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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尸狂魔,拥有天使外表,魔鬼内心的屠夫泰德·邦迪

作者:隔壁小小王啊

1974年到1976年间,美国西部的晚上,街上静悄悄的,没有任何人。人们,尤其是身为白富美的女大学生,都害怕的躲在屋内,瑟瑟发抖,心中不断的祷告着。造成这一恐怖现象的人正是我们今天的主角,一个诱骗,杀人,恋尸,奸尸,分尸的狡猾的恶魔——泰德·邦迪。

恋尸狂魔,拥有天使外表,魔鬼内心的屠夫泰德·邦迪
泰德·邦迪

【早年经历】

  • 1946年,泰德出生在美国佛蒙特州伯灵顿市,父亲身份不明,母亲路易斯未婚先孕,并且在生下他就将他抛弃在了孤儿院。
  • 后来,机缘巧合下外公知道了这个事情,坚持接回小泰德,但因为担心女儿蒙羞,就以父亲的身份领养了泰德,母亲路易斯则成了泰德的姐姐。小泰德就在这个伦理关系有点问题的家庭中安定了下来。
  • 少年时,泰德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孩子,无论哪一个科目对他来说都没有任何难度,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学校的各种活动也积极参加,待人友善,活泼主动。可以说泰德在学校就是那个别人家的孩子。
  • 14岁时,泰德无意中在一辆破旧的卡车上看到了自己的出生证明,母亲一栏写的是路易斯,父亲一栏写的是“不明”,他这才知道原来自己是个私生子,而他的姐姐就是他的妈妈。
  • 高中时,尽管泰德学业优异,被选为学生会长,但却变得孤僻起来,越来越不爱说话,似乎心里总有很多事情压着他。
  • 青春期,泰德变得讲究起来,想要名贵的服饰和体面的装扮,但因负担不起,于是就开始进行一些偷盗行为,包括钱包和信用卡。
  • 1966年,泰德高中毕业,进入普吉海湾大学学习中文。在学校期间他热衷于体育与政治,参加了许多社团活动,是社团的积极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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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公和泰德

后来他回忆到,之所以自己努力的学习,全情的投入社团活动,就是要压制心中邪恶的另一个邦迪,他早在青年时期就对“性”和强暴的行为不能自已了。

【爱情的味道】

  • 大学时,泰德凭借长相帅气、衣着体面,学习成绩也非常优异,这些亮丽的外在条件,很快就有了一个女朋友。

女朋友叫斯蒂芬妮,她家境优渥,容貌出众,优雅而有品位,是众多男孩子的理想伴侣。他们在一个跨校联谊会上相识,很快就互相欣赏,成了情侣。课余时间,两人经常开车出去兜风,郎才女貌,令无数人羡慕。值得一提的是,泰德的一切用度都是来自盗窃,比如某次两个人一块去滑雪,滑雪用的装备都是泰德偷来的。

  • 1967年,两人在一起整整一年之后,斯蒂芬妮认为泰德既没有野心,又不成熟。作为女孩子,她看不见泰德能够给她想要的未来,所以就离开了泰德。

就这样,泰德的第一段感情以失败告终。一向敏感的泰德饱受打击,由于情绪实在糟糕,他开始休学进行环美旅行了。而没有收入来源的泰德只能靠偷盗来维持生活,他偷一些名牌衣服,偷电视机,偷银行卡,偷汽车,可以说非常落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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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德和斯蒂芬妮

  • 1969年夏天,凭借着英俊的长相,泰德又遇到了第二个女朋友伊丽莎白。两人在酒馆相识,伊丽莎白性格开朗,又来自富贵人家。相比之下,经历过一段失败感情的泰德非常不自信,为了维持良好的形象,他谎称自己是法学院的学生,正在写书。

第一次见面,伊丽莎白就被泰德迷住了,两人相爱,没几个月就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但是泰德虽然非常喜欢伊丽莎白,却无意结婚,于是他不得不承认自己只是个辍学的学生,也没有写书。好在伊丽莎白知道真相后原谅了泰德,并出钱资助他重回学校。自此泰德又开始努力学习,并成功申请到法学院深造。

  • 2年后,经过努力,泰德已从之前那个不太自信,一穷二白的辍学生,转变成为了一个坦率自信、即将进入法学院深造的优秀青年。

只可惜半只脚踏入成功领域的泰德这时候想的事情不是继续拼搏自己的未来,而是前女友斯蒂芬妮对他的抛弃,对此,他感到非常愤怒,决定报复她。

  • 终于在一次共和党会议期间,泰德再次与斯坦芬尼相遇。这时的泰德显得积极向上而且事业顺利,泰德向她细致地描述了他这几年的经历和成就,荣誉和光环让这个女人两眼放光,意料之中,他们两人重新坠入爱河。于是在同伊丽莎白交往的同时,泰德同斯坦芬尼打得火热。两人再次相恋,之后订婚。

但订婚之后,泰德就跟变了个人一样,他宁愿给朋友买昂贵的棋子,却不送给未婚妻任何礼物,日常见面也非常冷漠、机械,还经常找各种借口避开斯蒂芬妮,进行冷暴力。就当斯坦芬尼向泰德要求结婚时,泰德消失了。最后,泰德丢给斯坦芬尼一句冷冰冰的话,“我只是想证明自己可以得到你”。伤心,无力的斯蒂芬妮深陷在了迷茫和困惑中,最终于1974年1月2日飞回了家。

泰德成功完成了报复,他很开心。但是成就感和开心很快就过去了,取而代之的是空虚,无尽的空虚,他从来都不在乎金钱和权利,失去了斯蒂芬妮之后他想要的只是复仇和证明自己的能力,完成这些之后他心里还能再追求什么呢?还有什么能够让他重新变得开心起来呢?于是他在不经意间就走向了歧途,开始了他的杀人生涯。

【杀戮生涯】

1974年1月4号,也就是斯蒂芬妮离开的两天之后。泰德从窗户翻到18岁的大学生的室内,用铁棍将受害者直接打昏,接着实施强奸,完毕之后还在受害者的身体内插入一个阴窥镜,最后从窗户离开。整个过程戴手套作案,没有留下指纹等任何重要物证。最终受害人被室友发现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床单和床垫上有大面积的血迹。受害人脑部受到严重的永久性伤害,虽然最终苏醒,但记不起任何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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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案现场

1974年1月31日,泰德先将21岁的琳达·海丽击昏的方式制服,把床铺上了新床单掩盖以求延长报警时间,在衣橱中找了衣服帮受害人换上,然后将其带离现场。泰德将死者带回家后,先用钝器打死,再将受害者头部用钢锯割下作为纪念品,先将身体躯干埋在了泰勒山上,待头颅腐败后,再将头颅抛于泰勒山上。直到一年后,1975年3月,琳达的头盖骨在泰勒山上被发现。

1974年5月6日,泰德伪装成腿部受伤,请22岁的罗伯特·凯萨琳·帕克思帮忙将行李搬上车,在放东西的时候泰德将其打晕,随后带到公寓内实施强奸和暴力殴打,最后勒死,奸尸。后将受害者头部用钢锯割下作为纪念品,先将身体躯干埋在了泰勒山山脚,待头颅腐败后,再将头颅抛于泰勒山上。现场同样没有留下任何罪证,通过这一次案件,警察怀疑这几起事件是同一个凶手所为,虽然不知道凶手的动机,但是对比两起案件,警察发现罪犯在犯罪的过程中在不断的提高技术,华盛顿的警察意识到,这一次的案件可能并不像以往所面临的案件这么简单。

之后,又相继有四名女子在其他辖区失踪,案情从华盛顿西部延伸至俄勒冈州北部,几乎每个月都有一名年轻女子失踪。

这些失踪案,和之前的失踪案作案手法基本一致,先将女孩骗上车,然后带到住所殴打、强奸、杀害然后奸尸。但由于都带着手套,没有留下任何的具体证据,警方无法锁定犯罪嫌疑人。当地的群众,尤其是年轻女子陷入了极度的恐慌。有目击者声称,在案发现场看见过一辆金色的“甲壳虫”汽车,而这一条信息在之后成为了警察侦破案件的关键。

而泰德伪装得特别好,他虽然接连作了这么多起案子,但是他的生活丝毫没有受到影响,平日里仍然一边在法学院读书,一边打工赚钱。

【搜寻与抓捕】

泰德开始受到警方的怀疑,是从瑟马米什湖公园的失踪案开始的。

1974年7月14号,一个风和日丽的周日下午,瑟马米什湖公园里聚集了一大批前来度假的人,各式各样的活动令人目不暇接。活动结束之后,有两名女性在公园里失踪了。

和之前的失踪案不同的是,这次有了目击证人,他看到一个长相帅气,手臂挂着绷带的男人,求助这两个女生,希望她们能帮他把帆船推上车。当时他开着一辆古铜色的大众“甲壳虫”,跟女孩自我介绍时自称泰德。

这是警方第一次查获确凿的证据,泰德的名字开始进入警方的视野。

由于警方没法找出作案的泰德到底是哪个泰德,就向群众求助。不料不到一周就有几千个电话打进来,给警方提供线索,告发身边名叫“泰德”的可疑人。但是这么多的电话根本无法一一排查,案情又陷入了僵局。

泰德得知暴露了姓名之后,为谨慎起见,搬到犹他州居住,于是命案又跟到了犹他州。他刚到这边,犹他州就发生两起失踪案,和华盛顿州的情况基本一样。但这次,幸运的是,泰德一时失手,女孩卡罗从他手里逃脱,这才揭开了这个连环杀手的神秘面纱。

1974年11月8号,是个星期五,卡罗·德洛克没有其他事情做,就开车到购物广场买点东西,这时有个彬彬有礼的男人走过来,自称是警察,这个人当然就是泰德。他告诉卡罗他发现有个人企图撬开她的轿车行窃,然后问卡罗要不要一起到车上看看有没有东西丢了。卡罗信以为真就跟着泰德来到汽车旁边,但仔细检查了一下,并没有东西失窃,转身想要离开。

于是泰德接着骗她说警方抓到了一个小偷,那个人目前被扣在警局里,要是卡罗有空的话一起到警局做个笔录告发那个小偷。卡罗觉得事情不对,她东西明明没丢为什么要告发小偷?她要求看看泰德的证件,泰德马上向她出示里面的警徽,然后邀请她坐上他的大众“甲壳虫”车。卡罗以为这是个卧底警察就上了车。

“甲壳虫”刚开没多久,泰德就将车停在了一个空旷的路边,他抓住卡罗的肩膀,用手铐套住她的一只手腕,然后抽出一把枪,对准她,扬言要打爆她的头。卡罗受到了惊吓,拼命挣扎,慌乱中找到了车门锁开关,立刻打开车门跳下去。泰德也立马下车从后面追上来,拿起一把铁锹,企图往卡罗头上挥下来,但卡罗眼疾手快地用手挡住了。就在那一瞬间,有一辆车从马路对面驶过来,她用力挣脱了泰德,往那辆车的方向拼命跑去,迅速打开车门跳上去,然后到警局报案。

警方来到现场后,找到了一支手铐,另外根据卡罗的描述绘制了一个泰德的画像,开始大规模寻找此人。不过,这一次,泰德主动送上门来了。1975年8月一个晚上,泰德被捕,因为一个出人意料的理由。

【第一次被捕】

这天凌晨两点,巡警正在住宅区巡逻,突然他发现一辆褐色的“甲壳虫”汽车,没开车灯,在街上晃悠,给人一种鬼鬼祟祟的感觉。加上他对当地的车辆非常熟悉,对这辆从来没有见过的“甲壳虫”觉得可疑,于是打开灯照一下他的车牌。不料这辆“甲壳虫”突然加速,想摆脱他。巡警于是追了上去。

在开过两个路口后这辆“甲克虫”被截停了下来。巡警发现车内是一个英俊的小伙子,但司机泰德拒绝接受调查。这时增援的警察也赶到了。他们发现泰德的车后排坐位没有了,在行李箱里面发现了一根撬棍、一个用剪开的长丝袜做成的面具、绳子、手铐、电线和一个冰袋。于是警察立刻以涉嫌入室盗窃的罪名将他逮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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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德车上搜到的东西

巧的是,当初接手女孩卡罗绑架案的警察,和对泰德进行调查的警察是一个人。在1975年8月16日,他发现,泰德车上的手铐和绑架案现场的手铐是同一种型号,而且同卡罗所说的一样,泰德也有一辆“甲壳虫”汽车。从车中发现的撬棍使警方认为这不仅仅是简单的入室行窃。警方开始怀疑泰德与一系列杀人案件有关。于是就安排卡罗来指认泰德。

1975年10月2日,卡罗来到犹他州警局认人。泰德被带去参加认人程序之前,特地好好伪装了一下,将头发剪短,胡子也重新修剪了一下,但是卡罗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这时候警察们知道,这回逮着一条大鱼。

之后,在调查中,警方在泰德的“甲壳虫”轿车里发现了另外几名受害人的头发,还有他作案时曾经使用过的撬棍。进一步的调查发现,大量的证据都指向泰德。于是,警方决定将泰德送上法庭。

1976年2月23日,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泰德绑架案,由于证据的不足,法庭仅仅宣布绑架罪成立,判处泰德15年监禁,可以申请假释。服刑地点为犹他州州立监狱。

【第一次越狱】

监狱的生活显然不是泰德所能接受的。于是他打算越狱。他每天早上6点半起床,然后在牢房里来来回回走3公里,还不断地从牢房的顶部床铺往下跳,他还练习在最短的时间内,把法庭装扮换成短裤装扮,那样即便混入人群也不显眼。

1977年6月7日,法院开庭审理泰德谋杀案,休庭时,警方允许泰德在法庭自由活动,他的腰部和手部都没有链子。泰德乘机来到法院图书馆,拿着书本装作若无其事地来到窗户前,然后他纵身一跃,成功落地,开始往山岭方向跑,一直到大山深处。

等继续开庭的时候,法官到处找不到泰德,这才发现他逃跑了。执法人员立马封锁街道,设置路障,检查每辆离开山区的汽车,但并没有发现泰德的踪迹。

泰德在山里找到了一间小木屋休息,本打算醒来继续赶路,可不巧下起了暴雨,浑身冷飕飕的,接着开始发高烧,一连三四天待在小屋里不能活动。饥寒交迫之下,泰德决定返回小镇找点食物。

1977年6月13日,泰德重新打扮了一番,修剪了头发和胡须,又搞了一副眼镜戴上,偷了一辆车打算逃出白杨镇。但是车主很快发现自己的车被偷了,于是报警。目标大了,警察很快就抓住了泰德。于是他第一次越狱就这样结束了。

在逃跑的这7天,泰德瘦了整整11公斤,他双脚赤裸,看起来有些疲惫,但他仍然打心眼里认为那些逮到他的人只是运气太好了而已,下一次就不一定了。

由于逃跑事件,泰德被关押在格兰伍德待审监狱。案子没完,作为当事人及代理人的泰德还是可以去图书馆查找材料。但是他需要带上手铐脚镣。不过即使这样泰德还是没有停止他的逃跑计划。

【第二次越狱】

1977年12月30日元旦即将来临时,泰德在监狱里等待着被传召受审谋杀案,晚上守卫像往常一样将饭菜送进去。

第二天早上,守卫来到房间,却发现他送的食物从未被碰过。守卫走进牢房拉开被单,发现被单下边只有一堆书,泰德已经从天窗逃跑了。

这次他准备的比较充分,他准备了七个月,用这么长的时间去观察、准备。泰德发现监狱的隔层可以四通八达,便打算使自己瘦下来后从中逃跑。他先是进行了减肥运动,七个月的时间减去了将近五十磅的体重。另外,他从一个狱友那里得到一把锯条。最后,他趁着警察松懈,先是把书和一些杂物放在毯子下,伪装成自己在睡觉,然后偷偷钻进事先打通的天花板隔层,通过隔层,趁人不备进入了警员的休息室。换好衣服后,大大方方的走出了警局的正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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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被捕牢房

泰德的再次逃跑引起了警方的重视,他们下达全国通缉令,开始搜捕泰德。但限于当时的信息传播比较慢,技术手段也有限,根本不知道泰德去了哪里。

泰德从监狱出来之后,乘坐飞机来到了佛罗里达州,这里很多人都不认识他,这又给了他机会。在几周内,泰德又袭击了至少5名女性。一家姐妹会所的两名住户遇害,她们生前受到了虐待、性侵,法医还在其中之一的莉莎的尸体上发现了两处咬痕,一处位于乳房,另一处位于臀部。当天凌晨,另外2名女性也遭到袭击,情况类似。紧接着几天之后,一个12岁的女孩,在早上上学的路上失踪,也是毫无线索。

滑稽的是,就在巡警大海捞针地寻找凶手时,他又因为开车鬼鬼祟祟而自动落网了。

【第三次被捕】

2月15号,警方在佛罗里达州发现了一名行踪可疑的车辆,警方与他展开飞车追逐,最终将他截停。驾驶者是一名31岁的男子,他自称是佛罗里达州立大学的法学生,但拒绝透露自己的姓名。

警方在车上发现了21张偷来的信用卡,于是企图以涉嫌偷盗将该男子拘留,但在逮捕时遭到了暴力抵抗,经过几分钟的打斗,才终于将其制服。

这男子自然就是泰德。从被捕以来,他受到了一个又一个的挫折,先是第一次越狱,没几天就被抓了,再次辛辛苦苦减肥才又逃离监狱,现在又因为一个说不清道不明的鬼鬼祟祟被盯上,他感到有些崩溃。

此时泰德表现出了少有的对亲友的依赖,他想找个人说说话,为了换取跟女友伊丽莎白通话的机会,泰德说出了自己的姓名。

在得知了泰德的真实身份之后,警方立即对他好好调查了一番,发现他竟然是一个全国通缉犯,而最近发生的5起案子也很有可能是他所为。

【判决后的“幸福日子”】

1978年7月7日,检方以2宗盗窃罪,2宗一级谋杀罪,三宗一级谋杀未遂罪对泰德提出控诉。

在佛罗里达州的法庭上,控方提出了一项很重要的证据:被害者身上咬痕同泰德的牙齿记录一致。从莉莎身体上提取的咬痕与从泰德牙齿记录进行比对,出乎意料的一致性证明了泰德就是给莉莎造成咬伤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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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痕对比

1979年7月23日,泰德在法院的单身牢房里等待这陪审团的结果。七个小时后,法官宣布了陪审团的评议结果,有罪!所有的陪审团成员都认为泰德杀害了莉莎。法官判决死刑,执行方式为电刑。听到这个结果,泰德失去控制般大叫,一位摄影记者记载下这一刻,就是本档案提供的头像,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一名性情奔放的艺术家在进行表演,其实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知道自己走到了命运尽头的宣泄。

之后一起又一起少女失踪案件相继告破,泰德被判处一个又一个死刑。当然泰德始终拒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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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滔滔不绝的泰德

从他被判处死刑到最后执行的10年时间,一些支持废除死刑的律师自愿给他辩护,案件不断上诉,使得死刑的执行一拖再拖。

在这期间,作为连环杀手,泰德收到了无数女子的表白,其中单情书就收到了200多封。最终他与其中一位女子结婚,并在探监期间成功有了一个女儿。

这个女子是泰德的铁杆粉丝,不但当庭为泰德作证,而且为了满足泰德吸食大麻的欲望,探监时还贿赂监狱看守,偷偷将大麻运进来。可以说,泰德在监狱的日子过得是非常自在的。

转眼到了死刑执行的前几个月,泰德感到自己可能没有机会再上诉了,他决定承认自己的罪行,向人民忏悔。

他告诉媒体,他作案基本都在凌晨,主要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入室行凶,一种是将被害人骗至自己的车上,带到偏僻处行凶,之后伴有奸尸、肢解及抛尸的行为。

据泰德后来承认,自己最少将十二个被害人的头用锯子割下来。这些头骨在家中或者别墅中放置一段时间,最后将它们处理在泰勒山脉里。他承认曾经将一些被害人的头骨放在女友的壁炉里面焚烧,后来警方在壁炉里面找到了一些牙齿。除此之外,他还告诉记者他有恋尸癖,他在抛尸之后会经常返回抛尸地点,进行尸奸,他喜欢和尸体待在一起,他喜欢看着尸体慢慢腐烂,直到被野兽破坏或叼走。

泰德同其他连环杀手一样,收集了不少“纪念品”。警察从他公寓里的储物间中发现了许多受害者的照片。除此之外,他还收集了许多被害者的头发,以及他们的衣物、饰品等。

泰德的的死刑会如期执行。只是作为一个自负、认为自己无所不能的连环杀手,泰德不喜欢被执行死刑,那在某种程度上是比死亡本身更可怕的事情,他打算自杀。他告诉前来采访的记者,他要用手中的原子笔插入动脉之中,在任何人赶来之前就因失血过多而死。

最终1989年1月24日,泰德面无血色地坐上了电椅。执行死刑前,当地电台呼吁听众关闭家用电器,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电力供应。

几分钟之后,杀人魔泰德·邦迪结束了他恶贯满盈的一生。

【反思与影响】

泰德可以说是“淫乐杀人狂”的典型写照。他童年的不幸,以及爱情的失意都是促使他成为一名杀人狂的重要因素。但对于他来说,一定要提及的一个题目就是盗窃,盗窃左右着泰德的生活,甚至他的犯罪生涯。

盗窃行为对于泰德来说可以说是一个媒介,是他从一个正常人向恶魔滑行的过程。盗窃一开始是泰德的“主业”,通过盗窃可以使他有足够的钱去装饰他的生活。但是从心理学上看,盗窃也是一种压力的释放。

他两次被捕却都是因为盗窃,第一次是因为车中有盗窃的工具,第二次因为他盗窃了他所钟爱大众公司出产的甲壳虫小轿车。在被警察发现后的反应也是如出一辙,像所有的小偷一样,快速驾车逃跑。但是无一幸免的被抓获。

盗窃使泰德满足了很多需要,譬如钱,舒适、体面的生活,甚至通过盗窃找到自己。但是盗窃的习惯却葬送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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