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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李呼吁,完善网络立法,规范网络行为,迫在眉睫

作者:文泽智慧
老李呼吁,完善网络立法,规范网络行为,迫在眉睫

最近,李少莉事件持续发酵。关于李少莉本人的是非曲直,老李曾四评李少莉,已充分表达老李的观点了,在此不再多言。但另一个问题,关于对李少莉的一些网评言论,是否存在网暴?网友们争议很大,很难达成共识。

另外,网友们是否亲历过以下事情呢?

老李曾在某网站花了几千元钱买过一些电子书,可突然有一天,自己账户上的图书馆被清零,一本书也没有了。天啦,这也是我的财产,花了钱买的,咋说没就没了?可老李还无处找人说理,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无法说了。

至于自己的个人信息,咋别人如此那么清楚?时不时收到一些广告推销电话?卖房子的、揽储的、卖保险的、卖壮阳药的……,这些人从哪弄到老李手机号的?后老李不胜其烦,直接设置了“拦截所有陌生号”。

老李认为,回答和解决上述问题,必须完善网络立法,规范网络行为。网络立法,规范网络行为,已刻不容缓!

老李呼吁,完善网络立法,规范网络行为,迫在眉睫

网络立法,老李能想到的,主要有以下一些方面:

一、立法防止网络暴力

网络是一个虚拟世界,很多人在网上肆意发泄自己的愤怒和不满,不辨是非的站在自以为的道德制高点随意辱骂他人获得心理宣泄。这些不负责任的谩骂和羞辱,老李认为就是网络暴力的表现。

不知网友们还是否记得寻亲男孩刘学州?这孩子就因网络暴力而自杀。他在绝笔长文中详述自己遭受网络暴力的痛苦,令人触目惊心。

关于如何防止网络暴力,老李认为人大代表,TCL创始人李东生的观点很有见地:

李东生表示,对于遏制和打击网络暴力,还存在法律法规适用性衔接性不强、被害人维权成本高,以及平台主体责任缺位等诸多问题。应当进一步完善网络治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大对网络暴力行为的打击力度,实现净化网络环境的目标。他提出三大招:

1、完善网络暴力的司法解释,针对打击网络暴力进行专门立法;比如对李少莉的评价,是否存在网暴?老李说了不算,大家说了也不算。由法律说了算。

2、加大网暴事件中施暴者惩治力度,对情节严重的要提起公诉;

3、落实网络平台主体责任,提升网络暴力应对效率。

二、立法保护网络信息安全及业务安全

网络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及可用性;信息数据在传送、存储、访问或修改过程中不被破坏;在设备退网时保证敏感信息不被清除等等。这些,都是网络安全的基本需求,需立法加以保护。

网络信息安全的重点保护对象有:

1、要害部门的信息,如国防信息;矿产资源部门的地形地理信息、矿产信息;关键技术信息;等等。

2、公司机密数据(侧重机密性),如财务数据、战略决策、技术信息、业务运营数据、业务合同、招投标信息等;

3、客户敏感信息(侧重机密性),如客户身份资料、客户短信 / 彩信内容、账单、通话记录、位置信息等;

4、各类配置数据(侧重可用性),如局部数据、路由控制策略等;

5、公共信息内容(侧重完整性),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信息内容、企业对外门户网站内容等。

三、立法惩处网络违法与网络犯罪

伴随着计算机网络在社会各领域中的广泛应用,网络犯罪也随之滋生,并日益演变成为危害当今社会秩序的主要犯罪行为之一。网络犯罪是以网络为犯罪工具或以网络为犯罪对象实施危害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的犯罪行为。其中,以网络为犯罪工具的,有黑客、网络诈骗,网络洗钱、网络病毒、网络窃密、电子邮件炸弹等犯罪行为;以网络为犯罪对象的,则是指破坏网络、窃用网络以及危害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等的犯罪行为。网络犯罪具有隐匿性、高科技性、跨地域性和国际性,而正是这些特点也使得防范网络犯罪的难度加大,随着侦查范围的扩大,打击网络犯罪需要世界各国的协同合作。

老李就能想到上面这些了,肯定还不完善全面,旨在抛砖引玉,以便更多网友献计献策,以便引方家注意,以供政府立法部门参考。

不正确处,则请网友们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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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文泽智慧商城老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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