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醒得很早,这可能与最近持续关注冬奥会有关系吧,更多的可能是昨晚睡得也比较早。醒就醒了,没有必要再睡回笼觉,浏览了大量的文章,结合平时掌握的,谈点自己的看法。
广受关注的谷爱凌和朱易,美籍华裔花滑名将陈巍,短道速滑华裔刘少林刘少昂,归化的或者拥有和代表其他国家参赛的海外华人,出场了和没有出场的我叫不上名字的,只要是华裔夺冠或者是参赛,我从心底里为他们助威加油, 因为毕竟都是龙的传人,同根同宗、同种同源、同祖同心,骨子里流淌着民族血液。有些人会问,海外华侨就两三千万,为什么大概率的优秀运动员这么多、这么强大。我觉得,他们除了拥有极好的运动天赋外,接受了良好的教育和训练才是成功的关键,也就是说欧美国家在一些项目上的先进做法还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一、摈弃不学无术的坏孩子学体育的错误想法。提到搞体育的孩子,大家通常都刻板的认为他们四肢发达、头脑简单、调皮捣蛋爱惹事。好像在大家的眼中体育生被贴上了一个“坏孩子”的标签,认为他们没文化,以后也没有什么好的出路。在新阶段、新理念、新格局下,一定要改变原有的不正确的想法,让更多的人从事体育运动,让更多的人关注体育运动。
二、树立先成人,再成材的理念。不要一味只追求成绩,而疏于对运动员人格的管理,而是树立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让他们先成人,再成材。在教育理念中,6岁到12岁是孩子人格养成最重要的一个阶段。这时候他们对待人处事的观念和价值观如果有偏差,之后就会很难改变。事实上,体育运动就是塑造一个孩子健全人格很重要的一种途径,竞技包括坚持与自我挑战,团体运动还包括合作,需要教练的“布阵”、球员之间相互沟通配合。
三、健全的制度保障。都说美国体育不是举国体制,这不完全准确,美国的确不像大陆,联邦政府没有任何部门是与体育有关的,也就是没有主管体育的政府机构,而美国奥委会只是一个民间的私人机构,国会《业余体育法》赋予美国奥委会对美国奥运商标、图案和名称的唯一使用权,从而使其能够通过授权赞助机构的方式来募集资金,完成奥委会所肩负的使命。美国奥委会每年发放5000万美元给40多个体育协会,经费下发都直接和金牌数量挂钩,实施绩效考核。而美国体育主要收入却是来自商业赞助,大明星大联赛,赞助商自然是趋之若鹜,但政府会给这些赞助企业大量相应的政策和税收的优惠,个人捐款资助体育事业也可以抵税、减税,以变相补贴的方式鼓励企业个人捐款。
四、体育设施与大众零距离。美国的体育设施建设非常完备,可谓是全世界体育设施普及最高的国家之一,基本做到了大众体育运动场零距离进社区。从小学到大学,运动作为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伴随着美国青少年成长。
此外……
华裔选手在冬奥会上大放异彩,说明欧美在发展体育运动、培养优秀选手等方面有我们值得借鉴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