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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二人因二胎姓氏起诉离婚,来自“冠姓权”的烦恼,你怎么看?

近日,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孩子姓氏问题闹离婚的案件。汤某与史某霞一胎女儿随父姓汤,2021年两人再生一女。妻子史某霞认为大宝已随父姓汤,二宝应随母姓史,遭丈夫汤某强烈反对,双方互不相让最终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最终,史某理解丈夫坚持二胎姓汤是其父遗愿,法官也从中调解,双方打消了离婚念头。

夫妻二人因二胎姓氏起诉离婚,来自“冠姓权”的烦恼,你怎么看?

在这件事情当中,咱们可以看到几个问题1、“为什么妻子要求孩子跟自己姓?”;2、“为什么父亲不能让孩子跟随母亲姓?”;3、“为什么父亲宁愿离婚,也不愿意满足妻子的要求?”;其实,这都是受传统思想下的冠姓权的影响。

传统思想当中,冠姓权几乎就是在男方手上的,那有没有冠姓权出现在女方手上的例子呢?同样也是有的,简单来说可以称之为“入赘”、“倒插门”,男到女家成亲落户并且要随女家的姓氏,婚后所育子女全随女方姓氏,但出现的情况和概率并不是太高,大多还是以女方嫁入男方更多,其子女会随男方姓氏。

夫妻二人因二胎姓氏起诉离婚,来自“冠姓权”的烦恼,你怎么看?

孩子出生,全家开心,宝宝来到这个世界,自然是要取一个好名字的。姓名权是一种人格权,自出生而始,至死亡而终。在所谓的“冠姓权”的讨论中,大家讨论的是“父母中的哪一方可以决定孩子的姓是随自己”。可是你知道吗?孩子该跟谁姓,在法律层面,从来不是问题。法律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甚至在一些情形下还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夫妻二人因二胎姓氏起诉离婚,来自“冠姓权”的烦恼,你怎么看?

姓什么,其实对孩子来说真没那么重要,对于成人世界来说,“冠姓权”的烦恼还需要更多共情、宽容、理性地去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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