成的是赌博罪,而非开设赌场罪,郭美美说:“我知道自己犯错了,不应该参与赌博,但我认为我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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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美美:我认错,但不认罪!结果实打实服刑5年,未减刑1天!

其实,从判决书公布的证据来看,有人倾向于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犯罪。赌资数额的认定也存在问题。即使成立犯罪,也应当是赌博罪,而非开设赌场罪。赌博罪最高刑是3年,而开设赌场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既然不认同一审判决,郭美美本应在接到判决的10日内上诉,但由于某些原因,郭美美并未上诉。既然郭美美本人都没上诉,其他人当然更是无话可说。于是,上诉期过后,一审判决生效,郭美美被送回原籍湖南的湖南省女子监狱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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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美美:我认错,但不认罪!结果实打实服刑5年,未减刑1天!

即使郭美美在服刑期间积够了分,甚至获得表扬,但由于她不认罪,甚至不断申诉,就无法获得减刑的机会了。

根据上引《规定》,“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的申诉权利应当依法保护,对其正当申诉不能不加分析地认为是不认罪悔罪”,但在实务中,申诉往往会被监狱方认为是不认罪悔罪的表现而得不到减刑机会。

郭美美宁愿实打实坐满了5年牢,一天刑期都没有减,就是坚决不愿意认罪,这在服刑犯中,是极其罕见的。失去自由的人,谁不希望能早点出来呢?郭美美,真是条汉子!

郭美美:我认错,但不认罪!结果实打实服刑5年,未减刑1天!

时任红会常务副会长的赵白鸽于2014年8月底曾托人私聊,说要当面解释她的苦衷和为难,但被拒绝。没想到,刚拒绝没几天,赵白鸽就被免职了。说明上面这个决定做的非常仓促。

但没有人落井下石,赵白鸽被免职后,有人专门写了一篇文章说“赵白鸽是体制内好人。但她注定是个悲剧人物”。

图11

郭美美:我认错,但不认罪!结果实打实服刑5年,未减刑1天!

另有一位退居二线的老同志,也参与一些公益活动发挥余热。他让他的公子给我打电话,说现在媒体对公益的揭露太过火了,搞得很多人都不相信他们的公益组织了。这位公子我本来就认识,我说对公益圈激浊扬清,这也是好事嘛。

郭美美有她这个年龄的女生的常见缺点,但官方通报中对她隐私的不堪描述有人并不相信,因为从未看到证据。有人一直认为郭美美是一位已经载入史册、推动中国社会进步的巾帼英雄。

从2011年6月,郭美美微博实名认证从“演员歌手”修改为“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开始,也许是无心插柳,郭美美就以一人之力,揭开了中国慈善的真相,百年老店红会被扒的体无完肤。从此,“没有财务公开就不捐款”的理念在公众中逐渐确立。而在郭美美之前,红会在公众眼中是极具公信力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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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美美:我认错,但不认罪!结果实打实服刑5年,未减刑1天!

大浪淘沙,历史不会忘记郭美美的。

有人说,她只是被动披露了红会的黑幕,论英雄不应该,悲哀应该算的上,因为没有她,还会有张美美,刘美美来揭露这些,社会终究还是不断自我完善的,肯定需要有人站出来。如果以社会中下层人士的视角来看,她属于未经风雨的作死,作为一个年龄相仿的人来看,她的这段经历很是不幸,希望她能成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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