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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必须知道的股权九条生死线

作者:刘适永说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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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必须知道的股权九条生死线

股权激励实战专家 刘适永

今天给大家分享的主题是:老板必须知道的股权九条生死线。

我们相信大家听过最多的应该是股权的三条生死线,那么我们今天给大家全面的解析一下股权激励的九条生死线,这样的话可以让大家今后在做股权分配的时候,避免一些雷区。

第一条线就是大于67%的股份。一些重大事项,比如说公司的增减资,修改公司章程变更,变更出的主营业务增加或者是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等,都需要2/3以上表决权通过。股权比例超过67%,那么他的权利就等同于持股100%,一般在创业初期,我们会建议大股东或者是创始团队的股权比例要尽可能的超过67%。

第二条生死线,持股51%以上,将会拥有相对控股权,也就是普通决议,比如说选举和更换董事申请和解聘总经理,修改投资计划担保等,那么这些都是51%以上的股东同意就可以,一般在风险投资进来以前,建议大股东或者是创始团队控股51%以上。如果是设立子公司,也要求母公司控股51%以上。

第三条生死线,大于33%以上,拥有重大事项的一票否决权,注意这里所说的一票否决权指的是公司的重大事项,不是所有的事项,它跟67%相对,比如说修改公司章程,变更公司主营业务,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等,那如果34%以上的表决权否决,那决议就不可能通过,所以我们又把它称为安全控制线,如果公司的股东人数比较多,建议大股东的股权比例起码也要超过34%。

第四条生死线,30%,上市公司的要约收购线,什么叫做要约收购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在收购股份达到5%以上,那么就要进行通报,而30%以上发出收购要约,收购人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的收购报告,并且要改名规定的事项,这条线适用于特定条件下的上市公司股权收购,不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和没有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所以大家了解一下就可以了。

第五条生死线,20%重大同业竞争警示线。拥有20%的股份,我们称之为同业竞争警示线,也就是说,如果你持有一家公司20%以上的股份,原则上你就不能够做和本公司相近的,并且有竞争性质的行业。

第六条生死线,10%临时会议权。如果股份超过10%以上,将可以拥有质询,调查,起诉清算和申请解散公司的权利,当然不是说你持有10%的股权,你就可以随时要求解散公司。前面讲到的公司解散清算需要67%之上表决权通过,所以股权比例在 10%以上的话,那么你有权利去申请,但是它需要满足一些条件的。

第七条生死线,5%重大股权变动警示线。公司法规定股份超过5%,那么将会处于重大股东变动的警示线,如果重大股东变动,假设公司还没有上市,将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假设公司已经上市,应当立即将有关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所以这一点告诉我们,从规则的角度看,持股比例低于5%,至少有两个好处,第一没有锁定期的约束,二是不需要抛头露面,减持也不用披露。

第八条生死线,3%临时提案权。3%的股份拥有临时的提案权,可以提前开小会,单独或者是合计持有公司的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天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当然,这条线仅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没有这么复杂的程序性规定。

第九条生死线,1%代位诉讼权。1%的股份拥有代位诉讼权,派生诉讼权,可以间接调查和起诉权,可以股东名义起诉董高监的违法行为。

老板必须知道的股权九条生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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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那我们今天股权课程就是给大家分享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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