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才开了个头,就有不少明星翻车。
先是薇娅、邓伦偷逃税被罚几亿,再有潘长江疑似虚假宣传。
什么“喜剧泰斗”、“国民校草”统统都是人设。
这不,“国民闺女”、“京城格格”关晓彤也出事了。
4月6日,关晓彤代言的奶茶品牌“XX呆”因加盟纠纷被起诉。
加盟商控诉该品牌:收取高额加盟后不管不问,不具备开放加盟资格、私下用奶精粉替换牛奶。
4月7日,该涉事公司发布声明称关晓彤并未参与经营,关晓彤工作室也发布声明,称将追责诽谤。
但网友却不买账,因为天眼查显示关晓彤父亲间接持有涉事公司35%的股份。
同时,她本人不光多次在公开场合宣传涉事品牌,至今涉事品牌的官网还挂着“关晓彤店长”、“携手创立”等字眼。
之前在接受采访时,记者问:“调配你都有参与吗?”关晓彤还果断回答:“有!”
用一条热评来总结关晓彤的做法:“出事前:我代言的店大家来加盟;出事后:不关我事。”
无论她本人是否与涉事品牌有直接的利益关联,她代言该品牌、利用自身号召力为该品牌牟利已经是实锤。
有多少人是因为她而买的奶茶,因为她支付了高额的加盟费?
出了事不出来道歉,只会推脱,实在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近年来,明星代言的产品屡屡翻车,类似的事件屡见不鲜。
这背后到底隐藏着怎样的内幕?粉丝们还能继续追随“爱豆”吗?
1
明星代言频频翻车
马伊琍、章子怡、佟大为、李维嘉、汪涵、郭德纲……从“影后影帝”、“王牌主持”再到“相声大师”。
代言的产品翻车,本人却毫无影响的明星真的是比比皆是。
去年5月,又是茶饮公司,马伊琍代言的“XX兰”因为套路加盟涉嫌诈骗,相关人员被抓了90多人,涉案金额超过7亿!
很多受害人因为对马伊琍的喜爱和信任,选择了加盟,没想到最后被骗得倾家荡产。
事后马伊琍工作室发布了解约和道歉并进行了自检自纠,事情就这样不了了之。
类似的还有去年9月,“XX方程式”茶饮公司,借用“快乐大本营”的IP,找到主持人李维嘉代言。
结果成立不到一年,负责人就卷钱跑路了,剩下的加盟商就找到了李维嘉维权。
他们到湖南台楼下大喊:“李维嘉,你骗我血汗钱,你良心何在?”
最终,李维嘉也只是发布声明说自己已经与涉事公司解约,并且要求其停止使用自己的肖像。
2020年,理财产品大热,汪涵代言的“XX进”理财APP,投资后发现钱取不出来。
累计30几万人被骗金额达230亿!
出事后,汪涵又是同样的应对办法,说自己已经解约,还说会继续跟进,到后面也是再无消息。
多少人辛辛苦苦一辈子的血汗钱,甚至还有从亲友处借来的钱,被明星们几句轻飘飘的“解约”、“抱歉”就给敷衍过去了。
代言问题给消费者带来的沉重影响,在明星那里就如掸灰一样掸掉了,转头又继续接代言吸金,一点没耽误。
2
明星代言产品翻车,不用负责?
明星代言频频翻车却没有处罚,让很多人质疑法律缺失。
其实《广告法》第五十六条对于明星代言有明文规定:
要求明星不得代言未使用过的产品;对造成消费者生命健康损害的产品,代言人承担连带责任;
不损害消费者生命健康的产品,代言人在明知或应知广告虚假的情况下仍做推荐的,代言人承担连带责任。
代言虚假广告将面临: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三年内不得代言的惩罚。
但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为了钻法律空子,很多商家也不直接签约代言人,而是称之为“明星推荐官”、“体验官”。
在合同里,也对各种风险进行了预判,确保对方出事自己可以置身事外。
在很多代言产品翻车的事件中,明星真正被判处严厉处罚的屈指可数。
能广为人知的也就是2021年,脱口秀男演员李诞利用自身知名度,为女性内衣做推荐。
宣传中发布了侮辱女性的文案,被处87万余元的罚款。
说到底,明星择优代言很多时候不只是法律上的责任,更多是道德上的责任。
代言翻车辜负的是粉丝的信任,是社会的信任。
作为聚光灯下的明星,代言产品,不应该是“一锤子买卖”,而应该是长久的、真实的合作。
要对代言产品有足够的认识、认可,代言企业有足够的调研。
要本着对自己负责、对粉丝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珍惜身上的羽翼,谨慎选择代言品。
3
做一个负责任的艺人
对于明星来说,出作品是工作,代言、广告、商演才是真的吸金。
在一些疑似经纪公司的软件里,可以看到明星们的商演、代言价格都堪称天价。
一线明星一场商演出场费就高达百万,代言更是千万起步。
面对如此巨大的利益诱惑,大部分明星们没有层层筛选,而是“多多益善”的态度。
明星与代言公司之间,更多是生意,而不是真的认可。
真正谨慎地对待代言的明星少之又少。
《战狼》中饰演巾帼军人“龙小云”的余男,可谓娱乐圈的一股清流。
她从1999年出道以来,参演过众多优秀影视作品,如《智取威虎山》、《杀生》、《无人区》、《图雅的婚事》等等。
国内外获奖无数,加冕过各种影后桂冠。
包括第4届法国多维尔亚洲电影节“最佳女演员”、第23届中国电影金鸡奖“最佳女主角”、第57届柏林电影节“金熊奖”等等。
在口碑人气双丰收之后,余男却低调地让人以为她退圈了。
从来不接商演、不接代言,甚至不参加综艺。
原来她不想让自己变得太商业化,想要回归演员的初衷。
徐峥评价余男:“她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女演员,不是明星不是艺人,是演员。”
余男的老搭档吴京,同样也是一名低调认真、德艺双馨的演员。
为了演好军人的角色,吴京特意去特种部队服役两年。
拍摄中,为了贴近真实,他不用替身,打斗也几乎是全力打,钢板、碎石、铁链全是真家伙。
有人说:“《战狼》里每一帧都是吴京的血。”
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战狼I》票房1.6亿,《战狼II》票房56.8亿,创造了当时中国票房最高纪录。
吴京也因为《战狼II》一举拿下34届百花奖最佳男主角奖、23届华鼎奖最佳导演奖+最佳男主角奖等等大奖。
除了对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在荧幕上塑造了一个个正义的“硬汉”形象,吴京本人也充满了正能量。
2008年汶川地震的时候,多少明星高调捐款,彰显自己的“爱心”。
吴京则默默地前往一线支援,亲自动手搭帐篷、抗物资。
余震的危险还在,条件也十分艰苦,饿了就啃两口馒头,累了就躺在花坛上歇一会儿。
绝非亮相作秀,整整七天七夜,吴京都忙前忙后,不遗余力。
这样敬业、德艺双馨的明星,才是真正值得粉丝信任、追随的榜样。
希望公众人物都像余男和吴京这样,做好本职工作,低调做人,谨慎做事。
少些营销宣传,多些身体力行,拒绝利益诱惑,拒绝成为资本的帮凶。
4
结语
对于明星代言,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判断。
不要将对明星的喜爱演变成无条件的信任,以至于对其代言的产品不加辨别、冲动消费。
对于失德明星,除了加大监管处罚的力度,更应该从每个人做起,抵制失德行为。
只有当失德者失尽人心的那天,明星才会知道代言所承担的重责。
只有对失德明星坚决抵制,行业风气才会正本清源,明星生态才会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