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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死猪不怕烫,那就烫死猪!——也说刘某鑫被限制消费

作者:剑鸣涛声

自从江歌母亲江某莲诉刘某鑫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二审在鲁地海滨城市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以来,刘某鑫遇到的都是糟心事、倒霉事、坏运气,以前那个恶贯满盈、专门针对救命恩人母亲的种种作恶,再也不会重现:

2022年11月22日,该案二审第二次开庭。

12月30日,该案二审宣判,驳回刘某鑫上诉,维持原判。一审判决赔偿款加上二审诉讼费70余万元,需要刘某鑫在10日内赔付到位;

1月2日,刘某鑫竟然通过自己的微博账号发布长文,就赔偿款在全网发起募捐,空前绝后,堪称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1月3日,江某莲申请微博管理员处理和关闭某刘鑫的微博账户,随即,刘某鑫所有账户被全网禁言,并且限制提现;

1月10日,刘某鑫赔付最后期限截止;

1月11日,立案执行申请人江某莲申请执行,通过审核已经立案;

1月16日,刘某鑫已被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

中国有一句古话:送人玫瑰,手留余香!江歌为刘某鑫的烂事送了命,正常情况下,不等被害者家人找上门,受益者就应该登门道歉并致谢,且要主动作出赔偿!——道歉是因为自己导致别人殒命;致谢是因为你是受益者,赔偿是为了向送黑发人的白发人表达最诚挚的慰问和安抚!就像重庆江津蒋正全施救的受益人所说的那样,要把英雄的儿子当自己的儿子来抚养!

如果刘某鑫能够把江母当做自己的母亲那样看待,代江歌为江母养老送终,我相信,已经失去女儿的江母,一定也会原谅、宽容刘某鑫的!毕竟人死不能复生,而生活还要继续,日子还得正常过!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年轻人犯错误,连上帝都会原谅的!

既然死猪不怕烫,那就烫死猪!——也说刘某鑫被限制消费
既然死猪不怕烫,那就烫死猪!——也说刘某鑫被限制消费
既然死猪不怕烫,那就烫死猪!——也说刘某鑫被限制消费

但江母为什么不肯原谅刘某鑫,并且选择要和刘某鑫死磕到底呢?各种原因大家都清楚,不需要笔者在此饶舌!相信一句话:天作孽,犹可活;人作孽,不可活!人在做,天在看,作恶终究要完蛋!

令人不解的是,刘某鑫作为一个大学生、留学生、刚步入社会的青年人,所作所为真的是让人三观尽毁、五官错位(愤怒至极)!可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渣,居然还有粉丝死心塌地的追随着她!

无需讳言,恕我直言,二审第二次开庭前,刘某鑫之所以那么嚣张、狂妄和张狂:接受采访,声称有新证据,扬言一定要达到自己的目的!——一言一行,所做作为,就像打了鸡血似的,很显然,她的能量就来自这些不太正常的脑残粉和死忠粉!

二审宣判败诉后,刘某鑫在全网发起赔偿款的募捐,短短两天,居然有700多人给她打赏了2.65万元!

账户被禁言之后,居然还有人跳出来,号召大家往执行法院的执行账户转账打钱!——你以为大家都和你一样脑残、死忠、挺刘某鑫吗?人家是谁?刘某鑫!人家金子成堆,还差这70万?真是咸吃萝卜淡操心!

更可恶的是,当事人的父母自始至终也没有就此事向江母赔罪!我们说,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风家教家训是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公序良俗的压舱石、定盘心!有其父必有其子,有其母必有其女,等等,绝对不是危言耸听,而是骇人听闻!

俺就想不明白:生而为人,怎么有人的行为总是那么另类、那么异类呢?人乎?物乎?禽乎?兽乎?从这种意义上说,我认为刘某鑫案和错换人生28年案,真的好有一拼,更有一比!本来都是一方对另一方有恩,可最终都闹得不亦乐乎,不可开交!不是恩将仇报,就是以怨报德!

今天已经是2023年元月18日,农历大年廿七日!再过三天,农历癸卯新年就要到了!此时此刻,有几个人女人老是在脑海里再三浮现:死刑犯要维护自己的名誉,青春少女为亡父维权不惜大街脱裤,造假用假者面不改色心不跳,法定赔偿款竟然可以全网募捐……

这一年,还有比这些跳梁小丑的表演更精彩的年度大戏吗?

无论如何,九泉之下的江歌的在天之灵,总算可以安息了!

——呜呼!无话可说,无法可想!真的是:作恶无下限,做人无底线,出丑无封顶!大半辈子的人生经历,不要脸的人见过很多,但像这几位这么不要脸的,真的是第一次遇见!

人说“三个女人一台戏”,不知道人们看了这无数台好戏会作何感想!人说“女人是祸水”,这一年对这句话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人说“女人能顶半边天”,这一年,我看应该是“女人闹翻天”!

看来,文明、和谐、友善等等核心价值,要真正得到体现,真的是任重而道远!如果做什么事情,没有社会效益,精神文明跟不上,即便是经济效益不错,物质文明叫得再响,一切也都是白搭蜡!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