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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百年天天读
1958年
4月22日 人民英雄纪念碑在天安门广场建成。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大力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使广大书法作者通过充分汲取经典书法碑帖精髓,以广泛的临摹和创作,不断提升自身艺术素养,全面展示我县经典书法碑帖学习研究水平,推动我县书法艺术和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经中共镇雄县委宣传部、镇雄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研究,决定于2022年7月举办“根植传统·学习经典”——镇雄县首届书法临帖作品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中共镇雄县委宣传部
承办:镇雄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镇雄县书法家协会
二、征稿对象
镇雄县书法家协会会员、县内书法爱好者及镇雄籍在外书法家、书法爱好者。
三、作品要求
(一)数量:每位作者可根据自身专长,选择最擅长书体临摹及创作作品各1件投稿,擅长多种书体者投稿作品不得超过6件(每种书体限投临摹及创作作品各1件)。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评审。
(二)内容:临摹作品要求临摹历代经典书法碑帖(临摹碑帖年限为清代及清代以前),投稿时附所临碑帖复印件及作品释文;临写作品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创作作品要取法临帖对象,书体、字法等元素与临帖基本保持一致,创作内容以古今积极健康向上的内容为主(欢迎自作诗词);本次展览不征集篆刻作品。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评审。
(三)规格:投稿作品一律竖式,尺幅不超过六尺整张,不小于四尺对开,单幅作品字数不得少于14字,且作品不得自行装裱。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评选。
(四)信息填写:投稿时,请在作品背面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作品书体、作品名称,并注明临摹或创作。
四、评审办法
(一)主办方将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投
稿作品进行评审,共评选出不低于60件作品入展(具体展出作品数量及临帖、创作作品视投稿情况确定)。
(二)投稿作品必须是本人书写,凡有代笔或抄袭他人的情况,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入展资格。
(三)作品注重文字规范,应避免出现明显的文字错误、繁简混用等情况,评审中将加强对文字内容的审读。
(四)评审主要考察作者的临摹兼创作水平,作品不提倡过度拼接。
五、截稿日期
2022年6月20日17:00时。
六、展出时间
2022年7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展出地点
镇雄县人民公园环翠楼书画展厅。
八、其他事项
(一)入展作品颁发入展证书。
(二)非会员作品入展,作者即具备加入镇雄县书法家协会条件。
(三)入展作品统一装裱制作,展览结束后作品退还作者。
(四)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五)投稿联系人:
中共镇雄县委宣传部
2022年4月22日
来源:中共镇雄县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