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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人王从事的元宵祸

南宋绍兴初年,四方的贼寇还没有平定。汴梁(在今河南开封市)人王从事因为调任,带着妻子来到临安,住进了抱剑营的客舍。

那里左右都是青楼,很不方便,王从事就出去寻找可住的民宅。回来对妻子说:“我已找了一所房子,是某巷的某家,很宽敞整洁,明天我护着箱子先走,回头就用轿子来接你。”

第二天,王从事离开后,再带轿子来接妻子,妻子却已经不见了。过了一段时间,王从事又来寻找,也没有找到。后来又多方寻找,依然无影无踪。

又过五年,王从事做衢州(在今浙江衢县)教授,去参加西安官员的宴会。宴会上了一道鳖肉菜,味道很美,客人们大吞大嚼。王从事吃了一块,就停下筷子悲咽流泪。那位官员问他为什么流泪,他说:“我想起妻子在的时候,最会做这道菜。每次切鳖肉,一定要去尽黑皮,肉也要切得方方正正。今天的菜太像她做的,所以我流泪了。”于是就把事情的原委讲了一遍。

那位官员怅然若失,假装入室更衣,出来后说:“一个人在角落中哭泣,大家都不会高兴。教授这样伤心,我们哪还有心思喝酒呢?”于是,客人们都离开了。

接着,那位官员进入屋内叫出一个女人,王从事一看,正是自己的妻子。二人抱头痛哭。

原来,那年他们要搬家的晚上,消息被坏人知道了,坏人诈称是王从事派车来接的,把王氏拉走卖给了官员,得钱三十万。官员平时并没让王氏做这道菜,这天只是偶然让王氏做的。官员派车子送还王氏。王从事一再拜谢,愿意赔偿官员当年的损失。官员说:“我把同僚的妻子做妾,没能详察,罪过太大。幸好这里没有别人在场,哪里还敢谈什么金钱呢?”王从事终于找到了王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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