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遣器与遣策源起

内容提要:两周铜器铭文中有遣器、赴器和行器,据铭文内容可以推知这些器铭都与丧葬活动有关,进而可以推知铭文所载铜器是为随葬而作,属于葬器。文章对两周铜器中所有遣器进行梳理,认为西周早期的否叔七器可视为遣策的源头,春秋早期的仲考父盘应该是战国之后流行的遣策之雏形。

2006年山西省考古研究所等单位对山西黎城西关墓地进行发掘,其中春秋早期的M7出土的一件青铜盘(M7:39),内底部铸有铭文〔图一〕:

仲考父不录,季姒耑誓,遣尔盘、匜、壶两、簋两、鼎一,永害福尔后。

此盘铭内容独特,对认识部分青铜器的性质和两周时期葬仪及遣策的源起都有意义,下文拟作讨论。

遣器与遣策源起

先对铭文稍作讨论。

“仲考父不录”。考,原篆作“丂”,当是“考”字简化。据同墓地M8出土的侯宰吹壶(M8:12)、宰仲考父鼎(M8:13)铭可知,此仲考父即之宰,名吹。“不录”即“不禄”,《礼记·曲礼下》:“天子死曰‘崩’,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考古报告据此考证仲考父为侯宰,死后称“不禄”,身份应是士一级。不禄也是夭折之称,《礼记·曲礼下》:“寿考曰‘卒’,短折曰‘不禄’。”西周中期的作册嗌卣(《集成》05427)铭:“作册嗌作父辛尊,厥名义曰:子子孙宝。不禄嗌子,子诞先尽死,无子。”据出土的随葬品为一鼎二簋的规制来看,侯宰仲考父确当为士一级。M7墓主人骨经过鉴定为男性,年龄在20-25岁之间。虽已成年,但也属早夭,故称不禄。

不禄,又称非禄。同属春秋早期的湖北枣阳市郭家庙曾国墓地出土曾亘嫚鼎(M17:1)铭“曾亘嫚非禄,为尔行器,尔永祜福”〔图二〕。

遣器与遣策源起

“季姒耑誓”。耑,发掘报告读为“端”。耑、端为古今字。《周礼·考工记·磬氏》:“已下则摩其耑。”孙诒让《周礼正义》云:“耑、端古今字。”端,《说文》:“直也,正也。”誓,《说文》:“誓,以言约束也。”

遣,古时随葬之物。《仪礼·既夕礼》:“书遣于策。”郑玄注:“遣,犹送也,谓所当藏物茵以下。”又记录随葬入圹之物者,《仪礼·既夕礼》:“公史自西方东面,命毋哭,主人主妇皆不哭,读遣卒,命哭,灭烛出。”郑玄注:“遣者,入圹之物。”

“永害福尔后”。害,当读为“匃”。《玉篇·勹部》:“匃,乞也,行请也。”伯家父簋(《集成》4156)“用赐害眉寿黄耇灵终”。后,指子孙后代。《诗·大雅·瞻卬》:“无忝皇祖,式救尔后”,郑玄笺:“后,谓子孙也。”

盘铭谓仲考父死,季姒遣以盘一、匜一、壶两、簋两、鼎一随葬,验诸墓葬所出随葬品,M7出土的青铜容器为鼎1、簋2、壶2、盘1、匜1,正与盘铭所遣之器的器类及数量相合。如此,此盘铭所记明确有随葬品物品清单的性质。M7的鼎、簋、壶、盘、匜即是盘铭所记之遣器。

最早揭橥“遣器”的是张光裕先生,他于1999年公布了一套否叔所作七件西周早期青铜器,计尊一、卣一、觯一、爵二、觚二。此七器铭繁简不一,或有简省。

遣器与遣策源起

铜尊、卣铭:“否叔献彝,疾不已。为母宗彝则备,用遣母霝。”〔图三〕

铜觚一铭:“否用遣母霝。”

铜觚二铭:“用遣母霝。”

爵铭:“用遣。”

铜觯铭:“遣。”

关于铭文中的“遣”,张光裕先生认为其与战国记载随葬器物的“遣册”之“遣”意义相同,“遣册”一词先秦典籍中只见于《仪礼·既夕礼》,否叔七器铭中的“遣”字正好可与此互证。对否叔器的意义,张光裕先生指出,“除了印证早至西周已有‘书遣’这回事外,也可以说是后来‘书遣于策’(《仪礼·既夕礼》)的滥觞。这套否叔为母亲制作的青铜器,主要是为遣送母灵之用。我们实可称之为‘遣器’。‘遣器’既已见于西周,因此在先秦或秦汉以后,但凡为死者致送的随葬器物,皆可使用‘遣器’一名”。

关于否叔尊、卣、觚铭中的“用遣母霝”之“霝”原篆作“□□□”形,此字的释读引起学者的争论,因之也关涉到否叔七器的性质。

张光裕先生认为可读作“霝终”之“霝”(令),训作善,“用遣母霝”即是“母有善终,因以为遣”。

陈英杰先生将“霝”读为“靈”,乃“神灵、灵魂”之意,“用遣母靈”就是遣送母亲的神灵。

冯时先生将铭中“弔”读为“惄”。铭述子为亡母作祭器,故谓之“惄献彝”。释“疾”为“痛”,“疾”即至亲始丧而哀痛之意,“疾不已”意当器主否悲哀痛苦之情不绝。“为母宗彝则备”,意谓备具祭器。铭中“遣”为遣奠之意。释□□□为“晶”,读为“精”。“母晶”即“母精”,指母之魄体与其精魂。《祭义》屡言“侧怛之心,痛疾之意”,又云“悲哀在中”,“痛疾在心”,“悲哀痛疾之至”,其义正合否尊、否卣铭之“疾不已”。而“送形而往,迎精而反”则又显即铭文“用遣母精”之意。是铭文述否自作宗彝而用为遣事。

李学勤先生将□□□释为“星”,“1997年有一组西周早期青铜器出现,铭中云‘用遣母星’,末一字正是这样的结构,应读为‘眚’”。李春桃先生踵李学勤先生之武,作长文申论,他认为多数学者所信从的释“霝”说不确,两周金文中目前没见到“霝”用作神灵的这种用法。旧说将该形释为“霝”理解成神灵义,与金文用例不合。将其释成“星”字初文才更合理,可读为“眚”,训作灾。“用遣母眚”意即“以遣送亡母所作之灾眚”。祖先作祟现象在出土文献中比较常见,而当时人们对待这种情况的处理就是要移除祖先所做之眚祟,楚简中对此便有直接记载,这可与否叔器铭文相类比。否叔所作青铜器既属于铭文所说的“宗彝”,即祭祀器物,也有禳灾之功用。另外,甲骨文也有此字,以往多误释成“雹”,也是眚,指雨水所带来的眚灾。据此,李春桃先生认为旧说将铭文与遣册之“遣”相联系,并在此基础上认为此组器物为遣器,都是不可信的。

陈说在诸说中最为稳妥。关于否叔器铭末一字,释为霝而用为靈是可能的。□□□作三□平列的形式,可能是匆促制作的缘故。金文中霝字下所从三口虽以一上二下品字形布列为常,但也有作平列者。《说文》:“霝,雨零也,从雨、□□□,象形。”史墙盘铭中有“静幽高祖在微霝处”,是宜释为“靈”的。2009年湖北随州文峰塔曾国墓地出土的曾侯與钟(M1:1)“复定楚王,曾侯之”,即是靈。

否叔器中,对否叔献彝与为母宗彝的含义,学者也有分歧。李春桃先生说:“以往讨论此铭的学者认为铭文首句中所献之彝就是此套铜器。若仔细推敲,此说恐不确。依照此说理解铭文,‘否叔献彝’与后文‘为母宗彝则备’语意重复,而且‘疾不已’一句插入中间显得突兀,使得铭文语序混乱。本文认为‘否叔献彝’当另有所指,可能在此之前否叔已经制作并享献一套彝器。”“否叔献彝”之“彝”与“为母宗彝”之“宗彝”确实应该是不同的两物,但将“否叔献彝”之“彝”解为之前享献的一套彝器,则非。笔者以为,否叔献彝,献,即荐。所献之彝,不是遣器之彝,或当以“彝”的本字会其意,即是进献反缚双翼的鸡属(也可能是牺牲)血祭其母,周原甲骨有:

癸巳,彝文武帝乙宗。贞:王其昭祭成唐,二母,其彝,血牡三、豚三,囟又正。(《周原》H11:1)

此中之“彝”与否叔献彝意同。周初铜器我鼎(《集成》2763)有铭:

我作,祖乙妣乙、祖己妣癸。

其与二母,其彝,血牡三、豚三的仪节近同。否叔献彝表明,此献彝是为其亡母设荐血之礼,当属丧礼之大遣奠之前行朝庙奠时所行祭的仪程。

学者否定否叔器属于为死者致送的随葬器物性质的遣器,实际上可能是受了否叔器铭中的“宗彝”一词的影响。《周礼·秋官·司约》:“凡大约剂,书于宗彝。小约剂,书于丹图。”《史记·周本纪》:“封诸侯,班赐宗彝,作《分殷之器物》。”裴胭《集解》引郑玄云:“宗彝,宗庙樽也。”宗彝指在宗庙用来祭祀的彝器。但在丧礼中,行遣奠礼,需陈器于门外。《仪礼·既夕礼》云:“厥明,陈鼎五于门外如初。”贾公彦《疏》:“论葬日之明陈大遣奠于庙门外之事。”《周礼·春官·司尊彝》:“大丧,存奠彝。”贾公彦《疏》:“大丧之奠有彝尊盛鬱鬯,唯谓祖庙厥明将向圹。”可知所陈之器,即是其后所遣之器。

学者或以为宗彝就是盛酒器,核校铜器诸铭,自名为宗彝的有鼎、簋、盨、爵、觯、尊、壶、卣、罍、方彝、觥、盉、盘、钟、镈,基本已经包括了青铜容器、乐器的所有种类。而上举这些器类,也是周墓随葬铜器的惯常种类。而且除去部分传世品,出土的铜器除了少量由窖藏出土外,多数铜器的出土背景皆是墓葬,也就是说,这些自名为“宗彝”的铜器,多是作为随葬品而被用于葬礼中的,如:

1964年河南洛阳市北窑村庞家沟西周中期墓出土的异卣盖(《集成》05372),其铭曰:“异作厥考伯效父宝宗彝,用旅。”

1978年湖北随县擂鼓墩曾侯乙墓的酓章鎛(《集成》00085),其铭曰:“唯王五十又六祀,自西,楚王酓章作曾侯乙宗彝,之于西,其永持用亯。”

1981年陕西西安市斗门镇花园村15号西周早期墓出土的麃父尊(M15:20)、麃父卣(M15:18),其铭曰:“麃父作是从宗彝肆。”同墓还有(M15:17)戎卣,铭:“戎作厥父宗彝肆。”

2009年湖北随州市曾都区文峰塔曾国墓地的曾侯 钟(M1:1),其铭曰:“……余申固楚成,整复曾疆。择辝吉金,自作宗彝,龢钟鸣皇,用孝[以]亯于昭皇祖,以祈眉寿,大命之长,其纯德降余,万世是尚。”

2019年湖北随州市曾都区枣树林曾国墓地出土的嬭加钟(M169:12),其铭曰:“……余择辝吉金,玄镠黄镈,用自作宗彝龢钟,以乐好宾、嘉客。”

这些出现在墓中的“宗彝”,无疑就是遣器。器铭中,“宗彝”常以“肆”、“一肆”为单位,如:

簋(《集成》04159):公赐宗彝一(肆)。

伐簋(铭图05321):唯七年正月初吉甲申,王命伐遗鲁侯,伯蔑厥老父伐历,赐圭瓒、彝一(肆)、尊,以厥备。

卯簋蓋(《集成》04327):赐汝瓒四、璋瑴、宗彝一(肆)宝。

緐卣(《集成》05430):唯九月初吉癸丑,公祀,越旬又一日辛亥,公禘辛公祀,卒事亡尤,公蔑緐历,赐宗彝一(肆),车马两,緐拜手稽首,对扬公休,用作文考辛公宝尊彝,其万年宝。或。

刘雨先生以为一肆相当于一组、一套。否叔七器都是酒器,特别是二觚二爵的组合,尤其说明此套宗彝为两套觚爵的配置,实有商墓铜器配伍的绪余。如大司空M53的随葬品为觚2、爵2、觯1。否叔七器很可能是同墓所出之器,并且可能不是全部从葬之器,估计还有鼎、簋之类。山西黎城西关M7所从葬的遣器鼎1、簋2、壶2、盘1、匜1共七器应是完整的一套,也属于宗彝一肆。

铜器铸铭因空间所限,往往使用略辞。前述否叔七器铭中,觚、爵、觯上的铭文皆是铜尊、卣铭的略辞。但正因是略辞,所保留的文字反而是最关键的内容。遣器多为临事所铸,制作常较草率。由爵、觯铭文可知,这七件铜器上铭文的关键内容在于“遣”字,由此看来,称呼其为“遣器”,还是符合器用之实际的。黎城西关M7七器,唯铜盘具铭,余皆无铭,也是略辞的一种。

否叔七器与黎城西关M7七器皆为遣器。揆诸以前刊布的铜器铭文,还有一些铜器的性质也当是遣器之属。

遣盉(《集成》09433),盖内铸铭曰:“作遣盉,用追孝,匃万年寿,终。”〔图四〕为西周中期器。“遣”非器主名,器主在此铭中不显。此遣盉自然应属于遣器。器体简素,也表明其非实用器。

遣器与遣策源起

河南固始县城关镇东关侯古堆1号春秋晚期墓出土的8件青铜镈,形制、纹饰相同,大小相次,其中的M1P:1镈(《新收》276),钲间和鼓部铸铭文48字:“唯正月初吉丁亥,□□择其吉金,自作龢钟,戚戚仓仓,嘉平方奏,子(孔)乐父兄,万年无期,□□参寿,其永鼓之。百岁外,述(遂)以之。”铭中的“”,原篆为,当是“遣”之的省形。而铭中的“百岁外”,另鎛作“百岁之外”,是死亡的隐语。“百岁之外,遂以之遣”,即死后以之(8件编镈,也是一肆)为遣器从葬,这是很明确的。

与侯古堆镈的此类表达类似的,还有春秋晚期的皇鼎(《铭图续》0192),盖、器对铭,各22字,铭曰:“公子皇择其吉金,自作飤。千岁之外,我是以遣。”〔图五〕也是皇在世时自作身后从葬的遣器。

遣器与遣策源起

还有一些铜器,据器铭可知也是用于随葬的。

1988年湖北襄樊市襄阳余岗村团山春秋晚期墓的M1,出土青铜容器9件,其中2件鼎与2件缶上有铭文。郑庄公之孙鼎(M1:1),盖、器同铭:“唯正六月吉日唯己,余郑臧(庄)公之孙,余剌之子,作铸彝,以为父母其徙于下都。曰:於虖哀哉,剌叔剌夫人,万世用之。”郑庄公之孙缶(M1:7),铭:“余郑臧(庄)公之孙,余剌之子,择铸彝,以为父母。其正仲月己亥,升剌之尊器,为之若缶。其献下都,曰:於虖哀哉,剌……永宝用亯。”铭中有“其徙于下都”、“其献下都”,意义相同。其中的“下都”,李学勤先生指出是时人对地下世界(即“冥间”)的称呼。徙于下都与献下都的彝、尊缶,即是所铭的铜鼎、铜缶,也包括随葬的其他铜器。团山M1是夫妇同穴合葬墓,这些随葬的铜器分两组安放在两位逝者的头端:一为鼎1、簠1、尊缶2、勺1,一为鼎1、簠1、盘1、匜1。它们构成了各自独立又相互间有联系的葬器组合。鼎铭“彝”,也是肆器的意思。

下都又称下土。还有哀成叔鼎,铭文中曰:“正月庚午,嘉曰:余郑邦之产,少去母父,作铸饲器黄镬。君既安专,亦弗其黍蒦。’嘉宴惟哀成叔。哀成叔之鼎,永用禋祀。尸于下土,以事康公,勿或罢怠。”张政烺先生指出,“下土”指兆域,即地下宫殿。“哀成叔生事康公,死后也还可以主管康公冥府的事,故言尸于下土”。“尸于下土”当指陈尸于地下。“哀成叔”是谥号,作器者不是哀成叔本人而是他的家人,故铭文使用了“嘉曰”的美称。可知哀成叔之鼎是专用于随葬的青铜器。

曾侯丙缶,2013年出土于湖北随州市曾都区文峰塔曾国墓地(M18:2),战国中期器,直口方唇,溜肩平底,矮方圈足,肩上有一对龙首衔环耳,盖上有四个圆环钮。通体饰菱形纹。两龙耳上皆有铭文,为“曾侯缶,以为”。盖内10字,盖铭“曾侯丙之缶,以为长事(使)”〔图六〕。铭中的“”,原报告隶为“硖”,王子杨先生改隶为“”。冯胜君先生释作“瘞”,训“埋”,并推测曾侯丙方缶可能是隨葬的明器。王金平先生也分析其当为从“厂”(石)、“土”,“夹”声,可隶作“”,即“瘗”字。《说文》:“瘗,幽薶也。”“瘗以为长使”,就是埋葬之并长久使用之。

遣器与遣策源起

曾侯丙缶自铭为“缶”,关于“”字,广濑熏雄先生释为“沐”,此字常与缶共出,缶的器形为楚式的水器,且在出土文献中多与“汤鼎”相对。沐缶说遂为学界所接受。但据曾侯丙缶铭文,此器是从葬之用的。或可作它解。杨华先生认为“赴”有时也写作“”,是很好的意见。春秋时期铜器有自名“赴缶”者,见中子鬓缶(《集成》9995)铭:“中子鬓之赴缶。”赴,急走报丧也,后作“讣”。《左传·僖公二十三年》:“凡诸侯同盟,死则赴以名,礼也。”《礼记·檀弓上》:“伯高死于卫,赴于孔子。”《玉篇·走部》:“赴,告也。或作讣。”是赴与讣同。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走部》:“古文讣告字只作赴字者,取急疾之意。今文从言,急疾之意转隐矣。故《言部》不收讣字者,从古文不从今文也。”“赴器”是赴告之器,也是为下葬准备的遣器。

“讣”又作“”形,见于上官豆(《集成》04688),铭为:“富子之上官获之画铜十,以为大之从,莫其居。”此豆通体光素,子母口,圜底有柄,下有饼形圈足。如果认为缶是水器而用为“沐”器,此豆则断不会是沐器一类的水器。“大”即“大赴”,是“大行”之意。“以为大赴之从”,即以之从葬。酓章镈(《集成》00085)有铭:“唯王五十又六祀,自西(阳),楚王酓章作曾侯乙宗彝,之于西(阳),其永持用亯。”铭中“自西阳”,即从西阳得到曾侯乙去世的讣告。,奠也,《说文·丌部》“奠,置祭也。”此镈乃楚惠王熊章赗赠曾侯乙的助葬之物。铭中释为赴(讣),文通字顺。

除了曾侯丙缶自铭为“缶”,还有湖北随州市曾都区文峰塔曾国墓地出土春秋早期的曾工尹乔缶(M61:11),亦之名为“缶”。另外“鼎”,河南淅川县仓房镇徐家岭11号墓出土战国早期的夫人鼎,直口圆肩,三蹄足,肩上有一对附耳,耳上套接提链,平顶沿下折,上有四个环钮。肩部饰宽带蟠螭纹,间六个浮雕圆涡纹,上腹饰一周宽带蟠螭纹,下腹光素,足上部饰浮雕兽面。肩部铸铭文:“唯正月初吉,岁在涒臡,孟春在奎之际,夫人择其吉金,作鼎,以和御汤,长万其吉,永寿无疆。大尹嬴作之,后民勿忘。”此器形如鼎,但其风格实与缶同。此铭中言明器之用途之一是为“以和御汤”,释作“沐”,确实是合宜的。但从铭文整体语境来看,释为赴,似乎也不是不可能。从作器者来看,夫人并不是作器者,真正的作器者应该是之大尹名嬴者。大尹,《左传·哀公二十六年》:“六卿三族降听政,因大尹以达。”杜预注:“大尹,近官有宠者。”可知是其内侍之臣。从铭辞内容看,“大尹嬴作之,后民勿忘”与前文不是一体,颇疑是后加的。由内臣作器,并表明要“后民勿忘”,笔者怀疑作器时夫人已经去世。大尹作此赴鼎,所和“御汤”也可能是高级贵族死后用香草煮水以浴尸。《周礼·春官·小宗伯》:“王崩,大肆,以秬鬯渳。”《肆师》:“大丧,大渳以鬯。”《大祝》:“大丧,始崩,以肆鬯渳尸。”缶、斗的功用可能即是如此用途。

铜器铭文所见还有一类“行器”。关于金文中的“行器”,杨华先生总结出两种情况:“一是直接自铭为‘行器’、‘行具’或‘行彝’,后而不加器名;二是‘行+器名’,如行鼎、行盨、行壶、行匜、行戈、行钟、行盏、行瓶、行簠、行盆、行鬲、行戟、行缶等等。既有自作之器,也有他作之器。”检核金文,通名者还有“行尊”(《铭图续》0832)。另外还有仅称“行”的,如:申伯谚多壶(《新收》379):“申伯谚多之行。”“行+器名”者还有行甾(《集成》02285)、行(《集成》10335)、行盘(曾铜361页)、行甗(《考古》2014年第7期28页,[图31:1])、行簋(《铭图续》0375)、行盥(《铭图》14409)、行钲(《铭图续》0530)、行镈(《铭图续》1041)。

对这类铜器,以往大部分学者倾向于理解为出行、巡行、征战之用。陈英杰先生通过曾国青铜器观察到这些“行器”,大多存在着制作不够精细、范缝未经打磨、芯范未清理、出土时鼎腹内残存有兽骨和果核等现象。他据之判断:有一部分行器应该是专门制作的随葬器,其铭文体式一般为“某之行器”,器主的后人当是把先人的逝世当作一次远行。这些行器一般不对范缝进行打磨,器耳或足部留有未清理的范土,花纹、文字制作不够精细。“某作+作器对象”的文例有一部分也是为随葬而作,比如黄君孟为黄夫人所作行器。张闻捷先生也提出“行器专为丧葬活动而备,用以大行,故不再祈求用器者长寿难老;其铸造于丧葬活动之前不久,故没有使用痕迹”。这是明确肯定了行器为随葬品的意见,是很有见地的。

出土文献资料中的“行”和“大行”有与丧礼有关者,表示死者远行不返,是为死亡的讳称。前文所引曾亘嫚鼎铭文“曾亘嫚非录,为尔行器”。指曾亘嫚不禄,故而为其作“行器”。行器是为从葬之器可明。河南淅川县仓房镇下寺春秋晚期墓出土的敬事天王钟(《集成》00073-00081)铭曰:“唯王正月,初吉庚申,自作永命,其眉寿无疆。敬事天王,至于父兄,以乐君子。江汉之阴阳,百岁之外,以之大行。”“百岁之外”与“大行”连言,可确知此套敬事天王编钟为行丧之器。卲王之即鼎(《铭图续》0224)为春秋晚期楚器,其铭曰:“唯正孟春吉日唯庚,卲王之即择厥吉金,作铸俈鼎,春秋恭尝,霝福之既亟,眉寿无疆,世期之既卒,子孙勿敓(夺),俈鼎共行。”“俈”,告也,讣也。“俈鼎”相当于上文所举之赴鼎。“霝福之既亟、世期之既卒,俈鼎共行”,一如敬事天王钟之“百岁之外,以之大行”。2013年湖北随州市曾都区文峰塔曾国墓地出土春秋晚期的M21:3曾孙卲壶,除颈两侧有一对卷尾回首龙形耳外,通体光素。壶颈外铸铭曰:“曾孙卲之大行之壶。”〔图七〕由此壶铭可知,金文中之“行器”即“大行之器”之意。

遣器与遣策源起

铜器中的行器,具有明显的时代性。目前所见最早出现的行器铭,年代在西周晚期,如虢叔铸行盨(《集成》04389)。多数铭行器之铜器的年代在春秋时期。

铜器中的行器,也具有地域性。目前所见,主要出土于湖北随州、枣阳;河南罗山、潢川、濬县、南阳、信阳、淅川、光山、洛阳;安徽寿县、蚌埠;江苏六合以及山东滕州。以湖北出土最多。从国别而论,以曾国最多,另外还有如下诸国:申(申伯谚多壶,《新收》379)、楚(昭王之即鼎,《铭图续》0224)、鄂(鄂侯鼎,《铭图三》0230)、(子宿车盆,《集成》10337)、邛(叔师父壶,《集成》09706)、黄(黄君孟鼎,《集成》02497)、鄀(鄀□孟城瓶,《集成》09980)、樊(樊夫人龙嬴鼎,《新收》296)、蔡(钟侯申行钟,《集成》00212)、钟离(钟离君柏钟,《铭图》15186)、苏(儿缶,《铭图》14091)、吴(句吴大叔盘,《近出》1004)、(子匜,《集成》10245)、(唐)(侯鼎,《铭图三》0219)、薛(薛侯壶,《近出》951)、郳(郳大司马鈚,《铭图三》1177)、卫(卫夫人鬲,《新收》1700)。从考古学文化区系来说,曾、申、鄂、、邛、黄、鄀、蔡、锺离、苏都可归属于楚文化范畴,应该说“行器”可能是江汉楚地的特色称名习惯。

另外还有“旅器”“从器”“走器”者,杨华先生曾推论可能也是葬器,是值得注意的意见。但目前证据还稍显不足,留待后论。

如此,青铜器中自铭为“遣器”“赴器”“行器”者,都可认为是从葬的随葬品。金文中的遣器,始见于西周早期,晚至春秋晚期,较“赴器”“行器”延续更长时间,可以“遣器”一名来统称赴器、行器。遣器的确认,有益于对铜器性质的区分与认定。考古墓葬出土铜器,泛而言之,都是随葬品。但随葬铜器中,有墓主生前自作(用)之器,也有丧主为逝者所作从葬之器,还有他者赗赠之器。青铜器研究注重器物组合与器群的研究,因之也往往将一墓所出铜器天然地视为固定的器物组合,并以此来讨论组合所传达的社会学含义,如等级制度。这种分析自然也并无不可,但笔者认为,经过对器类、器型、纹饰与铭文诸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后所作的组合研究,也许才能更大程度地解析铜器群的社会学意义。例如赗赠遣器的数量是否纳入等级制考察,便是个问题。湖北随州市曾都区枣树林曾国墓地曾夫人墓(M191)(《铭图三》0220、0306、0468、1050)出土侯鼎共3件,形制、纹饰、铭文相同,大小有等差,铭曰“侯制随夫人行鼎,其永祜福”。同铭侯壶1件。侯簋4件,形制、纹饰、大小基本相同,每件腹内放置1件铜鬲。簋内铭曰:“侯制随侯行簋,随侯其永祜福侯。”曾夫人鬲5件,形制、铭文相同,4件大小相同,1件较大,铭曰“曾夫人之列鬲”。M191在曾国墓地,墓主为曾夫人,如此,3件侯鼎、4件侯簋、1件侯壶据铭文内容可知必是侯赗赠的遣器,5件曾夫人鬲是曾夫人自作之用器。从自用器,他作器及赗赠器来分别看一墓内铜器的组合,无疑会丰富我们的认识。

以上所列是由铭文可知的文字所载遣器之例,我们可以之推测遣策的源起。

《仪礼·既夕礼》载:“兄弟赗奠可也,所知则赗而不奠。知死者赠,知生者赙。书帽于方,若九、若七、若五。书遣于策。”叶恭绰先生在研究长沙仰天湖25号墓所出竹简后最早提出“遣策”一词,他说“策中所书名物,大抵皆金属、丝属,其为赗赠遣送之物,无可疑者,因断此项竹简,当即仪礼中之遣策”。得到学界认同。其后学界虽然还有“赗方”与“遣策”之别的讨论,或者还有据汉简而用“物疏”“从器志”两称,但把这种记载随葬品的竹木简称为一般意义上“遣策”,作为墓葬中记录随葬物品的清单,还是为多数学人所接受。

遣策的简文大多写在竹黄上,每简或记一物,或记数物。内容多是随葬的车马、礼器、丝绸衣物和日用器物等。记礼器的可举例如下:

长沙战国墓M406出土简19:鼎八。简26:也(匜)一禺(偶)。

信阳一号楚墓出土简2-01,口口口器:二莘匕、二圆缶、二青钫、二方鉴、四团匕、二圆鉴、纯青黄之缘、一、一口、一口、一罍、其木器二。

包山M2所出的遣策中,简259有“相徙之器所以行”,此句表达近于郑庄公之孙鼎铭之“作铸彝,以为父母其徙于下都”。两相比较,上举遣策的内容与表达的形式与山西黎城西关墓地春秋早期的M7铜盘铭“盘、匜、壶两、簋两、鼎一”完全一致。书遣于策称为遣策,铭遣于器,可称为遣器。铜器与简册只是载体不同,内容与性质还是互通的。在记录葬器的品类数量这一作用上,仲考父盘实质上就相当于遣策,然其时代要较战国时期出现的竹木质遣策为早。西周早期的否叔七器,可视为遣器的源头。而春秋早期的仲考父盘铭文,或可视为战国之后流行的遣策的早期形态。在这个意义上来说,山西黎城西关的仲考父盘在认识遣策的起源与形成过程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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