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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加装防盗纱窗被邻居大妈状告“可能影响通行”,法院判定拆除

2019年,上海居民邬女士取得某小区某房屋所有权,由于房屋的厨房窗和房间窗建在公共走道上,邬女士在装修时加装了防盗纱窗,不料却被邻居李大妈告上了法庭。

女子加装防盗纱窗被邻居大妈状告“可能影响通行”,法院判定拆除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李大妈认为,邬女士的防盗纱窗可以向公共走道开启,可能影响李大妈正常通行,因此要求邬女士立刻拆除纱窗。

对此,邬女士辩称,加装防盗纱窗是为了加强安全、防盗防贼,一旦打开纱窗就会丧失其防盗功能,因此在使用逻辑上是不需要打开的,也根本不存在打开纱窗会影响公共通行的说法。

邬女士还认为,李大妈出行或乘坐电梯不需要经过本案系争纱窗,即纱窗外通道不是李大妈进出必经之路,系争纱窗并不会影响李大妈正常通行。

在法庭上,邬女士表示,自入住以来自己从未开启过系争钢网窗,现愿意采取焊接、粘连等方式将系争钢窗整改为无法打开的状态,以消除李大妈的顾虑。

法院审理认为,邬女士在其厨房窗和房间窗外分别安装了向公共走道开启的纱窗,邬女士虽强调涉案纱窗系起防盗作用,无开启必要,但涉案纱窗在客观上处于可开启状态,存在影响他人行走的可能性。而李大妈利用公共走道并不限于乘坐电梯,其行走路线不应受到限制。因此,法院判定邬女士拆除防盗纱窗。

近期,邬女士不服上诉,法院维持原判。

潇湘晨报记者钟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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