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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夫妻买房后生重病偿还不了贷款,想退房开发商不认可

“我被查出心脏动脉瓣膜缺失,我丈夫得了脑梗,实在承担不了贷款了......”

刘女士是松原人,和丈夫来长春打工,孩子在长春上学,她们一直都向往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窝”,她相中了位于长春市宽城区万龙国际城三期的一套房子,于2021年3月份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协议,2021年9月30日交房。

长春夫妻买房后生重病偿还不了贷款,想退房开发商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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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女士与开发商签订首付分期协议

“我跟开发商签的是首付分期的协议,六个月还一次贷款,每次还22400元,2021年5月19日我还的第一期首付。”刘女士说,她和丈夫都上班,每个月收入能有7000元,还能负担得起贷款。

然而,不幸的是在2021年8月份,刘女士被查出心脏动脉瓣膜缺失,不能干重活,就失业了,同年11月份,刘女士的老公也得了脑梗,丧失劳动能力,原本11月19日应该还的第二期首付款就没还上。刘女士找到开发商说明了情况,希望能融期缓限,有钱了就还上,刘女士写了还款协议,承诺在2022年5月30日之前把款还上,现在开发商却不认可这个协议,追着刘女士要这笔钱。

长春夫妻买房后生重病偿还不了贷款,想退房开发商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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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女士提供两人的诊断报告

“现在我和我老公都失业了,我的病情需要手术,费用得10多万,因为手术不起,一直在挺着,我俩都没有劳动能力,每个月还得还银行贷款3037元,又有一个13岁的孩子,真的负担不起了。”刘女士希望能把房子退掉。

刘女士说,这期间她又四处打听发现国家有一个条文,住建部颁布的“关于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严禁违规提供“首付贷”等购房融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为购房人垫付首付款或采取首付分期等其他形式变相垫付首付款。

刘女士拿着条文跟售楼处人员协商,但对方不认可,说只能以二手房的形式代卖,刘女士不同意。她又求助到房产局,但一直没有消息。

2022年2月14日,华商报-二三里资讯联系了万龙国际城售楼处杨主管,杨主管说:“刘女士跟我们接触好几次了,我们也给出了协商解决的方法,她不同意,而且房屋已经购买完毕。都交钥匙了,所有按照商品买卖合同我们该履行的义务都履行完了,刘女士是自己家庭出现重大变故了,希望开发商把房屋收回,但具体细节没谈妥,现在在走司法程序。”

华商报-二三里资讯联系了长春市房管局,工作人员说:“房子已经交房了,我们也约谈了开发商,但具体情况我不清楚,信访是有专人负责的,同事今天外出了。”

来源:二三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