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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闯进杀人旅馆,生死之际如何自保《牙买加旅馆》女性处事原则

作者:人鱼薇沫谈成长
少女闯进杀人旅馆,生死之际如何自保《牙买加旅馆》女性处事原则

我喜欢哥特小说,是在少年时代被琼瑶阿姨种草的。

她的许多小说里都有哥特元素。

比如《菟丝花》花里飘荡的上吊尸体,《寒烟翠》里神秘的鸽子,《鬼丈夫》中的面具以及烧伤的脸……

这些元素使我疯狂迷恋哥特小说、

并因此而读了许多名著,《简爱》、《呼啸山庄》、《蝴蝶梦》,都是读过两遍以上的。

虽然琼瑶阿姨三观不正,但留给我的正向思考也蛮多,比如拼命三郎似的写作,小说中的无缝转场,以及让你一读就放不下来的写作手法……

因为读此类书籍,我对于雾霭寻迷以及古堡有着无限向往。

《牙买加旅馆》也是一本哥特小说,是《蝴蝶梦》的作者达芙妮.杜穆里埃的另一部作品。

达芙妮.杜穆里埃是英国当代文学巨匠,她的作品在大英图书馆被借阅数次。

少女闯进杀人旅馆,生死之际如何自保《牙买加旅馆》女性处事原则

杜穆里埃是英国皇家文学会会员,在当代极具影响,一生创作了17部长篇小说,以及几十部其他题材的文学作品,其作品被评论界称“为我们这个时代极好,也是极具存在价值的作品。”

1938年出版的成名作《蝴蝶梦》,影响了一个时代情感小说的走向。

如果把她小说中的哥特元素排除,那么,就是总裁贫女的组合。

作为鼻祖的言情小说,她不止谈情说爱,更多的是强调女性崛起,不做依附于男人的菟丝花。

这一点,当初琼瑶阿姨如果能看破,也许小说会更上一个档次。

杜穆里埃出生于文学世家,从小受到文学和戏剧熏陶。

她的父亲有三个女儿,希望她是个儿子,可事与愿违。

强烈的压抑与冲突贯穿了她的整个人生和文学作品,她所塑造的女主人公既温柔细腻又勇敢坚强。

我喜欢这本书里的女主人公玛丽,她与众不同,热爱自由,大胆反叛,具有超时代的觉醒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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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丽从小生长在农场。

父亲早逝,母亲带着她艰苦为生,因常年操劳而病逝,死前母亲恳请玛丽去寻找姨妈,据说她的姨妈嫁给了一位有钱人,生活得十分幸福。

玛丽忐忑地坐着马车,在暴风疾雨中来到了沼泽边缘的牙买加旅馆。

第一眼见到的就是姨夫,他既英俊又邪恶,长相如同熊一般。

在他的铁拳和威慑下,姨妈已经变得懦弱,精神失常,疯疯癫癫了。

玛丽踏入牙买加旅馆时,就感觉到它的恐怖和神秘莫测。

不得不说,杜穆里埃渲染恐怖气氛是一把好手。

19世纪,正处于工业革命时期,大部分贫民生活在社会底层,活得没有尊严,没有未来,这一点从《诡秘之主》里看得更清晰。

杜穆里埃将这样一个社会浓缩在沼泽边的旅馆内,借用环境描写让读者走入另一个世界,实乃写作大师。

姨夫警告她,遇到什么事都不许多说话,否则,她的下场将和姨妈一样。

这时,玛丽展现了她的第一次反叛精神,她毫不畏惧姨夫熊一般的体魄,直接反驳他。

这反而给姨父留下了深刻印象,从此后再没有对她过多欺压。

女孩们都应该学习玛丽,来到新的环境,接触新人,人与人之间的底线试探,一定要把握住度。

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的道理要铭记于心。

为了拯救姨妈,玛丽选择留下来。

她想有天能够带着姨妈离开这个恐怖地方。

一支神秘的马车队伍,在夜里时常鬼鬼祟祟来到旅馆,一节悬荡在房梁上的绳套,令人想到了谋杀……

这一切预示了牙买加旅馆的藏污纳垢,以及不可告人的秘密。

勇敢的玛丽多次偷窥姨夫做生意,却发现他们做的坏事远远不止这些,他们杀人越货,走私贩货,还将同伙谋杀了。

姨夫长期酗酒,沉溺于荒唐世界里,以躲避良心的谴责。

姨妈也是帮凶,所以才会变得精神失常,被良知啃咬。

玛丽决定一有机会就举报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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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绝望时遇到姨夫的弟弟,这是年轻版的姨夫杰姆,依然英俊,也是个混蛋,可身处这样的环境中,能有个正常人出现,玛丽还是渴望着有人交流,一份友谊。

杰姆放荡不羁,潇洒风流,还有一点不同流合污的态度,还充分地向玛丽表达善意。

孤独的少女渴望朋友,渴望爱情,她不可避免地沦陷了。

杰姆这个角色,不同于以往的总裁形象,他是个马贩子,以偷马为生,成长于罪恶家庭,不懂尊重女性 ,但少有一点点正义感把玛丽征服了。

在这种环境中,他如同一棵带刺的荆棘,虽然有毒却令人无法抑制地想靠近。

玛丽为了抵抗姨夫的恶意,开始努力反抗,却激怒了姨夫,将她拉到罪恶现场,逼迫她参与犯罪。

当姨夫醒来后,却再次感觉痛苦,他如秋天的落叶,快撑不住了。

作恶累积,他终于引起人们的注意,姨夫感觉在劫难逃。

玛丽被囚禁起来,她多么盼望英雄来拯救,最后英雄来了,他不像别的男人那样甜言蜜语,只给了她一句承诺,便离开了。

玛丽分不清杰姆,是否与他同流合污,最终,她因为失误而错把真正的罪犯,当做救命稻草,差一点丧命。

她的英雄也终于在关键时刻,踏着七彩祥云来拯救她。

面对这样的男人,她很难不心动,终于决定跟着杰姆浪迹天涯。

我不是很喜欢这个男主角,他生长在罪恶家庭,虽然心底还有一丝未曾泯灭的善,但很难想象,玛丽如此可爱的姑娘,日后与他一起生活,带着马车踏上流浪的步伐,不能回到故土,是否会变成另外一个姑妈?

在男人的铁拳和威慑下,变得懦弱而疯疯癫癫。

只希望她身上的倔强和反抗精神永不磨灭,能在那个黑暗时代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并征服铁汉,让他变得侠骨柔情。

能在19世纪写出如此具有反抗精神的女性,使这本哥特小说有了新的意义。

勃朗宁三姐妹的才华横溢,可投稿多次不中,只因为她们是女人。许多知名作家也恶意地相劝。最终也无法阻挡她的才华盛放。

杜穆里埃敢于将这种女性精神展现在小说里,已经令人瞠目,还能将社会浓缩在方寸之地,表达出来,已经极度超前。

如果她能看到现代女性的地位改观,一定很欣慰吧。

小说里通过姨夫和弟弟的对比,姨夫和反派的对比,姨妈和玛丽的对比,衬托出了人性的种种不同,人们对于危险事物,在关键时刻做出的不同选择,将导致它们的命运变化莫测。

这正是小说写作的莫测性。

少女闯进杀人旅馆,生死之际如何自保《牙买加旅馆》女性处事原则

名著有它的魅力,永远流传不朽,既有它的底层逻辑。

此书意义深厚,有人评论说不如《蝴蝶梦》,但我觉得它比《蝴蝶梦》的思想更加深层,不再是贫女遇富豪的俗套故事,反而是靠女主角的勇气和聪明才智,最终获得属于自己的幸福。

玛丽的归宿是握在自己手里的,那个硬汉最终也一定会被她驯服,所以我认为《牙买加旅馆》的意义更加深刻,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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