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词:如果说奋斗是成功的阶梯,那么奋斗过程中的每一个重要关口,每一件大事,无疑都是上帝一生的预设,是不可避免的试卷和门槛。
记得一位哲学家曾经说过:在前进的征程中,只有那些不怕艰辛、不懂得如何退却的战士,才有希望达到荣耀的巅峰!
20世纪80年代初,改革浪潮将许多祖先的泥腿推向了黄土!在新政改革的鼓舞下,一大批粮食农民、农民、建筑专业人员和运输专业家庭如村一样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他们就像八仙人漂洋过海向神明,争先恐后地展示自己的才华和勇气!
但是,你可以知道,从黄土地而来的农青年李强,如何徒步穿越山水,不屈不挠地走进神圣的法制殿堂,成为共和国土地上第一位"为人民求生,捍卫公平"的农民律师?

邵凌先生的最新小说《防卫》,用活泼的文艺手法,为读者对英雄李强的感慨那不懈、不懈的奋斗,从农民到律师的当代传奇经历!
从农民到律师,这与"从士兵到将军"是一样的。其中千辛万苦,各种苦涩,非常让人很容易想象!
这就是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博弈!这是一场意志与危险的战斗!
从少玲笔中我们可以看出:李强实现从农民到律师的转变并非偶然,而是基于以下三个因素的自然合成!
首先,社会变革的必要性。改革开放初期,随着党中央重大决策的顺利实施,筛选、投诉、再现案件不胜枚举,刑事、民事、经济案件在新形势下不可避免地大量涌现。在没有健全的法律制度和交织矛盾的情况下,社会迫切需要律师帮助人们表达自己的合法主张,维护自己的权益。因此,律师这一特殊职业应运而生。
第二,家庭环境。李强出生于秦岭脚下一个偏僻的山村,妹妹李亚琴和妻子是政法大学的知名教授。这种天然优势的条件,对于李强的律师之路来说,是极其厚实的基石。
第三,需要自卫。在那个"砍尾"的时代,李强的岳父被误认为是一些小企业的"投机后座"。后来,他陪着岳父到县市各部门投诉冤情,工作人员看到他能说话,然后反面说:你的嘴那么厉害,不去当律师?这漫不经心的提问,极大地刺激了李强的神经!然后他暗中下定决心:我一定要当律师,为世上冤屈的人分辨是非,追求公平正义!
在众多因素交织在一起,李强自然将自己的人生定位锁定在了"法制工作"层面。他利用一切机会,饥渴地学习法律知识,征服深奥的理论堡垒,掌握律师不可或缺的法律之剑。
在刻画英雄的辛苦考量、锐意进取的这个层次上,少玲先生用点睛之笔,非常巧妙地将李强专注、博学的精神描绘得淋漓尽致。比如在军队服役期间,他会在晚上熄灯后偷偷溜进洗手间,在昏暗的灯光下反复咀嚼那些奇怪而莫名其妙的法律名词。当困倦发作时,眼睑打架,然后打开水龙头冲洗头部,消除疲劳,叫清醒;他经常从晚上开始,人们静静地直到黎明露水,饿着肚子抓一些果肉和水菜来填补饥饿感;不知有多少次,困倦让油灯烧伤了头发,他从梦境中回到了现实。
人们常说:成功男人的背后,一定有勤奋、无私奉献的女人做后盾。这根本不是假的!李强的妻子金月峰,就是这样一位难得的好妻子,圣人帮手。为了全力支持李强自学创业,新婚之夜夫妻双方约定:三五年无出生。这种自我牺牲的精神和心灵,是多么珍贵啊!
特别感人的是,当年她陪李强去市参加全国"法律考试",为了省时省钱,他们选择在前一天入住一家私人酒店。因为没有带结婚证,结果公安人员当私上傻瓜扣押了罚款。面对这样的尴尬和屈辱,为了不影响李强的"考法"大事业,她很难饱腹,虽然泪水在孩子眼里,却没有表现出半点的愤怒和抱怨!
因为她很清楚,李强的法学考核"资格"实在不是一帆风顺!
想想那一年,市司法局为全市公职人员制度,自办了一次律师考试。虽然李强曾在长虹律师事务所工作过,但其"农民"身份没有改变,按规定不能参加考试。为了梦想,他带着自己早先发表的专业论文在报刊上发表,用他之前的法律文件承办案件,一次又一次地向上级当局软磨硬突破。直到考试前的最后一刻,才得到上级领导的认可和"专项认可",并以优异的成绩打入了律师的门槛。别提李强有多开心了!
但是有不可预测的云。不久之后,上级发来文件,称之前市自行组织的考试不算数,必须重新参加省级司法部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你是否想过,在这件事上李强未来命运的关键时刻,对金月凤凰的理解对于这个苦难去斤顶来说?
俗话说:真金不怕火,真金不怕实验。在邵玲先生的笔下,李强的人生道路是那么的蜿蜒曲折,跌宕起伏,不断拓展,前行。他像西日子的唐僧一样生活,决心克服困难,尽管经过很多艰辛,最终修复成积极的结果。—— 全国第一位农民律师,从千上万的试军中脱颖而出!
李强的律师梦,到这个完美的官端;
铁肩膀道德,忠诚铸就了法律的灵魂。走在律师路上的李强,不忘初心,没有辜负所有人的期望!他始终牢记"值得信赖、忠诚"的行业信条,坚持"立足事实,立足法律"的法律底线。无论是在刑事、民事案件,还是经济行政纠纷中,他都不怕权力,敢于发声。目的只有一个:追求公平正义,追求人人平等。让各方在各种纠纷中,赢得一个合理的胜局,挑起眉毛!输在心上口服,痛快!
正因为如此,他是一位年轻、崭露头角的"农民律师",很快在当地声名鹊起,让众多维权人士一个接一个!
然而,不久之后,李强遇到了一件困难的事情!
事情是这样的:张海山和李江东,一个村庄的农民,和村民在同一组,两人互相看着对方。1964年社会教育期间,工作组将《李江东(地主)使用权的一部分转为公有制,后来分配给张海山进行住房建设。多年来,一直没有分歧。改革开放后,随着国家政策的调整,"地主"的称号被取消了。于是李江东开始翻案,推到张海山建在厨房的土地上。事情就是这样发生的!
一审法院法官没有以任何方式提及对案件不公平的赔偿。于是,张海山依法向市中央法院提起上诉,聘请长虹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陈迪伟为其代理人。陈帝伟在中国科学院查看案卷时,意外发现对方律师是在省内执行的重要人物——著名周瑞祥教授!经过反复权衡,他将案件转介给新律师李强。
再说,李强对此一无所知,以为领导是故意给自己加重担,让他试试吧!审判当天,他走进中央法院,看着公告突然傻傻的眼神。原来对方的律师是自己的姐夫,那在法律界著名的周瑞祥!这时,围观者也在窃窃私语:周瑞香挺身而出,案子没有赢家!听听这些评论,李强心里就像拎着十五只兔子,七对八!
而他的姐夫和激烈的言语交流,这无疑是一种尴尬!然而,事情已经到了此,他别无选择,只能依法履行职责,做生意!
辩论中,周瑞祥为被告辩护。他说:"被告挖墙是错误的,但这是可笑的。因为工作组是极左路线的产物,所以无权对付壮族基地。他的言论显然是为了规避原告的赔偿要求。
这句话激怒了李强!他反驳说:两人都承认挖墙是错的,也是开脱罪责的,本身就是矛盾的,逻辑是没有道理的!他随后强调了两点:一是争议是张海山通过法律申请和批准获得的,他们之间已经很久没有争议了;换句话说,财产的所有权没有改变。根据我国宪法,公民的合法财产应受法律保护。因此,被告非法挖墙,并要求法院支持原告张海山的合法主张。
李强大吵大闹,赢得了全场的热烈掌声。经过短暂的休庭,主审法官郑重宣布,被告已被命令在10日内修缮房屋。
李强"出柜"后代理的第一次诉讼,于是旗帜赢了!
这突如其来的短兵相遇,以微弱的胜利和强力的成功尝试,让李强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牢牢把握住"长龙"的精神,就没有束缚的"苍鹭"!于是,他的日常生活就形成了这样一个简单的模式:要么在法庭深耕、探索,要么在实际的战斗中撕扯、奋斗!
1986年7月,长虹县农民罗红飞找到李强,讲述了自己的苦冤。
双方表示:他和两个朋友共同出资创业,在一场不可逾越的纠纷中。另外两方以追讨债务为由,除了收缴十几人手持凶器到他家暴动外,还公然抢夺了院子里的拖拉机,造成了自己面临的非常重大的经济损失。长虹法院起诉后,认定总统与其中一人为亲属,法律要求他回避。然而,法院非但没有接受他的正当请求,反而故意不在听证会上通知他的律师,甚至隐瞒了信息,甚至没有向律师作出判决。在他的上诉后,市议会维持了原来的判决。
这显然是司法裁判的明目张胆!李强听后非常生气,于是向律所负责人汇报了情况。该领导人随后命令李强陪同委托人到最高法院上诉。
一位崭露头角、代表性不足的年轻律师去最高法院上诉,这可不是一件小事。对他来说。毫无疑问,这是另一个大考验!
李强毫不犹豫地接受了任务后,他和罗洪飞第二天登上了东行列车。走进最高法院,却看到人们钻,熙熙攘攘。在向接待员提交了他的材料后,他详细介绍了案件并提出了他的观点。众人听说李强是律师,就上前跟他说话。已经告诉过他的案子,有法律咨询,并付给他写请愿书,他耐心地一一回答,免费提供完美的服务。此后不久,最高法的法律文件被移交给省高等法院。经过仔细审查,罗红飞胜诉!
实践证明:李强当之无愧是一位有责任心、大胆、优秀的律师,一位习近平的法治原则忠实实践者!
他以对法律的忠诚和热爱人民的心,在许多人心中播下了一粒普世法的种子,继续谱写着共和国在法治史上公平正义之心回归的壮丽颂歌!(作者高地)
<h1 toutiao-origin"h4" > 编辑:刘驰琳</h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