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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有应得!” 就在昨天,辽宁高级法院二审维持死刑原判,大连连撞数人致死的恶魔刘东终于要下地狱了。仅仅是为了报复社会,开

作者:杨志峥律师

“罪有应得!” 就在昨天,辽宁高级法院二审维持死刑原判,大连连撞数人致死的恶魔刘东终于要下地狱了。仅仅是为了报复社会,开车冲向无辜的路人,视众人的生命如草芥。对于这种社会危害极其严重的暴徒,只能依法让他用命来还。

时间线倒回到2021年的5月22日,当天中午,刘东因投资失败心理扭曲,产生了报复社会的想法。开着自己的宝马车在五惠路行驶的时候,无视面前的红灯,一脚油门就冲了出去。当时人行道有不少人在过马路,刘东就像没看见一样,把众人撞飞。

这起暴行直接造成了五人死亡,八人受伤的惨剧,即使撞倒这么多人,刘东也并没有因此把车停下来,而是继续向前开,直到追尾一辆货车后才停下来,并弃车逃跑,但当天归案。

此次事件爆发之后,引发了社会舆论的巨大反响,纷纷谴责这个畜生,自己投资失败干他人何事?拉这么多无辜的人垫背,用“丧心病狂”来形容他也不为过。

鉴于刘东的所作所为,之后辽宁大连中级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刘东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决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个判罚对于刘东来说非常合适,也是他任性妄为的代价。可刘东却对这个判决不服,还提起了上诉。

他确实有上诉的权利没错,但是作为成年人,他难道不知道自己干了什么么?难道撞完人之后就失忆了?这么多条鲜活的生命,让他一死谢罪委屈他了吗,哪来的底气上诉。果不其然,二审宣判依旧是维持原判。

要知道大陆虽然有死刑的判决,但是人死不能复生,所以一直是慎之又慎。但像刘东这种情况,毫无半点改判的余地,法院直接用了“手段特别残忍,性质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一连用了几个“特别”,可见刘东的行为已然天怒人怨。

“天作孽有可为,自作孽不可活!”二审结果一出,社会大众除了拍手称快之外,剩下的就只是为他还有脸上诉感到恶心。如此暴徒不死,法制何在?

大家对于昨日法院对于刘东案二审有何看法?感谢您的点赞和关注。#大连宝马冲撞人群致5死 司机二审死刑# #普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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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有应得!” 就在昨天,辽宁高级法院二审维持死刑原判,大连连撞数人致死的恶魔刘东终于要下地狱了。仅仅是为了报复社会,开
“罪有应得!” 就在昨天,辽宁高级法院二审维持死刑原判,大连连撞数人致死的恶魔刘东终于要下地狱了。仅仅是为了报复社会,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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