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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于物,寓于书——宋元之际书家审美观念的转捩(上)

观于物,寓于书——宋元之际书家审美观念的转捩(上)

苏轼《南轩梦语帖》纵28.4厘米 横56.3厘米 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在今天,汉字是世界上仍在使用的古文字,是由象形系统发展而来的今文字体系。它的创造始于人们对物象的模仿,充满了象形意味,饱含着我们先人的智慧和能量一直绵延流传至今。随着文字的发展、变革,原始的象形痕迹逐渐减少,汉字逐渐演变为一种记述语言的符号,而以汉字为载体的书法更是不断地推进着文字的发展。

书法是一门从客观自然中感悟、积淀出来的抽象的造型艺术,存在于汉字发展的各个阶段。秦汉之际,各种书体不断嬗变,上承秦代篆书与隶书(古隶),下接魏晋新体,从独具象形意味的篆隶书到充满创造力、具有抽象表现的草书、楷书、行书并逐渐由古文字系统过渡到了今文字系统。随着大量书写隶书、草书的书家出现,书法理论与人物品藻也应运而生,书法逐渐确立自觉地审美意识,并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艺术门类。这个过程里,书法的形态开始与“象形”拉开距离,但人们对于自然的情怀却日益增长,从对自然形貌的模拟化过渡到更加贴近自然的法则,汉代书家蔡邕提出的“夫书肇于自然”就明确了书法与自然的关系。故汉字除了具有记述语言的实用功能外,还因其独特的审美趣味与艺术价值而延绵不断地传承着,具备世界上任何一门语言没有的特殊性。

观于物,寓于书——宋元之际书家审美观念的转捩(上)

黄庭坚跋 李公麟《五马图》

一、书法中的象形

许慎在《说文解字》中阐释“六书”为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所谓象形,即“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以模拟实物形状造字,是造字的基本方法,如“日”“月”二字,就是按照自然物的形貌所造。又说:“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书者如也。”仓颉造字说,就是指模拟自然事物形象,利用事物变化的基本法则来造字作书,虽布满神话色彩,但却与后世诸多书论中的观念相合。

汉末魏初,随着书法艺术的觉醒,汉字不再是单纯的对自然界事物的符号化,在经历了由繁至简、由具象至抽象、由随意至规范的改造后,慢慢演化成了书家表情达意的媒介,杨雄的“书,心画也”、许慎的“书者,如也”、蔡邕的“书者,散也”等,都是对书者内心情怀的比拟,是中国艺术表情达性的本质属性,这样的表现方式与西方美学中的移情说有些相似,艺术家们通过对自然的感知与自己的内心世界相连,以一种升华的方式来感知社会、感知人生,达到自我与外在自然的融合统一。而书家不论如何表情达意,所离不开的还是汉字的载体。在书法演进过程中,不同字体的取势成就了汉字外形的改变,这其中包括“笔势”“字势”“书势”“体势”,等等。故康有为在总结前人书论时说:“古人论书,以‘势’为先。中郎曰‘九势’,卫恒曰‘书势’,羲之曰‘笔势’。盖书,形学也。有形则有势。”的确,自书法走向自觉始,关于“势”的讨论从来都不乏于文并广泛应用于书论中:崔瑗的《草书势》、蔡邕的《九势》(传)、《篆书势》,索靖的《续草书势》、王羲之的《笔势论》(传)、程瑶田《书势》等,“势”在古代书论中的广泛应用也说明了书家们对于形的重视,有形必有势,有势必有形,二者生生相息,这就回归到本文的论点,即书法产生与发展过程中从物化引发出的审美观念。

观于物,寓于书——宋元之际书家审美观念的转捩(上)

徐渭《春园暮雨诗帖》

然而笔者在阅读古代文献资料时发现,书法中关于对大自然或人们生活中的感受在宋元以前较为常见,甚至会被奉为一种神灵赐予的感悟。如韦诞书如龙威虎振,剑拔弩张;索靖书如飘风忽举,鸷鸟乍飞;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以悟道、夏云奇峰、飞鸟出林、道上蛇斗、流水落花等,都是“观于物,寓于书”的艺术创作观,这也是书家在书写过程中所产生的对“形”的思考与表现,展现的是富有生命力、生机勃勃的“形”。但这种艺术思维在宋代之后渐渐被书家所忽视,宋元可谓是这种理念的分水岭。宋之前,书家的书写状态多与自然界万物相生相和,而宋以后,书坛领军人物多提倡复古,推崇法度,在以“复古”为上的社会风气下,书法表现出的是进取创新精神的失落,逐渐归于平淡,走向复古的道路。

二、唐宋时期践行“观于物,寓于书”的书家实例

唐宋以来,许多书家善于从自然界获取灵感,以抽象的形式物化于书法创作之中,这种物化的形式不是单纯的表面象形提取,而是赋予情感的艺术再现。从创作美学的视角来看,“书肇自然”的社会意识是古代书家的深层社会文化心理,作为创作主体,自然万物的影响都不同程度地体现在各大书家的书写创作中。

韩愈所撰《送高闲上人序》一文不仅对张旭的草书作了极好的分析,而且揭示了书法之为艺术的根本规律:

往时,张旭善草书,不治他技。喜怒、窘穷、忧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无聊、不平,有动于心,必于草书焉发之。观于物,见山水崖谷,鸟兽虫鱼,草木之花实,日月列星,风雨水火,雷霆霹雳,歌舞战斗,天地事物之变,可喜可愕,一寓于书。

观于物,寓于书——宋元之际书家审美观念的转捩(上)

苏轼《尊丈帖》纸本行书 26.3×19cm 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张旭是狂草书的代表书家,从韩愈《送高闲上人序》中可知,张旭在书写时将自然物象、天地之变,甚至于喜怒哀乐都呈现在他的书法创作中。据当时人的描述,其狂草的书写速度异常迅猛,而且书写创作时的情绪也异常激昂,如:“张旭三杯草圣传,脱帽露顶王公前,挥毫落纸如云烟”“露顶据胡床,长叫三五声。兴来洒素壁,挥笔如流星”等。张旭将自身的创作情怀完全融入进了书写中,故其书作呈现出来的面目也是字势纵横、跌宕起伏之态,以《古诗四帖》为例,通篇线条丰富多变,笔势如龙蛇奔走,连绵不断,书写节奏鲜明,非运笔纯熟多思无以至此。

唐蔡希综的《法书论》中记载了张旭的“或问书法之妙,何得齐古人?曰:‘妙在执笔……仆尝闻褚河南(褚遂良)用笔如印印泥,如锥画沙,思其所以久不悟,后因阅江岛间平沙细地,令人欲书,复偶一利锋,便取书之,险劲明丽,天然媚好,方悟前志。’”这段文字中提到了“印印泥”“锥画沙”二词。如果对于从未听过这样词语的习书者来说,恐怕很难理解其中的意思,文中载当张旭在细沙地上体会用笔时,自然的阻力出现在手下,方才体悟到这两个词语的意思,如此说来,这也是书家在习书过程中对大自然感悟的一种契合,书家们在长期的书法实践和创造思考中,往往因为自然事物中的一点触动,突破原来固有的思维模式或书写方式。历史上如此感悟的记载数不胜数,例如:夏云奇峰、飞鸟出林、道上蛇斗、流水落花等,都曾是书家感怀顿悟的点拨之道。唐宋时期关于“观于物,寓于书”的书家实例还有很多,如:

臣闻形见曰象,书者,法象也。

雷太简闻江声而笔法进。

余学草书几十年,终未得古人用笔相传之法。后因见道上斗蛇,遂得其妙,乃知颠、素之各有所悟,然后至于此耳。

观于物,寓于书——宋元之际书家审美观念的转捩(上)

黄庭坚《山预帖》纸本行书 31.2×26.8cm 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观于物,寓于书——宋元之际书家审美观念的转捩(上)

从以上书论中,我们不难看出古代书家对于自然万物的重视度,而这种自然以两种方式存在:一是静态的自然,多存在于造字阶段;二是节奏化了的自然,这一点更多是书家的一种内心体悟,是潜于书家内心的创作情怀,同音乐一般,是富有律动性、节奏感的。如唐代吴道子请裴将军舞剑以助壮气、张旭因观公孙大娘的剑器舞而书法大进、宋代书家雷简夫因听着嘉陵江的涛声而引起写字的灵感等,表现出来的就是一种自由、富有韵律的创作状态。或者说,书法中节奏感也是书法内部空间结构的支撑与表现,正所谓“外师造化,中得心源”,就是在对自然万物进行艺术构思后,以抽象的形式呈现于世人。即便现今我们再进行书法艺术创作,也是在前人对自然物提取与升华的基础之上,再次接受与发展,正是黑格尔所说的“构成了每个下一代的灵魂,亦即构成下一代习以为常的实质、原则、成见和财产”。所以自然观、节奏韵律从古人起就已众口皆传,“观于物,寓于书”的审美观念深植于书家的创作观念中,并确立了一个极为重要的审美品格。

(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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