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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9时45分许,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境内208国道72公里加400米处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2人

作者:孙冬华律师

1月30日9时45分许,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境内208国道72公里加400米处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2人当场死亡,5人经抢救无效死亡,3车不同程度损坏。

经公安机关初查,斯某驾驶吉A*****号小型越野客车由南向北行驶时,在冰雪路面下强行超车,与相对方向行驶的韦某驾驶的蒙H*****号小型客车发生碰撞,后又与张某驾驶的蒙J*****号小型客车相撞,导致事故发生。

目前,事故相关调查及检验鉴定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

事发时间为年终岁末,一个驾驶行为造成多人死亡,对死者家属来说,整个新年将笼罩在失去亲人的悲痛阴霾中。

冰雪天气谨慎驾驶、确认安全状态下才能超车行驶是道路交通驾驶的基本规定,也是一名驾驶人员最基本的驾驶须知,很显然,驾驶过程中存在明显违法违规行为。

本案中,交通警察根据现场勘查、监控视频、证人证言等综合证据情况确定事故原因并划分责任,依法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针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的结果,如果有任何一方对结果不服,可以在法定时间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如果未进行复核或复核结果维持事故认定结果的,各方当事人将依据该事故认定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

如果一方负事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造成一人死亡的情况下,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该行为人在事故中失去生命,则不启动刑事程序。

对于民事赔偿责任,各方根据事故认定责任划分,由机动车辆投保的交强险和第三者保险的保险公司赔偿,不足部分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关于赔偿项目,包括车辆维修费用和因交通事故受伤而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构成伤残的还包含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果在事故中死亡的,对其家属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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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野车冰雪路面下强行超车共致7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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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9时45分许,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境内208国道72公里加400米处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