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女孩为嫁豪门,扎破避孕套成功怀孕,没想到男方月薪只有6千】
90后女孩郑女士在北京上班,一次偶然的机会,郑女士被公司派往河南郑州出差。
在飞机上上,郑女士认识到了同去郑州的男子杨先生。杨先生自称在杭州坐拥多家公司,但感情生活不太如意,得知郑女士是去郑州跑业务,并称年轻的时候自己也很拼,现在事业稳定了,就很少出差,看到现在的郑女士,仿佛看到了年轻时的自己。
杨先生不仅风趣幽默,而且见识广博,两人在飞机上相谈甚欢。郑女士见杨先生举手投足之间散发出成功男人的气质,虽然两人相差16岁,郑女士还是对杨先生心生好感,飞机降落后,两人交换了微信号。
来到郑州后,两人各自为自己的工作奔走。期间杨先生主动约了郑女士几次,杨先生很浪漫地送给了郑女士一些小礼物,郑女士欣然接受了。一次酒后,两人很自然地发生了性关系,并且确定了情人关系。
回到北京后,郑女士频繁跟杨先生聊天,同时也向往着跟杨先生的关系更进一步,过上豪车接送,入住别墅的生活,并时常旁敲彻底杨先生与妻子的关系,而每次杨先生都回避这个话题,郑女士也明白,杨先生之前说打算跟妻子离婚只是哄自己而已。
但打算一心想嫁入豪门的郑女士,怎么甘心当个情妇,郑女士偷偷辞掉了北京的工作,独自一人南下来到杭州投奔杨先生。杨先生得知消息后,吓了一跳,给郑女士找了一个小区住下。两人虽然经常幽会,但是杨先生压根不提离婚的事,郑女士只能另辟蹊径。
郑女士,暗下决心,只要生下杨先生的孩子,就能逼迫杨先生离婚。而且郑女士还查过相关法律条文,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某次幽会时,郑女士偷偷扎破了避孕套,功夫不负有心人,郑女士成功怀孕。
郑女士拿着医院化验单找到杨先生,杨先生非但没有一点高兴的样子,反而一口质问郑女士,偷偷怀孕,是不是想破坏自己的家庭?
被杨先生冷落的郑女士,为了博取眼球,从西湖跳下,被人救起后,又到处宣扬跟杨先生的关系,还找媒体出面主持公道。郑女士称,如果杨先生不想对她负责也可以,只要一次性支付抚养费,而抚养费郑女士也算好了,高达101.3万元,这里面包含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当媒体把郑女士带到杨先生家里时,郑女士傻眼了,没有花园别墅,只有一个老旧的居民楼。而接待的不是杨先生本人,而是杨先生的妻子。从杨先生的妻子口中得知,杨先生不是什么公司老总,只是一个普通的工资阶层,每月的工资6千元。杨先生的妻子还苦口婆心地劝解郑女士,才20几岁的女孩子没必要跟已婚男人纠缠在一起,如果孩子生下来,他们家肯定会出钱抚养的,但是1万一个月的抚养费,杨先生确实负担不起,最多只能给2000。
说到底,还是郑女士爱慕虚荣惹的祸,被男人说几句话就给骗住了。以为怀了孕就可以逼迫男方离婚,这想法也太天真了。非婚生子女虽然在法律意义上跟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但是婚外恋本就违反了公序良俗,小三依靠着孩子想逼走原配,法院是不可能支持的。
不过如果能查明郑女士与杨先生处于同居状态,两人还可能构成重婚罪。
大陆刑法第258条规定,重婚罪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条中的重婚解释为法定婚和事实婚,法定婚是在有关部门登记了婚姻关系,而事实婚是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
杨先生已经结婚,如果查实,杨先生是以夫妻名义与郑女士生活在一起的,则杨先生构成重婚罪。郑女士明知杨先生已经结婚,郑女士也同样构成重婚罪。
有人会问,杨先生欺骗感情,是否构成诈骗罪?
可以很明确地告诉你,不构成,大陆刑法规定的诈骗罪,是诈骗财物,不包括感情。所以渣男只会受到道德谴责,不会被法律追诉。
年轻女孩还是要把心思多放在提升自己身上,自身优秀了,眼界高了,就不会想嫁入豪门了,毕竟自己就是豪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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