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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劲酒”屡陷侵权风波?这些知识产权“底线”不可僭越

作者:万博知识产权

“劲酒虽好,可不要贪杯哦”,一句广告语,带火了一款位于湖北大冶的一款保健酒,在产品的营销上,不得不说劲酒是个操盘高手,无论是家喻户晓的广告语,还是喧宾夺主的“中国劲酒”标语,都让劲酒成了保健酒赛道的销量冠军,然而却屡次僭越知识产权“底线”?

“中国劲酒”屡陷侵权风波?这些知识产权“底线”不可僭越

万博士(您身边的知识产权专家):

建立一个知名品牌就是建立了一张名为诚信的名片,任何投机取巧永远只配取短视之利,永远的山寨换之而来的是一个永远没有未来的明天。

劲酒在保健酒赛道一路领先,然而劲牌公司旗下产品近年来频频被诉多件侵权官司,比如专利侵权、网络传播侵权、作品复制侵权、著作权侵权等,甚至注册商标欲走“捷径”。

注册商标走“捷径”不可取

01“中国劲酒”未通过商标审核

要说劲酒最大的特色,并不在于掌握方寸之感的酒瓶,也不在于口感功效,而是几乎占满整个瓶身、最为醒目的四个大字“中国劲酒”。

在国家商标局的网站上查询发现,“中国劲酒”虽然自2005年起申请注册商标,但被主管部门多次驳回,目前仍处于“驳回复审”状态。

然而在劲酒的包装上,虽然标准的是“劲牌”商标,但在整体的设计画面中,几乎没啥存在感,反倒是“中国劲酒”四字喧宾夺主,极其抢眼,很大程度上代替了品牌商标的功能。不管以何种样式呈现,在产品名称之前冠以国名,于法于理都不妥当。

《商标法》第十条明文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中国劲酒”屡陷侵权风波?这些知识产权“底线”不可僭越

02撞脸茅台?劲酒“茅铺”商标被驳回

此前,劲牌公司申请注册一件“茅铺”商标,结果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驳回。商标局审理认为,诉争商标与贵州茅台公司名下在先注册的第14817143号“茅MOU”商标、第8951419号“茅”商标和第14758358号“茅”构成近似商标。

《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中国劲酒”屡陷侵权风波?这些知识产权“底线”不可僭越

屡陷侵权风波,损害品牌形象

01著作权侵权

2021年11月,伊斯霍尔(厦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起诉劲牌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在湖北黄石市中院开庭;

今年3月份,劲牌有限公司旗下的毛铺酒业有限公司(劲牌持股99%)被北京东乐影音文化有限公司起诉“三连”,北京东乐一连以“侵害录音录像制作者权”、“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侵害作品复制权”等三个名义起诉毛铺酒业。

02外观设计专利侵权

近日,劲牌有限公司又陷入了另一场专利侵权的纠纷当中,湖北斗白酒业有限公司(下称斗白酒业)起诉劲牌专利侵权;

据相关媒体报道,斗白酒业生产的“50ml装42度斗白令浓香型白酒”分别在2017年和2019年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其外包装有三项专利:酒瓶、瓶底凹槽、酒令。

劲牌生产的55ml装的劲牌十全酒和50ml斗白令酒,除瓶盖颜色、瓶底凹槽深度等部位有区别外,其余构造如出一辙,目前该案已获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中国劲酒”屡陷侵权风波?这些知识产权“底线”不可僭越

知识产权“底线”不可僭越

大陆在初斯阶段对知识产权并没有强烈的观念,带来的现象就是随意复制、山寨别人的劳动成果,从而以最小的代价获取不属于自己的利益。

而一家企业要建立一个受到大众认可的品牌,就需要投入巨大的财力来研发、宣传、来保证质量,这时如果市场上出现大量侵权同类产品、同标识山寨产品时对这家企业就会造成致命的信任危机。

因此,要建立起消费者的信任一方面要注重自身知识产权保护,一方面不能僭越他人知识产权。

部分图文来源红星新闻及网络,若有不妥请联系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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