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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梁振文
近日
儋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查获一起未成年人穿拖鞋
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违法行为
该名未成年人被处以罚款1550元
并处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因未满18周岁,根据法律规定不予执行行政拘留)
12月9日16时30分许,儋州公安交警支队依托“路长制”勤务机制,组织交管一大队在辖区内开展巡逻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在路上左摇右摆行驶,靠近一看,竟然是一位身材瘦小的男生在驾驶位上。随后,民警引导该车停至安全地带,当车窗摇下时,长相稚嫩的男生一脸慌张地望着民警。
当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时,驾驶人神色慌张、言辞闪烁,不敢看民警。经进一步询问得知,驾驶人谢某桐年仅15岁,未达到可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条件。
同时,谢某桐系洋浦某职业学校在校学生,该车不是他的。看到朋友开车,谢某桐也想过过瘾,便萌生了开车上路的念头,最后选择了向朋友借车开。让交警想不到的是,开车上路时,谢某桐竟然穿着拖鞋。
随后,民警指出谢某桐行为已经违法,对其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同时讲解了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危害性。
最终,根据相关规定,儋州交警支队依法对谢某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路及穿拖鞋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155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因谢某桐未满18周岁,根据法律规定不予执行行政拘留。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下一步,儋州交警支队将联系谢某桐家属,责令其父母严加管教。
来源: 南国都市报