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点

以网传的某明星夫妇“跳单”买房为例,谈一谈房屋居间合同

作者:刘律师漫谈

近日,网络热传某明星夫妇“跳单”买房,让大家对房屋中介行业再次空前关注,“跳单”违法吗?要说清楚这个问题,我们先得搞明白三个问题:

以网传的某明星夫妇“跳单”买房为例,谈一谈房屋居间合同

第一,何为“跳单”?

简单地理解,就是相亲男女对上了眼,一脚踢开了“媒婆”,这样可以省一大笔“谢媒礼”,也称为“跳中介”。

第二,中介有什么作用?

传说有一个男人想要结婚,有一个女人想要嫁人,但二人均没有可选择的对象,资源都在“媒婆”手中掌握着,于是二人分别上门找到了媒婆,媒婆郑重地告诉双方,请叫自己为“红娘”,并拿出了一根红线让其中一方握住,并约定,如果有另一方也愿意握住这根红线,自己的使命就算完成了,双方都得包个红包表示感谢。

以网传的某明星夫妇“跳单”买房为例,谈一谈房屋居间合同

于是媒婆量体裁衣,开始针对男女双方的个性化需求,将自己资源库中的痴男怨女、靓仔美女一个一个拿出来配对,为了尽快让双方都握住红线,媒婆在双方面前忙前忙后,好话说尽,“十个媒人九说谎,不谎清汤喝不上”。

有一对男女,终于对上了眼,开始交往,并在交往过程中逐渐坚定了结婚的信念,在筹备婚礼的过程中,一下子发现“谢媒礼”竟然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哥哥已经越过了面前那和弯弯的河,河那边的阿娇已经拥在怀中,河上边那座小桥还要收费,是不是有点讨人嫌?

以网传的某明星夫妇“跳单”买房为例,谈一谈房屋居间合同

图文无关

第三,可以绕开中介吗?

在《民法典》实施之前,对于“跳单”行为,主要根据《合同法》及双方合同约定并结合诚实信用原则对“跳单”行为进行处罚。《民法典》颁布后,直接将居间合同改为大家日常生活中更熟悉的中介合同,并明确规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简单地理解,男女双方在交往的过程中,如果是基于媒婆提供的资源和平台,或者享受了媒婆牵红线的服务,如果事后一脚踢开媒婆,拒绝支付“谢媒礼”,那是不行的。

以网传的某明星夫妇“跳单”买房为例,谈一谈房屋居间合同

实际生活中,一些中介机构的服务费确实有点高,个别工程类的中介合同甚至有达到10%的,普通的房屋中介合同,一般也在2%左右,如果是普通城市的普通住房,假如房屋只值一百万,也就2万元,但如果是价值六千万的别墅,中介费就超过百万了。

综上,总体来说,“跳单”肯定是不对的,这既违背了诚实守信原则,也违背了法律的相关规定,是必须要支付的。

以网传的某明星夫妇“跳单”买房为例,谈一谈房屋居间合同

在有些情况下,中介费也是可以不支付的,比如:房地产分离出卖,房屋产权主体有问题,侵犯了租户的优先购买权,价格欺诈、显失公平等等,这些都可能导致居间合同无效,但具体的中介服务费收取情况,还要看双方的合同约定。

#普法行动##买房“跳单”违法吗#

[送心]@刘律师漫谈

​[比心]多学法,心眼亮,一生平安不上当。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