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声环境中的宁静权

江剑飞
半夜楼上的“叮咣”声,窗外店铺大喇叭的吆喝声,不远处建筑工地的轰隆声……不论工作学习还是居家生活,很多人都遭受过噪声的侵扰,“想静静”不容易。
2021年1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并将于2022年6月5日起施行。新法对夜间施工噪音、机动车轰鸣噪声、娱乐健身音响音量、邻居宠物噪声扰民等常见问题都作出了相应规定,致力于还静于民。
此前,按照相关规定,环保、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对于噪声治理各有分工,但在实际执法中,一些基层部门并未按照权限划分执行,造成人们对于各部门执法界限的误解。加之执法权限不够、执法力量不足等问题,噪声污染屡禁不止,成为多年来困扰大众生活的公害。
根据生态环境部每年发布的《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报告》,噪声污染投诉连续多年占据环境投诉总量的前列。2020年,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省辖县级市和地级及以上城市的生态环境、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合计受理环境噪声投诉举报约201.8万件,其中社会生活噪声投诉举报最多,占53.7%。
如何给城市降噪,守护好人民的宁静权,成为基层执法不可回避的问题。
完善噪声污染管理体制是噪声治理的核心。多年来,噪声污染一直都是“民不告,官不纠”,“九龙治水”的管理模式造成噪声治理“谁都管,谁都不管”。噪声污染防治法施行后,各地还应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主体,明晰各部门的职责范围,打通部门、行业区隔,避免管理真空,推进综合治噪。
开展联合整治行动是噪声治理的利器。应联合生态环境、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针对公众投诉集中、重复投诉较多的问题,深入一线,督促整改。着力解决基层部门执法权限不足导致的治理方式单一、证据难以及时固定等问题,攥指成拳,形成合力,真正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同时,探索建立联席协调、信息共享、噪声污染黑名单、整改回头看等机制,确保噪声整治工作一盘棋部署、一体化推进。
推进智慧防噪是噪声治理的新举。要在创新变革中把握科技红利,通过大数据和信息化技术为噪声污染源精准“画像”,推动从发现问题到解决问题的转变。逐步探索推广“远程喊停”“线上监控”新模式,综合利用生态环境智慧监控平台、噪声自动监测报警设备、无人机等手段,推进以现场执法为主向以非现场执法为主转变,不断提升执法效能。
给城市降噪,彰显出人民至上的发展理念。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有了新的更高层次要求。城市环境治理更需关注这些新变化,回应民众新诉求,更好“为群众办实事”。令人欣慰的是,“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加强环境噪声污染治理。这是环境噪声污染治理有关内容首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可以预见,随着新颁布的噪声污染防治法施行,困扰群众多年的噪声污染问题将会得到更有力的综合治理,可望为社会生产生活的安定和谐、宁静有序保驾护航。(作者单位: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北戴河校区)
(刊于《半月谈内部版》2022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