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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心“文本再生”被指涉嫌抄袭 专业学者:只是一种文学创作的“互文”

木心“文本再生”被指涉嫌抄袭 专业学者:只是一种文学创作的“互文”

封面新闻记者 张杰

木心,似乎总有“引发争论”、“出圈”的体质。前两年围绕木心是不是大师,起过一次争论。2022年初,一篇文学硕士论文《木心文学创作中的“文本再生”现象研究》,被广为传播,再起争议。

该文作者卢虹贝通过多部作品比对,全面考察了木心文学创作中的“文本再生”现象。在其论文内容摘要中,卢虹贝总结道: “木心的再生文本数量众多,原文本来源广泛,大部分再生文本没有‘文本再生’的提示,有些甚至有意隐匿。另外,一些再生文本属于抄袭。”

虽然这是一篇8年前的论文,但使“文本再生”成为一个热词,也使木心身陷“抄袭论”。

3月11日,封面新闻记者采访到上海外国语大学文学研究院的姜玉琴教授,她认为,木心创作中出现的那些与其他作家作品相关联的问题,可以从互文性的角度加以释说。这是木心在创作中所使用的极具个性化的艺术手法,体现的是一种“接着说”、“反着说”、“改造着说”的美学思想。对木心作品的解读,不能简单地望文生义,需要结合着木心倡导的“盗亦有道,道亦有盗”的创作思想加以理解。

木心陷“抄袭论”

南大文学院硕士研究生8年前论文成焦点

该论文作者卢虹贝是南京大学文学院硕士研究生,这是一篇完成于2014年的硕士论文。 封面新闻记者经采访查证发现,在文学理论领域,原本并不存在“文本再生”这个概念。对于这个“自造”词汇,卢虹贝在自己这篇论文里也给予定义,所谓“文本再生”,是指作者以他人的文字作品作为原材料(原文本),进行程度较小的改写,形成自己的作品(再生文本)。

卢虹贝在文中举出很多说明木心的一些作品是“文本再生”行为的具体例子。比如木心短诗《茴香树》:“高大茴香树/伞形黄花/墓地芬芳闷热/弗雷德利克少爷/不再到海上去了”。这首诗除了注明写于哪一年之外,没有任何的提示。据卢虹贝考证,这首诗出自左拉小说集《娜伊斯米库兰》中毫不相干的两句话:“里面栽着高大的茴香树,上面开满了黄色的伞形花朵……常常经过了整天的闷热天气以后,从墓园里飘出来的茴香气味会把整个的匹里亚克都熏得芬芳扑鼻”,“弗雷德利克少爷,您不再到海上去了么?”

也就是说,木心将左拉小说集里的句子,改写成了自己的诗。而且,卢虹贝还指出,木心的再生文本中只有少数具有对文本再生的明确提示,且注明了正确出处;有一些只提示了原文本出处,却没有提示文本再生的事实,读者可能无法立刻领会;而大部分没有任何文本再生提示,甚至故意隐匿或营造出“原创”的假象,因此涉嫌“抄袭”。

网友反响不一

作为读者是“失望的”or 从对照中找到趣味

对于卢虹贝的指认,网友反应不一。

虽然卢虹贝在论文中并没有直接将“文本再生”与“抄袭”划等号,也没有直接把木心的“文本再生”作品全部等同于抄袭,但很多人在谈论“文本再生”时,几乎是把“文本再生”等同于抄袭。

比如网友“鹤庆一”在微博上写:“才知道木心的好多诗歌和散文都是‘文本再生’出来的,说是‘文本再生’,其实也就是抄袭了。作为木心读者,是失望的。”

不过,也有网友有不同的反应。比如“隨安室”在豆瓣账号上发表了一篇长文回应了这篇论文。“隨安室”认为,木心没有提示原文本,是因为“他预设的读者能把握来龙去脉的关节,已经循着他的孔道,周游他的秘密,领会他的趣味。他熔裁的对象早已先他成家,即便这些中西作家的名声稍晦,总是有文能依,有据可查,有人得知,因而并无抄袭的必要。”

隨安室还写道:“木心的种种互文我是早就知道的,既然看四王仿黄大痴的画不会错愕,那又为什么会对木心的文学变奏感到错愕呢?我不仅没觉得错愕,反而在对照中得到很多趣味,就像是注家找到了某句诗的用典和化用那般欢愉。木心不是最好的作家,木心的‘散步’气质也注定他难以在二十世纪汉语文学史上找到恰如其分的位置,但他的文字有他的独特的力量。”

《木心遗稿》透露写作观:

我在他人的小说、散文中发现诗意,能化诗意为诗

对自己的“文本再生”现象,当事人木心自己是怎样想的?细心的读者也发现,其实木心对自己的行为是有过“交待”的。就在2022年春天刚刚出版的《木心遗稿》中,有一篇木心谈自己写作观的文章,从中可以窥见。

木心“文本再生”被指涉嫌抄袭 专业学者:只是一种文学创作的“互文”

文章中,木心提到:他的早期写作追求的是“纯原创”、“纯自我”,甚而进入“纯修辞”“纯韵律”,不取人名、地名、时名。其实把“象征主义”逼上死路,诗只剩诗魂,落尽诗肉。“我回头了,转为迁就世界万物,含羞带愧地搜罗物理、人情、俚语、俗套,我的诗强壮起来。五十年,诗写得够了,但为什么音乐上有‘某某主题变奏曲’,绘画上有仿‘某某山人’?我的初步的理解是‘游戏’,更进一层是‘艺术家发现了他人’。塞尚、毕加索都画了魏拉斯贵斯。海顿主题变奏曲,巴格尼尼主题变奏曲,其实艺术家在与自然的关系上都有‘物为我用’的宿缘。音,是‘他音’,变之为‘我音’。色,是‘他色’,变之为‘我色’。我在他人的小说、散文中发现诗意,自信能醍醐从事,能化诗意为诗,我才决定采用(多半是他人的小说和散文中不经意的过渡性的片段)。此行为,于他人无伤毫发,像搏击空气,空气无伤,鸟飞去了。而究竟如果参小说散文为诗,如果对照着揣摩,那么写诗的原理、技法的奥妙,也真是尽在其中了(乐不可支吧,苦不堪言吧)。要得到这样的诗,比之自作一诗难得多,所以得的快乐也多得多。”

上海外国语大学教授姜玉琴:

这篇论文提出的“抄袭”的观点我是不敢苟同的

3月10日,封面新闻记者采访到上海外国语大学文学研究院的姜玉琴教授。她主要从事中国现当代文学和古典诗学的研究与教学工作。现为上海外国语大学文学研究院的专职研究员和作家。由于在大学里一直研究和教授中国现当代文学,姜玉琴教授对木心的作品关注、研究得较早。与普通的读者相比,阅读得也更为深入和系统。

此外,姜玉琴于2002年获得南京大学文学博士,与《木心文学创作中的“文本再生”现象研究》的作者卢虹贝,学的是同一个专业。两人有着同院系学姐、学妹之渊源。对于这篇备受关注的论文,姜玉琴也有充分的了解。

在姜玉琴看来,引发争议的文学硕士论文《木心文学创作中的“文本再生”现象研究》,是该论文作者的个人研究心得与观点,不管恰当与否,其发表看法的权利应该得到尊重,但对于该论文指出木心一些所谓的“文本再生”属于抄袭的观点,表示“不敢苟同”。

姜玉琴认为,世界上的作家大致可划分成两类:一类是以“我”为主的天马行空般的天才式创作方式;另一类则是以整个人类的文化和整个人类的精神为基础,来与前辈作家、作品展开对话,即把自己的创作融入到已有的文化遗产中去,从而使之形成一种互文性的关系。木心的创作属于第二种。她认为,“木心创作中出现的那些与其他作家作品相关联的问题,从性质上说,是属于一种互文性写作。”

封面新闻:卢虹贝在论文中总结道:“木心的再生文本数量众多,原文本来源广泛,大部分再生文本没有‘文本再生’的提示,有些甚至有意隐匿。另外,一些再生文本属于抄袭。”您怎么看这个观点?

姜玉琴:她的这篇硕士学位论文我看过。应该说,无论是所论述的内容还是所论述的方式,都是我所熟悉的,体现着南京大学文学院(我在时还叫“中文系”)所一贯提倡的那种严谨求实的学风。对一位硕士生而言,这个选题的难度有些大。该论文的一个核心指向,就是要说明和论证木心的文学创作中存在着“抄袭”的现象。而要使这一观点成立,又必须要详细地指出木心在创作中到底“抄袭”了哪些“原文本”。我们知道,木心不但对中外书籍的阅读量大得惊人,而且他的创作形式也是多样化的,既有小说、诗歌,又有散文等,要完成这样的一个“指认”工作难度可想而知了。卢虹贝在其文章里,从大量的资料出发,初步整理出了一个所谓“抄袭”的证据链,也是花费了相当的功夫。说实话,写这个不如写一个赞美木心的文章来得更容易一些。她从自己的立场出发,得出了这样的一个结论,我觉得还是可以理解的。毕竟有一句话说的是,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况且,每个人都应该拥有把自己内心想法说出来的权利。所以就这篇论文自身而言,我认为没有什么大的问题,它只是说了自己想说的话。

当然,对我来讲,这篇论文所提出的“抄袭”观点我是不敢苟同的。文学世界从来都是由各式各样的作家构成的,有这样的,就有那样,你可以欣赏,也可以不欣赏,就像再好的一道菜,也不能保证让所有人都喜欢。我相信一个真正好的作家,一些真正好的作品,是不怕被人质疑的。

木心“文本再生”被指涉嫌抄袭 专业学者:只是一种文学创作的“互文”

姜玉琴(本人供图)

有些人反感木心,或许只是因为气场不同

封面新闻:这篇论文被传播开来之后,有一些木心的读者看到她举得那些例子之后,确实受到了影响,甚至产生了“对木心失望”的情绪。

姜玉琴:怎么说呢,读木心的东西是需要有一定门槛的,就像读鲁迅的书,太年轻、阅历太浅的话,都是会影响到对其的理解与接受,这也是很多人年岁越长越欣赏鲁迅的原因。同样,阅读木心,也需要有一定的条件才行。首先,我想需要有一个基本相类似的精神气质和美学追求。这一点很重要,有一句话说的是,道不同不相为谋。当下对木心的反感,除了有普通的读者之外,也有一些是专业作家,甚至是名作家或者名编辑。不能说这些人没有人生阅历,没有美学品位。他们排斥木心,我认为主要还是气场不对。让一个向来喜欢听“交响乐”的人来听“小夜曲”,他自然会“另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除此之外,还是那句话,这也与木心所采用的创作方式有关。世界上的作家大致可划分成两类:一种是以“我”为主的天马行空般的天才式创作方式;而另一种则是以整个人类的文化和整个人类的精神为基础,来与前辈作家、作品展开对话,即把自己的创作融入到已有的文化遗产中去,从而使之形成一种互文性的关系。正如木心的自我释说:“我不是拓荒者,也不是精神领袖,我是一个不知疲倦的实践者,证见的是古与今的文化艺术应该贯通,东与西的文化艺术可以融合。”

木心聪慧、睿智,身上具有天才者所独有的一些精神特质,但是他却选择了走后一条道路。这可能与他自小读了很多的书,性格又严谨、内敛、自律有关。除此之外,我想主要还是他的一种价值认定和审美选择,即他认为这种下笔有典故、有出处的创作,显得会更有历史年代感,正如他对“文化乡愁”这一概念的几个总结:“老辈的是木版本,注释条目多得几乎超过正文,中年的是修订本,参考书一览表上洋文林林总总,新潮后生的是翻译本,且是译笔极差的节译本。更有些单单为家乡土特产而相思成疾者,那是简略的看图识字的通俗本。”从“老辈”的“木版本”到“看图识字的通俗本”,显然是一个逊色于一个。从木心把最好的版本设定成是,“注释条目多得几乎超过正文”的“老辈的木版本”来看,他显然把“注释条目”看得很重。

这一点从他的创作中也可以得到印证,在他的创作中常会出现“听老辈人说”之类的说法。从某种程度上说,木心的创作就是那个“老辈的木版本”。当然仅仅驻留于此,木心充其量也就是个饱读诗书的“老学究”,而不会是如今这个清雅、脱俗的木心。因此说,他的成功秘诀在于脱古出新,鉴古知今。

无须用“私人性”来对抗“抄袭”指责

不是“文本再生”,而是一种创作方式

封面新闻:有人指出,木心的写作“本身其实是非常私人性的,有些并不为发表或出版而写。洗稿、抄袭之类的指责,用在他身上,是不恰当的。”您如何看待这个观点?

姜玉琴:任何人的创作都应该具是“非常私人性”的特征。然而,不管他发表不发表,出版不出版。只要文字一脱离了作者之手,它就具有了独立性。换句话说,假若抄袭了那就是抄袭了,不能因为不是为发表而写就改变了抄袭的性质。我理解有些读者出于保护木心的考虑,便用“私人性”来对抗“洗稿”、“抄袭”之类的指责。但在我看来,这种辩护是无力的,也可能并不符合木心的本意。因为有不少的书和文章是在木心还活着时就出版和发表了,不应该存在着不知道的问题。

我觉得这个问题不是出在木心的身上,而主要是出在我们的身上。即我们现在所理解的文学创作与木心所遵循的那个文学创作理念两样。木心曾说:“半世浪迹江湖,自有高人赠我多部幽史僻典,籀读一过,犂然心动。异哉,盗亦有道,道亦有盗”。中国文化讲究“道”,“道生一、一生二、三生万物”,推演开来,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是由“道”衍生出来的。而这个“道”在木心这里就等同于“盗”。由此我们就可以理解木心的作品中,为何常常会有一个被当下人所非议的“原文本”的原因了:在我们看来这是“抄袭”,而在木心看来,这就是创作中的一个由“盗”生“道”的过程。

这到底是我们错了,还是木心错了?我们没有错,木心也没有错,差别在于彼此对“原创性”的理解有分歧。木心认为,原创就是一个由“盗”到“道”的过程。所谓的“盗”就是要面向古今中外,博采众长,在“众长”中衍生出自己的“道”。换一个角度想一想,木心的理解并非没有道理。所谓的“原创”,难道就是纯然的无中生有,与人类的文化传统以及他人的创作没有丝毫的关联吗?

事实显然不是如此。在这个世界上,除了开天辟地、甲骨文等可视之为原创以外,其他的都算不上是什么原创,都是在别人的创作成果之上所进行的一种再创作。被称之为“新文学之父”的鲁迅,其白话文所创作的那批小说应该说是原创的吧?相对于中国的文言小说,可以说是原创的,但是放到世界文坛上来看,鲁迅的那批小说、包括“随感录”则可能算不上算是原创的。我在一、二十年前就写过鲁迅小说中的“狂人”与尼采哲学中的“超人”关系;也写过易卜生戏剧以及易卜生思想在鲁迅作品中所留下的影响痕迹。这种影响是明显的,我也可以像卢虹贝的那篇论文一样,一一指出来,但我从来不认为这是一种“文本再生”,相反这就是作家的一种创作方式。因为这种有影响性的创作并非是在模仿或重复对方的思想,而是有意识地接着说、反着说或改造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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